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人民政府对程某征收农民负担费用500元,县人民政府经复议将费用减为400元。程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征收400元的费用违反了国家规定的不得超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5%的标准。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xml:namespace>
A.变更县政府的决定,确定应交纳费用的具体标准
B.确认县政府的决定违法,责令乡政府重新作出决定
C.撤销县政府的决定,责令乡政府重新作出决定
D.撤销县政府的决定,责令县政府重新作出决定
D
[详细解答]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和《行诉解释》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知,复议决定 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自然无效。复议决定改 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 定。可见,在本案中,县政府复议决定征收程某400元的费用,违反了国家规定的不能超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5%的标准,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中规定的“超越职权” 的情形,因此法院应依法判决撤销县政府的复议决定,并责令复议机关县政府重新作出复议决 定。故选D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