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以结构化方式设计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其优先和劣后受益权的配比比例不得高于( )。
A.2:1
B.3:1
C.3:2
D.4:1
第1题:
W信托公司设立的某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用于向A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甲为该信托计划的劣后受益人,甲可以将享有的信托受益权在风险或收益确定后向第三方转让。()
第2题:
信托公司以结构化方式设计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其优先和劣后受益权的配比比例不得高于()。
第3题:
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信托公司结构化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信托公司开展结构化信托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第4题:
A信托公司拟设立新天地城市综合体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向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用于其名下新天地城市综合体的开发建设,其中,优先级信托资金2亿元人民币,劣后级信托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下列()不得为该信托计划劣后受益人。
第5题:
信托公司合理控制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杠杆比例,优先受益人与劣后受益人投资资金配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最高不超过(),不得变相放大劣后级受益人的杠杆比例。
第6题:
依照《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信托计划财产独立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计划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第7题:
对
错
第8题:
对
错
第9题:
2:1
3:1
3:2
4:1
第10题:
100
300
500
1000
第11题:
1:1
2:1
3:1
4:1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理财资金用于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目标客户的选择应参照()对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执行。
第14题:
Z信托公司拟设立某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中,优先级信托资金1亿元人民币,劣后级信托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劣后受益人参与该结构化信托业务的金额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
第15题:
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信托公司结构化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有关结构化信托业务劣后受益人,以下()是错误的。
第16题:
2011年2月,长江信托公司发行成立了长江2号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用途是投资于长江三角领域的普通住宅项目融资,预定融资规模3亿元。该产品是结构化产品,放开优先受益权与劣后受益权由社会公众自由认购。因认购情况踊跃,项目募集结束时优先受益权认购金额为2亿元,劣后受益权认购金额为1亿元。从认购结果来看,优先受益权与劣后受益权的比例符合监管规定要求。()
第17题:
A信托公司拟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向B公司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用于其名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其中,优先级信托资金2亿元人民币,劣后级信托资金可以为()元人民币。
第18题:
利用受托人的专业优势为自身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其他信托当事人的利益
利用受托人地位从事不当关联交易或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信托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信托业务的结构化设计谋取不当利益
以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投资劣后受益权
第19题:
第20题:
A信托公司股东
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
A信托公司全体员工
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21题:
结构化信托业务产品的优先受益人与劣后受益人投资资金配置比例大小应与信托产品基础资产的风险高低相匹配,但劣后受益权比重不宜过低
信托公司进行结构化信托业务产品设计时,应对每一只信托产品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对受益权的结构化分层、风险控制措施、劣后受益人的尽职调查过程和结论、信托计划推介方案等进行详细说明
信托公司应当合理安排结构化信托业务各参与主体在投资管理中的地位与职责,明确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投资顾问(若有)等参与主体的权限、责任和风险
结构化信托业务运作过程中,信托公司可以允许劣后受益人在信托文件约定的情形出现时追加资金
第22题:
100
200
300
无限制
第23题:
2:01
3:01
4:01
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