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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为员工张某分配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张某可以用笔记本电脑安装与工作有关的盗版软件。( )A.正确B.错误

题目

银行为员工张某分配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张某可以用笔记本电脑安装与工作有关的盗版软件。(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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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向李某出售一台笔记本电脑,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尚未支付价款前,买受人李某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谢某可能主张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买卖合同已经签订,李某不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
    B.虽然买卖合同已经签订,但是李某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
    C.张某提供担保后,李某仍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D.张某提供担保后,李某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答案:B,D
    解析: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或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 第2题:

    银行为员工张某分配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张某可以用笔记本电脑安装与工作有关的盗版软件。()


    答案:错
    解析:

  • 第3题:

    柴某见好友赵某学习认真,决定赠与其笔记本电脑一台。在使用过程中,该笔记本因电池故障损坏,赵某将其送往王某的维修店修理。
    <1>、若柴某和赵某二人存在( )的约定,则该赠与可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A.“若赵某期末考试成绩达到90分,柴某赠与其一台笔记本电脑”
    B.“若赵某当年通过税务师考试,柴某赠与其一台笔记本电脑”
    C.“在赵某22岁生日时,柴某赠与其一台笔记本电脑”
    D.“若赵某拿到一等奖学金,柴某赠与其一台笔记本电脑”
    E.“等到下次下雪的时候,柴某赠与其一台笔记本电脑”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期限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是限制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是以将来确定事实的到来为内容的附款。

  • 第4题:

    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砸向张某,致张某轻伤。
    对于王某造成的伤害,张某依法享有的权利是:( )
    A.向法院提起自诉
    B.向公安机关控告
    C.向人民检察院控告
    D.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轻伤厲于公诉案件也属于自诉案件,被害人张某被打成轻伤可以提起自诉,故A正确。被害人对于犯罪行为有向公、检、法机关控告、报案的权利,所以B、C正确。根据《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教,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D正确。

  • 第5题:

    张某向李某出售一台笔记本电脑,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尚未支付价款前,买受人李某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谢某可能主张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买卖合同已经签订,李某不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
    B.虽然买卖合同已经签订,但是李某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
    C.张某提供担保后,李某仍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D.张某提供担保后,李某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答案:B,D
    解析: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或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