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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怀疑顾客甲盗窃超市的商品,保安将其带至办公室搜身,无果。甲因此郁郁寡欢。超市侵害了甲的 A.尊严权 B.身体权 C.健康权 D.名誉权

题目
超市怀疑顾客甲盗窃超市的商品,保安将其带至办公室搜身,无果。甲因此郁郁寡欢。超市侵害了甲的

A.尊严权
B.身体权
C.健康权
D.名誉权

相似考题

3.七、(本题25分)案情: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甲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后在经理办公室,甲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值班经理将甲自带的手袋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人员对甲进行了全身搜查,均未查出未结账的商品,遂将甲放走。事后,甲在超市被搜身的消息在本校乃至其他高校传开,甲成了倍受关注的“新闻人物”,对甲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失眠、头晕等症状,无法继续学业,医生建议其做心理治疗。甲认为乙超市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遂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乙超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本案双方的主要事实争议是:乙超市在对甲进行全身搜查时,是否强令甲脱去了内衣。对此,双方均未提出充分的证据。双方的主要法律争议是:超市在每年失窃数额巨大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对顾客进行搜查。乙超市认为自己在超市内已张贴告示,保留对顾客进行搜查的权利。一审法院认为乙超市不能提出没有强令甲脱去内衣进行搜查的证据,故对脱衣搜查的事实予以认定;认为乙超市的搜查行为侵犯了甲的人格权,且侵权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11万元。乙超市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除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乙超市强令甲脱内衣进行搜查的事实证据不足外,对一审认定的其它事实予以维持,酌情改判乙超市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甲对二审判决不服,以赔偿太少为由,申请再审,请求将赔偿数额改为11万元。问题:1.请就本案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申请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1.第一问的分析应以法学理论、现行法律规定为依据;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更多“ 超市怀疑顾客甲盗窃超市的商品,保安将其带至办公室搜身,无果。甲因此郁郁寡欢。超市侵害了甲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超市怀疑顾客甲盗窃超市的商品,保安将其带至办公室搜身,无果。甲因此郁郁寡欢。超市侵害了甲的( )。

    A.尊严权

    B.身体权

    C.健康权

    D.名誉权


    正确答案:A

  • 第2题:

    某超市保安员在工作中发现一顾客有偷窃商品的嫌疑,可以把他带到办公室进行搜身、搜包。()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 第3题:

    李莫愁去超市购物,超市怀疑其盗窃超市商品,被超市保安要求在超市大门口脱衣搜身检查,此时李莫愁的哪种权利遭到了侵犯()

    A.获得尊重权

    B.接受教育权

    C.监督批评权

    D.安全保障权


    参考答案:A

  • 第4题:

    甲在超市购物时被怀疑偷东西,在商场经理的命令下被强行搜身。后甲将此情况告知某报社,当天报社载文对商场和经理的行为进行了抨击。甲的行为属于( )。


    参考答案:A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本案中,商场和经理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甲的人身权,甲享有检举控告这种侵权行为的权利。

  • 第5题:

    甲某日凌晨两点骑车从某超市门口经过,发现超市的卷帘门开着(事后无法查明卷帘门打开的原因),甲立即进入超市盗窃财物,30分钟后与甲素不相识的乙进入超市,也开始盗窃。由于甲盗窃的财物数额多(价值2万元),就请乙帮他抬到室外绑到自行车后座上,乙欣然应允。甲离开后,乙自己将价值1万元的财物绑上自行车离开。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乙成立盗窃罪共犯
    B.甲、乙是同时犯,不是共犯
    C.甲盗窃数额2万元,乙盗窃3万元
    D.甲盗窃2万元,乙盗窃1万元

    答案:A,C
    解析:
    在甲盗窃的2万元财物范围内,甲、乙成立共同犯罪。因为乙对甲实施了帮助行为,有帮助的故意,认识到甲所实行的犯罪行为和这种犯罪行为将要产生的危害结果,也认识到自己所实行的行为是帮助实施犯罪的行为,以自己的帮助行为,为甲完成犯罪创造便利条件。但对乙盗窃的1万元,甲、乙不构成共同犯罪,是乙个人的犯罪行为。因此,甲盗窃数额2万元,乙盗窃3万元。

  • 第6题:

