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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黄某听说后委托赵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赵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黄某家中。但黄某的儿子告诉赵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不在,药也就不要了,请赵某自己处理。赵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黄某是否活着,这药黄家都应该收下。 问: (1)赵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到底应由谁来承担? (2)药是否应由黄家出钱买下?为什么?

题目
赵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黄某听说后委托赵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赵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黄某家中。但黄某的儿子告诉赵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不在,药也就不要了,请赵某自己处理。赵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黄某是否活着,这药黄家都应该收下。 问: (1)赵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到底应由谁来承担? (2)药是否应由黄家出钱买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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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黄某(19周岁)和赵某(17周岁)合伙盗窃邻村王某家的耕牛。黄某在门外望风,赵某进牛棚牵牛。由于赵某不小心弄出响声,被王某发现。黄某听到王某的吆喝声,不顾等赵某即逃走。王某手持木棍紧追赵某,赵某为了逃避王某的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黄某逃到村头,刚好遇见巡逻的民警。民警见黄某形迹可疑,即将其带回问话,黄某如实将其与赵某合谋盗窃的情况向民警作了交代。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对黄某应当认定为自首

    C.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对赵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ABCD
    解析:黄某和赵某共谋盗窃临村王某家的耕牛,并且着手实施了盗窃行为,后因为被王某发现而并未得逞。黄某构成了盗窃罪(未遂),赵某因在逃避抓捕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将王某刺伤,其行为转化成了抢劫罪。

  • 第2题:

    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试分析:(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2)法院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
    (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 第3题: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lO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l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正确答案:B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由此可知A、C、D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B则是夫妻中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部分属于受伤一方所有,所以这道题应该选择B。

  • 第4题:

    赵某与黄某2003年结婚,2叻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 B。解析:赵某因车祸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不属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 第5题:

    张某将收藏的一件瓷器出售给赵某,赵某当场付清价金,约定张某l0天后交货。李某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张某当即决定卖给李某,约定5天交货,并收定金若干。赵某听说此事,诱张某7岁儿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她。在瓷器为赵某所占有的期间,该瓷器的所有权应归谁( )

    A.张某

    B.赵某

    C.李某

    D.张某、赵某共有


    正确答案:A
    张某与赵关、李某之间签订买卖合同,张某仅负有在约定时间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在约定的期间到来之前,标的物所有权仍属于张某所有;赵某在得知张某将标的物卖与李某之后,诱使张某之子将标的物偷出,这并不构成所有权的转移,因为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要经过交付。张某之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将标的物交付给赵某,因此,在赵某占有标的物期间,标的物所有权仍旧属于张某。因此,选择A项。

  • 第6题:

    某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他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裱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裱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问: (1)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 (2)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


    答案:
    解析:
    (1)《民法总则》第161条第2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本案中合同既约定由赵某创作全部对联,同时书法创作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是不得代理的行为,赵某无权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2)赵某儿子的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它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可以产生代理效果。但是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是不能由他人代理的行为,即使有合法的委托也不行。这些行为主要是具有人身属性的行为、违法行为或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代理的行为。

  • 第7题:

    黄某(19周岁)和赵某(17周岁)合伙盗窃邻村王某家的耕牛。黄某在门外望风,赵某进牛棚牵牛。由于赵某不小心弄出响声,被王某发现。黄某听到王某的吆喝声,不顾等赵某即逃走。王某手持木棍紧追赵某,赵某为了逃避王某的抓捕,掏出随身携带 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黄某逃到村 头刚好遇见巡逻的民警。民警见黄某形迹可疑即将其带回问话,黄某如实将其和赵某合谋盗窃的情况向民警作了交代。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对黄某应当认定为自首
    C.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对赵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A,B,C,D
    解析:
    。黄某和赵某合伙盗窃,赵某在被王某追捕妁过程中,为了逃避抓捕而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根据《刑法》第条的规定其行为已转化成抢劫罪,选项0正确。赵某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的行为超出了黄某和赵某原来形成的犯罪故意,黄某未和赵某就此形成共同故意。这种情形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此时,黄某仅与赵某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对赵某超出原计划的盗窃故意而实施的抢劫行为,黄某不承担责任,因此黄某只构成盗窃罪,选项A 正确。黄某仅因形迹可疑(犯罪未被司法机关发觉),被巡逻民警盘问时即如实将其和赵某合伙盗窃的情况向民警 作了交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之规定,黄某的行为属于自首,选项B正确。赵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根据《刑法》第17 条第3款之规定,对赵某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选项C正确。

