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对外投资失败
E.遭受重大损失难以按期归还贷款
第1题:
贷款人的不安抗辩权是指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之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难以按期归还贷款时,可以中止(暂时停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