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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二人约定,如果30天内下雨,甲就将送给乙一把雨伞,该约定(  )。 A.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既不是附条件、也不是附期限的约定

题目
甲、乙二人约定,如果30天内下雨,甲就将送给乙一把雨伞,该约定(  )。
A.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既不是附条件、也不是附期限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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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二人约定,甲如果考上研究生,甲就将房屋出卖给乙。对于该约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是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如果该民事法律行为所附事实一直没有成就,则会维持成立状态

    D.该民事法律行为一直处于生效状态


    正确答案:C

  • 第2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乙借给甲10万元,该笔资金用于甲租赁店铺。双方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有权请求甲根据市场利率支付利息
    B.若甲向乙支付利息,乙收取该利息不构成不当得利
    C.乙有权催告甲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
    D.如果甲将该笔资金用于购买奢侈品,则乙有权解除合同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借款合同的利息支付问题。《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故乙无权请求甲支付利息。选项A错误。《民间借贷规定》第31条规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系履行自然债务,该自然债务成为出借人保有利息的法律上的原因,不成立不当得利之债。故选项B正确。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故选项C正确。《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故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

  • 第3题:

    (2014年)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给乙宝马车一辆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则甲将其滑雪板租给乙
    C.甲、乙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乙将承租的房屋退还给甲
    D.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答案:D
    解析:
    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是可能发生的。选项ABC中所述事实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选项D所述事实必然能到来。

  • 第4题:

    下列所附条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要求的有(  )。

    A.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果甲不结婚,则将房屋租给乙
    B.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如果太阳从西边出来,就借款5万元给乙
    C.甲与乙签订一份种子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种子通过鉴定,则合同生效
    D.甲与乙签订一份打人合同,约定如果乙将丙打一顿,甲付款1万元给乙
    E.甲与乙签订一份赠与合同,约定如果乙生病,就将电脑赠与他

    答案:B,D,E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设定要件: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所附条件须是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定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合法;须不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 第5题:

    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签订质押合同,约定质权自移转质物占有时生效
    B.甲、乙约定,如果甲将房屋出售,甲、乙将离婚
    C.甲、乙约定,如果下雨,甲将一把雨伞送给乙
    D.甲、乙约定,如果甲不赌博,乙将古扇赠给甲

    答案:D
    解析:
    不能以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故排除A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不能违反公序良俗,故排除B项。C项为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 第6题:

    (2016年)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约定中,能够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的有(  )。

    A.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B.二人此生不离不弃
    C.二人共进晚餐
    D.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D:《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租赁合同、赠与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选项BC:因不存在相应的法律规范,也就不存在相应的法律关系,无从产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 第7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签订房产抵押合同,约定该合同自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B.丙、丁约定,如果丙将房屋出售,丁将和丙离婚
    C.戊、己约定,如果戊养的牛死亡,戊就将喂牛槽送给已
    D.庚、辛约定,如果庚不再赌博,辛就将他心爱的玉瓶送给庚


    答案:D
    解析:
    【精解】以法律规定的某一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作为附条件的,视为没有附条件,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这是不动产抵押权生效的必备要件,故不能认定为附条件,故排除A项。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继承等不得附条件,故排除B项。C项为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条件具有或然性,而期限必然发生。违法事项不得附条件,如以二人继续通奸作为赠与房屋合同生效的附条件,但以停止违法事项作为附条件,则属于有效的附条件,故选D项。

  • 第8题:

    下列哪种情形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 A、甲公司的卡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被堵塞的小车司机丙为赶时间绕道从马路旁的绿化带驱车前行,损坏花草若干,导致绿化带的管理人乙园林局经济损失5000余元
    • B、甲、乙口头约定,乙次日一早免费搭乘甲的便车进城,结果第二天甲忘记此事,导致乙未能按时进城
    • C、甲、乙口头约定,如果甲通过司法考试,就将甲所有的司法考试复习资料送给乙
    • D、甲、乙书面约定2008年8月8日领取结婚证,海枯石烂,永不变心

    正确答案:C

  • 第9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
    • C、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予乙房屋一套
    • D、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多选题
    甲与乙两人农场相邻,为了运输方便的缘故,二人约定甲每年付给乙500元钱,甲可以在乙地以适当的方式通行。下列有关这一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这一权利为相邻权

    B

    二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办理登记,合同才成立生效

    C

    二人可以办理登记,但登记只是该权利的对抗要件而非权利生效要件

    D

    如果甲违反约定滥用该权利,乙有权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相邻权又称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的权利人为彼此利用不动产而负有的一种法定的容忍义务。《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所以相邻权无需约定。
    BC两项,《物权法》第156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登记是地役权的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
    D项,《物权法》第168条规定,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合同。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天下雨,则将自己的雨伞赠送给乙