  • 第8题:

    某日晚上23点,赵某妻子黄某回家后见丈夫赵某躺在地上,满头是血,立刻拨打110报警。110接警后,迅速指派人员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赵某已经死亡,在赵某尸体旁找到一盏带血迹的台灯。公安机关遂对此案立案侦查。 案情续一: 110接到现场民警反馈后,迅速调集、指挥有关民警布控查缉。民警谢某、陈某在巡逻时,发现张某、刘某、王某三人神色慌张,形迹可疑,即同时对三人逐个进行盘问。就在谢某、陈某盘问时,刘某突然转身用随身携带的背包袭击陈某,陈某经警告无效,使用警棍打击刘某的头部,将其制服。 案情续二: 谢某、陈某对刘某救治后,将三人带回公安机关继续盘问。经过询问,刘某、张某供述了对赵某的犯罪事实,但王某称不认识赵某。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对赵某死亡案件获取了以下证据: 物证:台灯;不锈钢茶壶;烟灰缸;指纹;脚印。 勘验笔录:离尸体1米处地面上有一盏台灯,沾有血迹。其他物品没有血迹;现场脚印混乱,除刘某、张某、赵某、黄某四人的脚印外,还提取到一个脚印,但不属于上述四人。 尸体鉴定意见:赵某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胸部肋骨断裂4根,但致命原因系被钝器多次打击头部致颅内出血,系他杀死亡,死亡时间约在23时许。 刘某供述:当晚21时,和张某进入赵某家中,对赵某殴打后,自己顺手掂起不锈钢茶壶打赵某胸部,打完后就离开赵某家;但不承认杀人。 张某供述:赵某倒地后,刘某又用桌上的烟灰缸继续击打赵某胸部,也不承认杀人。 王某供述:看完电影在路上正好遇到刘某、张某二人,遂同路。不知道刘某、张某之前有什么行为。 黄某证人证言:曾听赵某说过,刘某与赵某有仇,刘某多次威胁要杀死赵某;赵某的钱包和放在沙发上的手机和自己的金首饰也不见了。 对台灯的鉴定意见:台灯上检出赵某的DNA分型,台灯柱体上检出一个指纹,不属于刘某、张某、赵某、黄某四人; 对不锈钢茶壶的鉴定意见:不锈钢茶壶上检出赵某的DNA分型,并检出刘某的指纹和DNA分型; 对烟灰缸的鉴定意见:烟灰缸上检出赵某的DNA分型。 侦查期间,王某的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供了一份许某的证人证言,证明王某在当天看完电影回家的路上遇到张某、刘某,随后同行,但该证人证言没有证人许某的签名。 案情续三: 后公安机关经过多方调查取证,终于查明案件事实: 刘某与赵某是情敌,在其日记本上记载着想杀死赵某。案发当日上午刘某找到与赵某在生意上有矛盾的张某,提出共同“教训”一下赵某。张某、刘某二人约好晚上21时共同去赵某家中。二人翻窗进入赵某家中后,同时对赵某拳打脚踢,致赵某重伤倒地。刘某不听张某的劝阻又上前用不锈钢茶壶砸赵某胸部。二人于21时20分离开现场。出门后,二人遇到王某,便邀请王某一起走。二人离开赵某家不久,赵某的邻居孙某经过赵某家时发现门虚掩,便进房间查看,发现赵某躺在地上,踢了一脚没有反应,就在房里四处搜寻,搜得金首饰后又拿起沙发上的手机欲离开,突然发现赵某眼睛睁着正盯着他,担心此人未死认出自己,于是拿起台灯猛砸赵某头部,致其死亡。 王某的辩护人提供的证人证言与本案是否具有关联性?该证人证言是否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有关联性,因王某的辩护人提供的证人证言证明王某在当天看完电影回家的路上遇到张某、刘某,随后同行。证明王某与张某、刘某作案无关。
    该证人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刑事诉讼法》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 第9题:

    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后李某获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黄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无奈又给黄某10万元。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对赵某父亲收受1万元一节,对赵某父亲及赵某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赵某及其父亲都够成受贿罪,为共犯。因为赵某父亲代赵某收受他人贿赂,构成受贿罪共犯,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第10题: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1间房屋?为什么?