    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 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 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甲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后在经理办公室,甲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值班经理将甲自带的手袋 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人员对甲进行了全身搜查,均未査出未结账的商品,遂将甲放走。 事后,甲在超市被搜身的消息在本校乃至其他高校传开,甲成了备受关注的“新闻人物”, 对甲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失眠、头晕等症状,无法继续学业,医生建议其做心理 治疗。甲认为乙超市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遂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乙超市赔偿精神损害10 万元。
    本案双方的主要事实争议是:乙超市在对甲进行全身搜查时,是否强令甲脱去了内衣。 对此,双方均未提出充分的证据。双方的主要法律争议是:超市在每年失窃数额巨大的情况 下,是否有权对顾客进行搜查。乙超市认为自己在超市内已张贴告示,保留对顾客进行搜查 的权利。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乙超市不能提出没有强令甲脱去内衣进行搜查的证据,故对脱 衣搜查的事实予以认定;认为乙超市的搜查行为侵犯了甲的人格权,且侵权情节恶劣,后果 较为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11万元。乙超市不 服,提出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除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乙超市强令甲脱内衣进行搜查的事实证据不足外, 对一审判决认定的其他事实予以维持,酌情改判乙超市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甲对二审判 决不服,以赔偿太少为由,申请再审,请求将赔偿数额改为11万元。
    问题:本案发生后社会反响颇大,引发了不少议论,主要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自由 裁量、人格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安保措施等诸多法律问题,请你任选一个角度简 要论述。
    答题要求:
    1.用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答案:
    解析:

    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用
    本案一审判决被告赔偿甲精神损害11万元,二审又改判被告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 同一事实下,两次判决之所以出现这么大的偏差,是由于法官自由裁量权问题引发的法治 现象。
    法官在个案中进行自由裁量是法律适用中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中国正在进行审判制度 的改革,如何对待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特别是在民商事和经济审判中法官如何行使自由裁量 权的问题,是一个不容回避且富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重大法治问题。
    所谓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对个案作出裁判 的权力。在诉讼中,裁判的具体结果往往不是,也不可能是法律对该案件的唯一选择。法官 的自由裁量不仅体现在认定案件事实上,也大量体现在适用法律问题上。
    稳定性、滞后性、不周延性是法律的缺点,法律不明确和法律漏洞的存在也在所难免。 大量司法实践也表明,立法机关不可能预见法官所可能遇见的各种问题。尽管法律条文越来 越多,可是其与不断发展的社会关系之间的矛盾随着时间推移也愈来愈突出,而审判机关的 性质决定了法官不能拒绝审判。可见,正是成文法的局限性导致了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自由裁量是法官的职责,法官不但要大胆行使,也要谨慎行使。
    在法治社会中,任何公权力都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来行使,这是法治的基本要 求。法官自由裁量权也不例外,法官自由裁量不仅要在合法的范围之内作出,还要受到合理 性原则的约束,但在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之间不存在自由裁量的问题。
    从11万到1万,两次判决的差距虽然巨大,但是我们依然应当尊重法官合法的自由裁 量权。法的适用过程,就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过程。没有自由裁量,法就无法适用。自由裁 量是法制通向法治的唯一桥梁。

  • 第7题:

    李某到超市购物,被保安人员怀疑有偷盗行为,遂被带到经理办公室搜身。超市的这种做法()。

    • A、合法
    • B、合法但方式不妥
    • C、不合法
    • D、不合法但情有可原

    正确答案:C

  • 第8题:

    甲超市出于竞争需要,可以购买乙超市的商誉。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甲系一超市的保安,一日甲怀疑三名在超市购物的消费者偷了超市的东西,于是甲在这三位消费者拒绝的情况下,采取殴打、侮辱的方式对上述人员进行了搜身,甲的行为构成()。

    • A、不构成犯罪
    • B、侮辱罪
    • C、诽谤罪
    • D、非法搜查罪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问答题
    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二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甲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后在经理办公室,甲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值班经理将甲自带的手袋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人员对甲进行了全身搜查,均未查出未结账的商品,遂将甲放走。事后,甲在超市被搜身的消息在本校乃至其他高校传开,甲成了倍受关注的“新闻人物”,对甲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失眠、头晕等症状,无法继续学业,医生建议其做心理治疗。甲认为乙超市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遂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乙超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 本案双方的主要事实争议是:乙超市在对甲进行全身搜查时,是否强令甲脱去了内衣。对此,双方均未提出充分的证据。双方的主要法律争议是:超市在每年失窃数额巨大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对顾客进行搜查。乙超市认为自己在超市内己张贴告示,保留对顾客进行搜查的权利。一审法院认为乙超市不能提出没有强令甲脱去内衣进行搜查的证据,故对脱衣搜查的事实予以认定;认为乙超市的搜查行为侵犯了甲的人格权,且侵权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11万元。乙超市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除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乙超市强令甲脱内衣进行搜查的事实证据不足外,对一审认定的其它事实予以维持,酌情改判乙超市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甲对二审判决不服,以赔偿太少为由,申请再审,请求将赔偿数额改为11万元。 本案发生后社会反响颇大,引发了不少议论,主要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自由裁量、人格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安保措施等诸多法律问题,请你任选一个角度简要论述。

