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监督销毁医疗机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是
A.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卫生主管部门
C.农业主管部门
D.医疗机构
E.食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1题: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
A、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
B、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
C、按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D、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天内到场监督销毁;
E、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天内到场监督销毁;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
A、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
B、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
C、按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D、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天内到场监督销毁;
E、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天内到场监督销毁;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