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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说明下面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的固有特点的角度进行评析。 "诸八议者,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 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

题目
请说明下面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的固有特点的角度进行评析。
"诸八议者,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 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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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风险的含义包括哪两个基本方面?请举例说明。


    正确答案:
         答:风险与三个因素直接有关:自然状态的不确定性、人的主观行为及两者结合所蕴涵的潜在后果。
    形象地说,从潘多拉魔盒中飞出去的各种天灾人祸与被留在魔盒中的不可预知或不确定性结合在一起便构成了形成风险的两个方面。例如,股票的涨跌与炒股者的买卖或不买或不买不卖行为便构成了形成风险的两个方面。

  • 第2题:

    说明下面这段文字的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周礼?秋官?司寇》


    答案:
    解析:
    【详解】
    该题考查的是考生对西周时期的一项重要的法制指导思想,即刑罚世轻世重原则的掌握情况。自夏、商以来,历代统治者不断运用刑罚手段来镇压一切反抗行为,以维护自己的专制统治,逐渐积累了不少的法制经验。至西周初期,统治者们在政治上、法律上更加成熟,他们在总结前代立法用刑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刑罚世轻世重”的理论,并以此来指导周王朝的法律实践。刑罚世轻世重是西周法律适用的一项重要原则,即法律的适用和刑罚的轻重应根据客观形势,考虑犯罪者的主观条件进而进行全面的衡量,强调适用法律的灵活性,是“明德慎罚”思想的具体体现。“刑罚世轻世重”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具体内容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也就是说,刚夺取政权、建立国家之初,立法用刑当偏于轻缓,以稳定人心;至国家安定之时,则应用刑平和,不偏轻亦不过重,保持宽严适中;当国家动乱不安时,则应“重典治乱世”,用严刑峻法来维持社会秩序。这一原则将“明德慎罚”与“刑兹无赦”的法律思想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具有辩证统一关系的整体,是西周法律思想、立法原则及刑事政策的具体化。

  • 第3题:

    有人说“知识学的越多,智力自然也就发展得越高”,请从教学过程的规律的角度对此进行评析。


    答案:
    解析:
    这样的说法是片面的。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二者统一在同一教学活动中。
    1.掌握知识是发展智力的基础
    2.智力发展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
    3.防止单纯抓知识教学或只重能力发展的片面性
    4.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互转化的内在机制。
    知识不等于智力,学生掌握知识的多少并不完全表明其智力的高低。要引导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有效地发展他们的智力和认识能力。知识与智力的相互转化应注意以下条件:
    (1)传授给学生的知识应该是科学的规律性的知识
    (2)必须科学的组织教学过程
    (3)重视教学中学生的操作与活动,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与能力,提供学生积极参与实践的时间和空间。
    (4)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重视学生的个别差异。

  • 第4题:

    请说明下面这句话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天用剿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尚书·甘誓》


    答案:
    解析:
    (1)这句话的基本含义是指“是上天要剿绝他(有扈氏)的命,我只不过是顺着天命去惩罚他,替天行道罢了。”
    (2)这句话说明了夏商统治者在君权神授的前提下,从立法角度提出了“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他们声称自已是奉“上天”之意来治理天下,而颁布法律、实施刑罚也是奉行“天意”。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以“天讨”、“天罚”作为行使政权、适用法律的最终依据,自然可以加强其政权和法律的威慑力量。
    (3)夏、商两代这种将祖先神和上帝神合二为一,将王命与天命、王罚与天罚相结合的神权法思想直接影响了后世几千年的中国社会家天下的政治理论和社会格局。

  • 第5题:

    在法律解释方法上,文义解释是指(  )。
    A.强调法律条文字面上的含义,但其实质在于对整个法律的精神而不在于对个别文字和用语的理解
    B.从法律条文文字、语法来理解其含义
    C.在法律文字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解释
    D.严格依照法律条文含义进行解释


    答案:B
    解析:
    【精解】文义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

  • 第6题:

    法律解释就是直接对法律条文中的文字或语句的含义进行解释,不能进行扩张和限制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即中国传统文字的“正书”,特点是起落有力,粗细得宜,笔画清晰可读性强,这种字体适用于通常的说明文字。


    正确答案:楷书

  • 第8题:

    在文字编辑软件中经常遇到一些术语,请写出下面术语的含义.字绕转,硬空格,软空格,硬回车,软回车.