    正确答案: 本案一审判决被告赔偿甲精神损害11万元,二审又改判被告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同一事实下,两次判决之所以出现这么大的偏差,是由于法官自由裁量权问题引发的法治现象。
    法官在个案中进行自由裁量是法律适用中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中国正在进行审判制度的改革,如何对待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特别是在民商事和经济审判中法官如何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是一个不容回避且富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重大法治问题。
    所谓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对个案作出裁判的权力。在诉讼中,裁判的具体结果往往不是,也不可能是法律对该案件的唯一选择。法官的自由裁量不仅体现在认定案件事实上,也大量体现在适用法律问题上。
    稳定性、滞后性、不周延性既是法律的特点,法律不明确和法律漏洞的存在在所难免。大量立法历史也表明,立法机关不可能预见法官所可能遇见的问题。尽管法律条文越来越多,可是其与不断发展的社会关系之间的矛盾随着时间推移也愈来愈突出,而审判机关的性质决定了法官不能拒绝审判。可见,正是成文法的局限性导致了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基础。自由裁量是法官的职责,法官不但要大胆行使,也要谨慎行使。
    在法治社会中,任何公权力机构都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来行使公共权力,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法官自由裁量权也不例外,法官自由裁量不仅要在合法的范围之内作出,还要受到合理性原则的约束,在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之间不存在自由裁量的问题。
    从11万到1万,两次判决的差距虽然巨大,但是我们依然应当尊重法官合法的自由裁量权。法的适用过程,就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过程。没有自由裁量,法就无法适用。自由裁量是法制通向法治的唯一桥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李某到超市购物,被保安人员怀疑有偷盗行为,遂被带到经理办公室搜身。超市的这种做法()。
    A

    合法

    B

    合法但方式不妥

    C

    不合法

    D

    不合法但情有可原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超市怀疑顾客甲盗窃超市的商品,保安将其带到办公室搜身,无果。该超市侵犯了甲的(  )。
    A

    尊严权

    B

    人身权

    C

    健康权

    D

    名誉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3题:

    案情: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甲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后在经理办公室,甲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值班经理将甲自带的手袋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人员对甲进行了全身搜查,均未查出未结账的商品,遂将甲放走。事后,甲在超市被搜身的消息在本校乃至其他高校传开,甲成了备受关注的“新闻人物”,对甲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失眠、头晕等症状,无法继续学业,医生建议其做心理治疗。甲认为乙超市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遂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乙超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 本案双方的主要事实争议是:乙超市在对甲进行全身搜查时,是否强令甲脱去了内衣。对此,双方均未提出充分的证据。双方的主要法律争议是:超市在每年失窃数额巨大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对顾客进行搜查。乙超市认为自己在超市内已张贴告示,保留对顾客进行搜查的权利。一审法院认为乙超市不能提出没有强令甲脱去内衣进行搜查的证据,故对脱衣搜查的事实予以认定;认为乙超市的搜查行为侵犯了甲的人格权,且侵权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11万元。乙超市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除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乙超市强令甲脱内衣进行搜查的事实证据不足外,对一审认定的其它事实予以维持,酌情改判乙超市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甲对二审判决不服,以赔偿太少为由,申请再审,请求将赔偿数额改为11万元。 问题: 1.请就本案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申请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2.本案发生后社会反响颇大,引发了不少议论,主要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自由裁量、人格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安保措施等诸多法律问题,请你任选一个角度简要论述。 答题要求: 1.第一问的分析应以法学理论、现行法律规定为依据; 2.第二问的论述应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正确答案:
    1.【答案】
    (1)审判决数额超出了原告的请求范围,因而是错误的(可从不告不理、法院裁判的消极性、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处分权等方面进行分析,说明其不当)。
    (2)一审法院判决将举证责任归于乙超市,不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而且未脱内衣搜查是消极事实,乙超市无法举证。因此,二审法院否定一审对脱内衣搜查的事实认定是正确的。本案应当由甲对脱内衣搜查的事实负举证责任,但由于侵权事实特殊,其证据属于当事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搜集的证据。正确的做法是由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或结合本案其他证据和事实进行认定,如果无法认定应当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进行判决。
    (3)甲申请再审的理由是赔偿太少。属于适用法律方面的问题,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才能再审,本案二审否定了原审对脱衣搜身的事实认定,据此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改判,不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故不应当改判,甲的再审申请不应得到支持。考生可分析法院判决的终局性和权威性如何保障,如何修改再审程序等。
    2.【参考例文】本案的被告乙超市对原告甲强令搜身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是一种侵害甲人格权的行为。这种被侵犯的人格权究竞是一种什么样的人格权呢?有的观点认为是侵犯了甲的名誉权。而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也就是说,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客观方面是公开实施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或者向公众散布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论,致使他人名誉贬损或者社会评价降低。但这个案子中显然不具有这种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因此不存在侵犯甲名誉权的问题。
    本案中,甲实际上受到侵犯的权利是身体权。身体权是指公民维护其身体完全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具体人格权。由于非法搜身行为侵害了公民维护其身体完全和支配的权利,所以构成了对身体权的侵犯。但是,目前,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当中并没有对身体权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只是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应'-3承担民事责任。但这条规定不能作为非法搜身侵害身体权的法律依据。此时就涉及到一般人格权的适用。
    所谓一般人格权是相对具体人格权而言的。是以民事主体全部人格利益为标的的总括性权利,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概括和决定其具体人格权的一般人格利益。一般人格权是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利益的抽象概括,是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格权的各种属性和联系的抽象。一般人格权具有重要的补充功能。它是一种具有弹性的权利,具有高度的包容性,可以对尚未被具体人格权确认保护的其他人格利益,发挥其补充的功能,将其概括在一般人格利益之中,以一般人格权进行法律保护。当这些没有被具体人格权所概括的人格利益受到侵害时,即可依侵害一般人格权确认其为侵权行为,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救济其人格利益的损害。本案中,虽然超市乙的行为没有直接违反现行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但是其侵害了甲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等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或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人格尊严是一个抽象概念,它是一切人格权利的权利渊源,或者说人格尊严本身就是一般意义上的人格权,其他具体人格权都是从它发展出来的。其作为一般人格权也具有补充功能,在具体人格权没有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适用侵犯人格尊严这一一般人格权来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因此本案中,超市乙虽然没有直接侵害民事法律所规定的具体人格权,但因为其侵害了甲的人格尊严,侵害了一般人格权,因此也要承担侵害人格权的相应民事责任,比如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仅供读者参考)

  • 第14题:

    晓彬在某超市购物后付款后刚要出门,被值班保安拦住,保安认为晓彬涉嫌偷窃了超市里的商品,必须搜身检查,保安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超市的合法利益,是正确的。()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 第15题:

    超市保安怀疑李某盗取超市货物,将其带至办公室,对其进行搜身,超市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

    A.所有权

    B.人身权利

    C.财产权利

    D.知识产权


    参考答案:B

  • 第16题:

    甲饥饿难耐,夜入位于高层住宅一楼的小超市行窃,尚未得手便惊醒了一直住在超市里的店主夫妇。甲用超市内销售的菜刀砍死前来查看的店主,砍伤店主妻子并点燃现场易燃物后逃离。火势在蔓延之前被邻居扑灭,但浓烟导致店主妻子窒息死亡。下列对于甲行为性质的认定,正确的是

    A.甲进入超市实施盗窃,应属于紧急避险
    B.甲进入超市实施盗窃,不属于入户盗窃
    C.甲用刀砍死店主,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D.甲放火致人死亡,应认定为放火罪一罪

    答案:D
    解析:
    放火原本就包括致人身、财产的重大损害,所以只定放火罪一罪即可。小超市白天卖东西,晚上住人,这就属于“户”。甲是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所以其杀死店主的行为不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认定为抢劫罪。

  • 第17题:

    (2010年真题)超市怀疑顾客甲盗窃超市的商品,保安将其带至办公室搜身,无果。甲因此郁郁寡欢。超市侵害了甲的(  )。

    A.尊严权
    B.身体权
    C.健康权
    D.名誉权

    答案:A
    解析:
    尊严权是指与自然人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是一种社会态度,是一个社会中的具体的人对他人作为“人”应有的尊重。本题中,超市怀疑顾客甲盗窃超市的商品,保安将其带至办公室搜身,侵犯了顾客的尊严权。故选A项。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进行支配并维护其安全与完满,从而享受一定利益的权利。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健康、保持与利用其劳动能力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从身体权、健康权的含义可知,超市明显没有侵犯顾客的身体权和健康权,故不选B、c项。名誉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名誉,享受名誉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判断是否侵犯名誉权的关键要看是否导致被侵权人社会评价降低,如果导致社会评价降低的,一般应当判定对名誉权造成损害。从本题表述的情形看,顾客甲的社会评价并未降低,超市没有侵犯甲的名誉权。故不选D项.

