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正确的是()。
第5题: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8%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第6题: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第7题:
建设单位负责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等材料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
第8题:
1.5%
2%
3%
5%
第9题:
2%
3%
5%
6%
第10题:
0
2%
3%
6%
第11题:
3%
5%
2%
11%
第12题: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分包后的余额,按照()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第16题: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第17题: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第18题: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3%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第19题: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第20题: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第21题:
1%
3%
5%
2%
第22题: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
第23题:
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计税
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按3%计税
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计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到预收款时按3%的预征率预缴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到预收款时按5%的预征率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