    正确答案: 被宣告死亡的人回来后,因继承法而取得其财产的自然人应返还所取得的财产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赵某、黄某、张某四人合伙成立一家金属冶炼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由最大的股东王某担任,但王某因生病长期休养,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张某担任公司的工会主席;公司常务副总有赵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黄某担任冶炼车间主任,负责车间日常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由(  )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A

    王某

    B

    赵某

    C

    张某

    D

    黄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李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李某承担责任

    C.应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孝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正确答案:B
    [考点]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可见,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1)必须为饲养的动物造成损害,而非野生动物致人损害。(2)必须是动物独立动作造成的损害,不能受外入驱使。(3)必须没有免责的理由,即不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本题中,赵某将马送给李某,李某成为马的所有人,由于该马属于饲养的动物,受惊又不是外人所为,而且并非受害人的过错引起,因此,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李某应当承担王某的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知.赠与合同巾赠与人一般不需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除非其有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的情形。本题中,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并未告知此马的习性,但由于赵某是无偿赠与李某。而且其并没有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的情形,所以.造成李某的损失,赵某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选项B正确,选项ACD错误。

  • 第14题:

    李某是一家古玩店老板,得知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即上门与赵协议用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0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拒绝赵某的请求。赵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买卖行为,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为可撤销合同。李某与赵某之间的买卖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行为,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

  • 第15题: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稿费1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赵某与江某路经一栋居民楼时,六楼黄某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中赵某,致其重伤,共花费医疗费3万元。赵某将黄某告至法院要求赔偿,而黄某否认赵某受伤系自家花盆坠落所致。对此争议事实的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

    B.黄某

    C.赵某和黄某

    D.赵某和江某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5万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力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问: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 第18题:

    赵某系某公司经理,其妻黄某长期病休在家,夫妇二人生有一子一女。儿子大赵于1990年与本厂职工王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小赵。大赵于1992年因车祸丧生。女儿小小赵未婚,与父母同住。赵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差,于1995年在某南方城市结识当地女青年钱某,次年钱某为赵某生一子小小小赵,小小小赵一直随同母亲生活。1999年5月赵某因车祸意外死亡,经查留有现金10万元,银行存款10万元。赵某生前没有遗嘱,现其家人因继承份额发生纠纷。 问: (1)钱某提出小小小赵为赵某的亲生儿子,亦有权继承赵某的遗产份额,她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2)大赵的妻子主张代位继承大赵的应继承份额,她的主张是否成立?


    答案:
    解析:
    (1)钱某的主张成立,小小小赵有权继承赵某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虽然钱某并不是赵某的合法妻子,但小小小赵属于钱某与赵某的非婚生子女,在遗产继承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与义务,有权继承父亲的合法财产。 (2)大赵的妻子王英提出其代位继承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不能成立,但大赵的儿子小赵有权代位继承大赵的应继份额。根据《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王英作为大赵的妻子,并不是大赵的晚辈直系血亲,不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应由其儿子代位继承遗产,王英只在小赵成年之前享有代管权。

  • 第19题:


    赵某、黄某抢劫案


    2010年10月21日晚10时许,赵某(15岁)与被害人张某在黄某经营的台球厅玩耍,赵某与黄某合谋对张某实施抢劫。次日零时许,赵某与黄某采取拳打脚踢、搜身等手段对张某实施抢劫,厮打过程中,赵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猛刺张某左大腿一刀,致张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将赵某,黄某抓获,随后对他们进行了讯问。在侦查阶段,黄某委托律师陈某为自己提供辩护,赵某的父亲为赵某委托了律师李某作为辩护人,但赵某的父亲要求在侦查人员对赵某讯问时到场的请求被侦查机关拒绝。在市检察院审查批捕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黄某的律师陈某也向检察院提出陈述意见的要求。市检察院对黄某及其辩护人陈某的要求予以拒绝,经审阅案卷材料和证据后,直接对黄某、赵某作出批捕决定。侦查终结前,陈某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李某提出向侦查机关陈述意见的要求,侦查机关不予理睬。随后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因事务繁忙未告知赵某、张某及其辩护人案件移送情况。人民检察院未讯问犯罪嫌疑人,仅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便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人民法院决定对赵某不公开审理,但在赵某及其父亲反对的情况下,邀请了赵某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保护组织到场旁听了审理。在赵某最后陈述时,赵某的父亲要求补充陈述,审判长予以制止。 2011年4月2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5年;判处黄某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在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赵某、黄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201 1年5月4日,人民法院将法律文书送达有关执行机关。


