解析:
教师的课程观是指教师对课程的各种认识和看法的总称,包括对课程的概念、课程的编制、课程的实施、课程的评价等各个方面的认识。新课程改革下,教师的课程观体现在以下方面。(1)课程的功能方面,认为课程的功能是让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的同时学会学习并形成正确的价值观。(2)课程的结构方面,认为应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且设置综合课程,以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3)课程的内容方面,认为课程的内容应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的科技发展相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4)课程实施方面,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5)课程评价方面,认为不应过分强调其甄别与选拔功能,应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6)课程管理方面,认为应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应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