    正确答案: 字绕转:键入字符超出了右边界则自动换行的过程。
    硬空格:按空格键产生的空格。
    软空格:由文件重排或字绕转产生的空格。
    硬回车:按回车键产生的回车。
    软回车:由字绕转在行尾产生的回车。

  • 第9题:

    问答题
    问题:请结合材料,从学生观的角度,评析“我”的教育行为。(14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问题:请结合材料,从教育观的角度,评析姜老师的教育行为。(14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请结合实际说明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及其特征。

    正确答案: (1)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教育活动中,各教育主体之间可以结成各种关系,而要使一定的教育社会关系成为一定的教育法律关系,就必须经过一定的教育法律规范来调整,使其在各主体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在此之前,其仅仅是一种(个)普通的社会关系。
    (2)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与一般法律关系相比所具有的特殊属性。其主要表现于它所具有的综合性特点,而这一特点是由教育的特点决定的,它要求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必须遵循教育规律,遵循教育发展的需要。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要体现教育的特点,在教育活动中主要表现于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设定之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政府与学校之间存在着垂直的行政法律关系。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在政府部门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下,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来举办。但这种行政法律关系并不排除学校拥有办学自主权,不排除学校可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受教育者行使国家授予的教育权。
    ②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学校与教师之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能直接或间接地对受教育
    主体产生影响。例如,学校对教师的权利有:聘任教师;组织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等等。教师在学校的权利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等。
    ③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这里主要指在教育法学范畴内,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以法律赋予二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前提的,没有法律规定的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例如,学校对学生的权利有:招收学生;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颁发学业证书等等;而学生在学校享有的权利包括: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
    ④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仍然是指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从法律对教师与学生的权利规定来看,教师对学生具有直接作用的权利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等。学生对教师具有直接作用的权利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等。
    ⑤学校与家庭的关系。家庭在保证学生受教育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它需要与学校配合,参与和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对未成年学生来说,家庭在保证其受教育权方面更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不仅应为未成年子女接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还应配合学校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等。作为学校,不仅有权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也有权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同时,还要对受教育者的监护人(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一定义务,如: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的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等。
    ⑥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学校作为一个开放系统,与社会之间依法存在着权利和义务关系。学校教育权的实现需要社会的支持,社会的发展也需要学校的帮助。社会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也有义务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在享受社会对其教育教学给予支持的基础上,也要履行积极参加当地社会公益活动,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等方面的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请从学生观的角度,评析于老师的教育行为。(14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角度,解释下面这段文字的真实含义。
    “本其事而原其志。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答案:
    解析:
    【详解】
    该题考查的是对“春秋决狱”的掌握。所谓“春秋决狱”,是指以《春秋》的“微言大义”作为司法审判的根据,特别是作为决断疑难案件的重要依据。它为汉代统治者所提倡,是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法律儒家化的必然产物。“春秋决狱”的最重要的原则是“论心定罪”,即以犯罪者的主观动机是否符合儒家的“忠”、“孝”精神来定罪,若符合,即使其行为造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罚。相反,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反儒家倡导的“忠”、“孝”之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也要认定为犯罪,并予以严惩。即所谓“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这一审判原则从道德至上的立场出发,过分强调了犯罪者的主观动机而相对忽视了犯罪的客观事实,从而为酷吏任意出入人罪打开了方便之门。“春秋决狱”反映了儒家伦理思想对汉代司法领域的渗透。汉代儒家为了改变法家思想主宰当时司法领域的现状,通过皇权的力量要求司法官在遇到律无正条或虽有正条却不合乎儒家伦理道德的案件时,根据《春秋》经义断案,这就在实际上赋予了《春秋》经义极高的法律效力,使其成为凌驾于各种法律之上的一种法律形式。

  • 第14题:

    第斯多惠说过“一个坏的老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则教人发现真理”,请从教学原则的角度对他这句话进行评析。


    答案:
    解析:
    第斯多惠的这句话体现了教学原则中的启发性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的学习,自觉掌握科学知识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贯彻这一原则的要求是: 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启发学生独立思考,让学生动手,发扬教学民主。

  • 第15题:

    请说明下面这三句话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中》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上》


    答案:
    解析:
    (1)这三句话的核心含义都是说明民心民意是不可违的天道,统治者要体察民情,达民所欲。
    (2)这三句话说明了西周统治者已经认识到民心向背决定着王朝的盛衰、兴亡,而统治者能否行“德政”又关系到民心的向背,所以西周统治者提出了“以德配天”的主张。其“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法祖、保民。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上天和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
    (3)西周统治者的这种以“德”为核心的天命观高度重视“民”的重要性,为以后历朝历代的贤明统治者所接受,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王对民的残酷剥削。

  • 第16题:

    “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 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角度解释这段文字的真实含义。


    答案:
    解析:
    【详解】
    该题考査的是汉代刑法适用原则儒家化的表现之一,即“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亲亲得相首匿”是汉代的一项重要的刑法适用原则,是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 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这种主张亲属间首谋隐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原 则,源于儒家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思想。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汉代封建法律巳经开始儒家化,对中国后世封建 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第17题:

    信用证可从哪些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试结合UCP600的规定分别说明其基本含义和用途。


