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罕见暴风雨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有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的基 本要求如下: 1.遭罕见暴风雨袭击是施工方不可遇见的不可抗力事件,由此造成的损失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损坏,损失计l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3.施工单位现场的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承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4.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5.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如何处理?
(2)发生不可抗力,对于承发包双方风险分担的原则是什么?
(3)发生索赔后,承包人应注意的索赔时效问题是什么?
(1)对已建部分工程造成损坏的损失l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施工单位处理伤病医疗费和补偿金3万元,应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施工单位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不负责赔偿;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业主应给予工期顺延;工程破坏、清理现场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
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②承包人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
③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
用由发包人承担;
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应在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向工程师(或业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