    B

    甲、乙约定,如果甲去世,则将自己的一栋房屋赠送给乙

    C

    甲、乙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不回本市工作,则将房屋出卖给乙

    D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与乙一辆跑车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多选题】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A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B

    二人约定此生不离不弃

    C

    二人共进晚餐

    D

    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正确答案: A,C
    解析:

  • 第13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二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军校,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B.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王某按期支付货款给李某,李某就不到法院起诉王某

    C.张某与赵某约定,如果张某将黄金50克卖给赵某,赵某就将古扇送给张某

    D.丙和丁约定,如果丙的儿子回国,丙就将钢琴卖给丁


    正确答案:AD
    解析:B项错在起诉权为当事人享有的法定程序权利,当事人不能以附条件的形式剥夺,即该附条件违法。C项错在黄金属于限制流通物,不能附条件,否则违法。

  • 第14题:

    甲、乙双方约定:如果15天内下雨,甲将送给乙一把雨伞。该约定属于(  )。
    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成立但未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D
    解析:
    【精解】该题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因为15天内是否下雨并不确定,假如将该题表述改为:“如果天下雨,将送给一把雨伞”,这就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希望考生注意差别。由于该题表述的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故为延缓条件,故选A项和D项。

  • 第15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和乙约定,如果乙考上重点大学,甲则资助其上大学期间的一切费用
    B.甲和乙约定,若北京再下雨,甲将其雨伞送给乙
    C.甲和乙约定,若乙打丙一顿,甲则将其财产的一半赠与乙
    D.甲和乙约定,若乙交付的货物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甲则给付约定的价款

    答案:A
    解析:
    B项中北京下雨是一个必定会发生的事实,不具有条件的“不确定性”特征,不是附条件而是附期限。C项中约定的条件违背社会公德,该行为无效。D项中的条件属于法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必须是当事人设定”的要求,不能对法律行为产生影响。

  • 第16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2个月后合同生效
    B.如果明天下雨,我就送你一把雨伞
    C.甲.乙约定如果甲明天盗窃成功,乙将自己的房子以5万元卖与甲
    D.张三与自己的儿子小张约定:等到放暑假时,给小张买一台电脑

    答案:B
    解析: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不生效的根据。选项A、选项D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选项C所述的合同生效条件是不合法的。

  • 第17题:

    甲、乙签订典权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房屋出典给乙,在出典期间,乙将房屋出租给丙。如果甲、乙二人没有约定收益的归属,则乙将房屋出租获得的租金归(  )。

    A.甲
    B.乙
    C.甲、乙共同所有
    D.按照习惯确定

    答案:B
    解析:
    尽管《物权法》没有规定典权制度,但作为用益物权,典权也适用《物权法》有关物权或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且我国仍然承认典权制度。根据《物权法》第116条的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应由用益物权人收取,即由典权人乙收取,故选B项。

  • 第18题:

    甲与乙两人的农场相邻,为了运输方便,二人约定甲每年付给乙200元,甲可以在乙的农场上以合适的方式通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这一权利为相邻权
    B.二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办理登记,合同才成立生效
    C.二人可以办理登记,登记不仅是该权利的对抗要件而且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D.如果甲违反约定滥用该权利,乙有权解除合同

    答案:D
    解析:
    本题中,甲与乙形成地役权关系。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第19题:

    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 A、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 B、二人约定此生不离不弃
    • C、二人共进晚餐
    • D、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正确答案:A,D

  • 第20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二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军校,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 B、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王某按期支付货款给李某,李某就不到法院起诉王某
    • C、张某与赵某约定,如果张某将黄金50克卖给赵某,赵某就将古字画送给张某
    • D、丙和丁约定,丁的儿子十八岁时就送他一台电脑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下列关于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乙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中彩票500万,则分给乙100万”属于附条件的合同
    • B、甲、乙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去世,则把房产赠送给乙”属于附条件的合同
    • C、甲、乙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在5年内去世,则不需要偿还欠乙的100万借款”属于附条件的合同
    • D、乙胁迫甲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去世,则把房产赠送给乙”属于可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

    甲、乙二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军校,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B

    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王某按期支付货款给李某,李某就不到法院起诉王某

    C

    张某与赵某约定,如果张某将黄金50克卖给赵某,赵某就将古字画送给张某

    D

    丙和丁约定,丁的儿子十八岁时就送他一台电脑


    正确答案: A
    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第23题:

    多选题
    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A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B

    二人约定此生不离不弃

    C

    二人共进晚餐

    D

    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正确答案: C,A
    解析: (1)选项B:该约定对甲、乙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影响,纯属道德规范调整,因此,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C://该行为对甲、乙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影响,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属于纯粹的事务性行为(类似行为还有:代为值日、代为在宴会上致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