    正确答案:(1)根据付款凭证的不同,信用证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其中,跟单信用证是指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承兑或议付的信用证;光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仅凭受益人开具的汇票或简单收据而无需附带货运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2)按其是否有另一家银行参加负责,保证兑付,信用证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非保兑信用证。其中,保兑信用证是指另一家银行,即保兑行应开证行请求,对其所开信用证加以保证兑付的信用证;非保兑信用证是指未经除开证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保兑的信用证。
    (3)按兑付方式的不同,信用证可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其中,即期付款信用证是指规定受益人开立即期汇票随附单据,或不需要汇票仅凭单据向指定银行提示,请求付款的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又称迟期付款信用证,或称无承兑远期信用证,是指仅凭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经审核单证相符确定银行承担延期付款责任起,延长一段时间及至付款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又称为银行承兑信用证,是指被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远期汇票和单据时,先在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俟汇票到期日再行付款的信用证;议付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在信用证中,邀请其他银行买入汇票及/或单据的信用证,即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
    (4)按付款时间的不同,信用证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其中,即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及/或单据后即予付款的信用证;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及/或单据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付款的信用证。
    (5)按受益人是否有权转让给其他人使用,信用证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与不可转让信用证。其中,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特别规定是可转让的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无权转让给其他人使用的信用证。

  • 第18题:

    从发展的角度说明系统总线的基本含义。


    正确答案: 在早期的微机系统中,内部总线只有一条,微机系统的各个功能模块都与这条总线相连,也就是说,通过它才能构成一个微机系统,因此称这条总线为系统总线。
    在现代微机中也用到系统总线的概念,一般是指多处理器系统中将各个处理器连接起来的总线;在单处理器系统中系统总线的概念并不明确,即可以没有系统总线,但有时将处理器与两个或更多的主桥相连的那根总线说成系统总线,当然说它是处理器总线也可。

  • 第19题:

    请结合实际说明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及其特征。


    正确答案: (1)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教育活动中,各教育主体之间可以结成各种关系,而要使一定的教育社会关系成为一定的教育法律关系,就必须经过一定的教育法律规范来调整,使其在各主体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在此之前,其仅仅是一种(个)普通的社会关系。
    (2)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与一般法律关系相比所具有的特殊属性。其主要表现于它所具有的综合性特点,而这一特点是由教育的特点决定的,它要求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必须遵循教育规律,遵循教育发展的需要。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要体现教育的特点,在教育活动中主要表现于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设定之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政府与学校之间存在着垂直的行政法律关系。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在政府部门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下,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来举办。但这种行政法律关系并不排除学校拥有办学自主权,不排除学校可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受教育者行使国家授予的教育权。
    ②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学校与教师之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能直接或间接地对受教育
    主体产生影响。例如,学校对教师的权利有:聘任教师;组织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等等。教师在学校的权利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等。
    ③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这里主要指在教育法学范畴内,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以法律赋予二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前提的,没有法律规定的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例如,学校对学生的权利有:招收学生;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颁发学业证书等等;而学生在学校享有的权利包括: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
    ④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仍然是指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从法律对教师与学生的权利规定来看,教师对学生具有直接作用的权利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等。学生对教师具有直接作用的权利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等。
    ⑤学校与家庭的关系。家庭在保证学生受教育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它需要与学校配合,参与和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对未成年学生来说,家庭在保证其受教育权方面更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不仅应为未成年子女接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还应配合学校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等。作为学校,不仅有权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也有权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同时,还要对受教育者的监护人(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一定义务,如: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的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等。
    ⑥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学校作为一个开放系统,与社会之间依法存在着权利和义务关系。学校教育权的实现需要社会的支持,社会的发展也需要学校的帮助。社会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也有义务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在享受社会对其教育教学给予支持的基础上,也要履行积极参加当地社会公益活动,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等方面的义务。

  • 第20题:

    问答题
    问题:请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评析王老师的教育行为。(14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信用证可从哪些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试结合UCP600的规定分别说明其基本含义和用途。

    正确答案: (1)根据付款凭证的不同,信用证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其中,跟单信用证是指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承兑或议付的信用证;光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仅凭受益人开具的汇票或简单收据而无需附带货运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2)按其是否有另一家银行参加负责,保证兑付,信用证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非保兑信用证。其中,保兑信用证是指另一家银行,即保兑行应开证行请求,对其所开信用证加以保证兑付的信用证;非保兑信用证是指未经除开证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保兑的信用证。
    (3)按兑付方式的不同,信用证可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其中,即期付款信用证是指规定受益人开立即期汇票随附单据,或不需要汇票仅凭单据向指定银行提示,请求付款的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又称迟期付款信用证,或称无承兑远期信用证,是指仅凭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经审核单证相符确定银行承担延期付款责任起,延长一段时间及至付款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又称为银行承兑信用证,是指被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远期汇票和单据时,先在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俟汇票到期日再行付款的信用证;议付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在信用证中,邀请其他银行买入汇票及/或单据的信用证,即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
    (4)按付款时间的不同,信用证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其中,即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及/或单据后即予付款的信用证;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及/或单据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付款的信用证。
    (5)按受益人是否有权转让给其他人使用,信用证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与不可转让信用证。其中,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特别规定是可转让的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无权转让给其他人使用的信用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填空题
    ()即中国传统文字的“正书”,特点是起落有力,粗细得宜,笔画清晰可读性强,这种字体适用于通常的说明文字。

    正确答案: 楷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以上是某位高中学生的习作,阅读请自由选择角度,结合作文内容进行评析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