  • 第18题:

    某超市保安员甲怀疑王某偷盗超市化妆品,遂对其进行搜身。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本案的侵权行为人是甲

    B.本案的侵权行为人是超市

    C.本案的侵权行为人是超市和甲

    D.因未给王某造成财产损失,故不构成侵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属于法条理解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职务侵权行为及其责任。职务侵权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侵权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既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法人及其他组织。对于职务侵权责任的承担,《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本题中,保安员甲为超市的工作人员,其因怀疑王某偷窃超市化妆品而对王某搜身,属于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故应以超市为侵权行为人,所以本题选项B正确,排除其他选项。 【评注】应对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问题有全面的掌握,特别应注意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认定及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认定等问题。

  • 第19题:

    超市保安怀疑某顾客盗窃超市物品,对其进行搜查。该保安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某小学生在某超市购物,超市公告未成年人需申请入内,保安搜身,超市的行为对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错。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 第21题:

    某超市保安怀疑顾客甲在超市有盗窃行为,于是将其带到经理办公室扣留并搜身,要求其交代犯罪事实。这种做法违反《刑事诉讼法》哪一项原则。()

    • A、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 B、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 C、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
    • D、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表述中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是 ( )
    A

    超市保安看见一衣衫褴褛的消费者可以进行辱骂

    B

    超市保安怀疑一消费者衣服藏有该超市物品,可以要求搜身

    C

    超市保安怀疑一消费者偷吃超市巧克力,可以将其关在保安室

    D

    张某为查知其债务人李某的经济状况,要求李某的丌户行提供李某的账户信息,遭到该银行的拒绝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二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甲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后在经理办公室,甲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值班经理将甲自带的手袋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人员对甲进行了全身搜查,均未查出未结账的商品,遂将甲放走。事后,甲在超市被搜身的消息在本校乃至其他高校传开,甲成了倍受关注的“新闻人物”,对甲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失眠、头晕等症状,无法继续学业,医生建议其做心理治疗。甲认为乙超市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遂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乙超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 本案双方的主要事实争议是:乙超市在对甲进行全身搜查时,是否强令甲脱去了内衣。对此,双方均未提出充分的证据。双方的主要法律争议是:超市在每年失窃数额巨大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对顾客进行搜查。乙超市认为自己在超市内己张贴告示,保留对顾客进行搜查的权利。一审法院认为乙超市不能提出没有强令甲脱去内衣进行搜查的证据,故对脱衣搜查的事实予以认定;认为乙超市的搜查行为侵犯了甲的人格权,且侵权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11万元。乙超市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除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乙超市强令甲脱内衣进行搜查的事实证据不足外,对一审认定的其它事实予以维持,酌情改判乙超市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甲对二审判决不服,以赔偿太少为由,申请再审,请求将赔偿数额改为11万元。 请就本案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申请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正确答案: 1.一审判决数额超出了原告的请求范围,因而是错误的(可从不告不理、法院裁判的消极性、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处分权等方面进行分析,说明其不当)。
    2.一审法院判决将举证责任归于乙超市,不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而且未脱内衣搜查是消极事实,乙超市无法举证。因此,二审法院否定一审对脱内衣搜查的事实认定是正确的。本案应当由甲对脱内衣搜查的事实负举证责任,但由于侵权事实特殊,其证据属于当事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搜集的证据。正确的做法是由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或结合本案其他证据和事实进行认定,如果无法认定应当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进行判决。
    3.甲申请再审的理由是赔偿太少。属于适用法律方面的问题,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才能再审,本案二审否定了原审对脱衣搜身的事实认定,据此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改判,不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故不应当改判,甲的再审申请不应得到支持。考生可分析法院判决的终局性和权威性如何保障,如何修改再审程序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判断题
    小方在某超市购物后付款后刚要出门,被值班保安拦住,保安认为小方涉嫌偷窃了超市里的商品,必须搜身检查,保安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超市的合法利益,是正确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