    【问题】


    1.本案侦查程序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本案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时有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分析人民检察在审查起诉时有无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4.本案中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中有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若赵某在交付执行前,突患严重疾病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一机关决定监外执行?若赵某在交付执行后,突患严重疾病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一机关决定监外执行?


    6.人民法院交付执行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侦查程序中以下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1)侦查机关拒绝赵某父亲要求在侦查人员对赵某


    讯问时到场的请求。因为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2)侦查终结前,陈某


    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李某提出向侦查机关陈


    述意见的要求,侦查机关不予理睬。根据法律规定,


    对于李某陈述的意见,侦查机关应当听取并记录在


    案。对于陈某的书面意见,侦查机关应当附卷。


    (3)公安机关因事务繁忙未告知赵某、张某及其辩护人案件移送情况。侦查终结的案件,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及辩护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情况。


    2.市检察院在没有讯问黄某、赵某以及听取辩护律师陈某、李某的意见的情况下,直接作出批捕决定的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检查人员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因此,在本案中市检察院在作出批捕决定前,应当讯问黄某、赵某,听取辩护律师陈某、李某的意见。


    3.人民检察院未讯问犯罪嫌疑人,仅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便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这种做法错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4.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中的以下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1)在赵某及其父亲的反对的情况下,邀请了赵某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保护组织到场旁听了审理,不符合法律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只有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保护组织才可以派代表到场。(2)在赵某最后陈述时,赵某的父亲要求补充陈述,审判长予以制止,不符合法律规定。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5.赵某在交付执行前,突患严重疾病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赵某在交付执行后,突患严重疾病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准。


    6. 2011年5月4日,人民法院将法律文书送达有关执行机关的做法错误。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10日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4月2日送达判决书,4月1 8日判决书生效,判决书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在10内交付执行,5月4日超出法律规定的交付执行的期限。


  • 第20题:

    某医院药房采购员朱某在季度进药中结识了某地药厂的销售员赵某。赵某称:“我厂生产的抗生素及消炎药等药品积压严重,有的已经过了有效期, 厂里已做了标签处理,现在急于出手。可以给进货者好处。”朱某利欲熏心,与赵某签订了合同,购买了价值70万元的抗生素及消炎药等药品。赵某私下给朱某5 万元好处费。医院进药后发现抗生素和消炎药等药品,质次价高,药效低。经查,药品质量有问题。赵某、朱某的行为属什么不正当竞争行为?


    正确答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表明,我国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回扣。回扣是指在商品购销中,卖方从明确标价应支付价款外,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及其他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回扣是一方交易人为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在暗中账外向交易相对人及其有影响有决定权的经办人员 支付钱财及其报偿的行为,是一种很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

  • 第21题:

    黄某(19周岁)和赵某(17周岁)合伙盗窃邻村王某家的耕牛。黄某在门外望风,赵某进牛棚牵牛。由于赵某不小心弄出响声,被王某发现。黄某听到王某的吆喝声,不等赵某即逃走。王某手持木棍紧追赵某,赵某为了逃避王某的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黄某逃到村头刚好遇见巡逻的民警。民警见黄某形迹可疑即将其带回问话,黄某如实将其和赵某合谋盗窃的情况向民警作了交代。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B、对黄某应当认定为自首
    • C、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 D、对赵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A,B,C,D

  • 第22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的收养关系?为什么?


    正确答案: 无权。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被宣告死亡人不能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无效,要解除收养关系应与收养人协商解决。

  • 第23题:

    问答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1间房屋?为什么?

    正确答案: 被宣告死亡的人回来后,因继承法而取得其财产的自然人应返还所取得的财产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