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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刘某见状拨打110报警,现场处警民警应采取的恰当措施是:A.分别询问刘某和李某 B.责令刘某暂停营业 C.调取农家乐的银行账目 D.检查农家乐的工商登记

题目
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

刘某见状拨打110报警,现场处警民警应采取的恰当措施是:

A.分别询问刘某和李某
B.责令刘某暂停营业
C.调取农家乐的银行账目
D.检查农家乐的工商登记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根据题意民警到达现场进行执法的行为是由于刘某与李某发生争执,不是由于租金的问题。欠租金不还的问题属于民法的管辖范畴,李某可以去仲裁机构仲裁。民警接警之后应当分别询问刘某和李某,A项是恰当的;B项暂停营业属于行政处罚,不当选;C项,调取银行账目,民警是没有这个职权的,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才可以调取银行账目,不当选;D项,检查工商登记应当由工商局进行,不属于民警的职权,不当选。因此,选择A选项。
更多“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和王某在B市就买卖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双方约定一切争议由A市仲裁委员会管辖。之后双方就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李某就争议提交至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作出后,王某如果想撤销该裁决书,其合理的理由为:( )

    A.仲裁协议有约定不明的事项
    B.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有私下里同李某会见并一同宴饮的行为
    C.首席仲裁员是由双方各自选取的仲裁员一致推选的
    D.李某隐藏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答案:C,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D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31条的规定,可知仲裁庭首席仲裁员是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的,所以C项正确。《仲裁法解释》第18条规定了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形,约定不明不属于没有仲裁协议,A项错误。

  • 第2题:

    2015年2月,李某和蔡某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同时达成仲裁协议,双方约定,若发生合同纠纷由A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后双方发生合同纠纷,依照仲裁协议申请了仲裁。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不得先行调解
    B.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若李某和蔡某自愿调解,仲裁庭应当调解
    C.若李某和蔡某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D.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B: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2)选项CD: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第3题:

    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

    李某十多名亲戚闻讯前来围堵农家乐大门,不让刘某正常经营。针对此种情况,现场处警民警不应采取的措施是:

    A.及时报告,请求增援
    B.分离双方当事人,安抚众人情绪
    C.用喊话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D.强行带离李某

    答案:C
    解析:
    根据题意,李某与十多名亲戚围堵农家院,不让刘某正常营业,是属于扰乱单位秩序致使营业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治安违法行为。民警到达现场后进行先期处置,对无法控制场面应及时报告寻求增援,故A项正确。面对人员众多时,民警可以分离双方安抚情绪,避免情况恶化,故B项正确。用喊话器进行法制宣传是不正确的,法制宣传是日常性的法制宣传工作,不适用危急情况。C项错误。《人民警察法》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对于李某可以强行带离现场。D项正确。
    因此选择C项。

  • 第4题:

    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
    值班所长带领增援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控制局面,说服刘某放下疑似爆炸物的包裹,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处理。经查实,刘某的疑似爆炸物包裹是假的,派出所对刘某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同时,拟针对双方的合同纠纷进行化解,其中不恰当的是:(单选)

    A.对双方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B.责令刘某签订分期付款协议
    C.找来司法所调解人员对双方的经济纠纷进行调解
    D.告知双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合理处置有关知识点,并选正确项。
    第二步,根据题意,公安机关对刘某治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同时对刘某和李某的合同进行化解。A项,对双方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属于公安机关的职权;B项,责令刘某签分期付款协议,是不正确的,公安机关只能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不能责令;C项,公安机关可以对双方的经济纠纷进行调解,属于公安机关的职权;D项,因为在双方的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因此公安机关告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是可以的。
    因此,选择B选项。

  • 第5题:

    李某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双方口头约定,租期2年,租金每月1000元。1年后,张某经李某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王某,租期1年、月租金12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王某人住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李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张某与王某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B.张某将房屋转租后,李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张某收取租金
    C.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D.李某有权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选项B: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张某)仍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1000元)向出租人(李某)支付租金。(3)选项CD: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 第6题:

    2004年3月20日,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将自有住房一套出租给李某居住,每月租金1000元,按月收租,租期二年,到2006年9月20日为止。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当日,李某交付了押金和租金后入住。此后,李某每月按期交租。2005年4月,张某因欠王某50万元,便将该房屋抵押给王某,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如张某不能在2005年6月底还债,王某有权将该房屋折价抵债。王某于2005年7月起开始实现其抵押权,要求李某向其缴纳押金,被李某以王某无权收取押金为由拒绝。以后,即从2005年7月至2006年5月,无论张、王怎样催促,李某均以张、王之间存在的抵押合同不成立为由,既拒绝向张某交租,也不向王某交租,遂张某决定终止租赁合同。经查获知,自2005年7月起,张、王因抵押合同发生了诉讼,法院对该案尚未判决。 王某是否有权向李某收取押金和租金,为什么?


    正确答案:王某无权向李某收取租金和押金。虽然王某是抵押权人,但是并非房屋产权所有人,只有业主才能向承租人收取押金和租金,王某如要收取押金和租金,必须成为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或者获得张某的授权,另由于抵押合同无效,王某无权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 第7题:

    刘某欠何某100万元货款届期未还且刘某不知所踪。刘某之子小刘为替父还债,与何某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租期,仅约定:“月租金1万元,用租金抵货款,如刘某出现并还清货款,本合同终止,双方再行结算。”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小刘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 B、何某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 C、房屋租赁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 
    • D、房屋租赁合同是附期限的合同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2004年3月20日,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将自有住房一套出租给李某居住,每月租金1000元,按月收租,租期二年,到2006年9月20日为止。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当日,李某交付了押金和租金后入住。此后,李某每月按期交租。2005年4月,张某因欠王某50万元,便将该房屋抵押给王某,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如张某不能在2005年6月底还债,王某有权将该房屋折价抵债。王某于2005年7月起开始实现其抵押权,要求李某向其缴纳押金,被李某以王某无权收取押金为由拒绝。以后,即从2005年7月至2006年5月,无论张、王怎样催促,李某均以张、王之间存在的抵押合同不成立为由,既拒绝向张某交租,也不向王某交租,遂张某决定终止租赁合同。经查获知,自2005年7月起,张、王因抵押合同发生了诉讼,法院对该案尚未判决。 张某能否将已出租的房屋抵押给王某,为什么?


    正确答案:可以。尽管张某已经将房屋出租,但他仍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根据我国房地产法的规定,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故不影响他行使抵押的权力。

  • 第9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5%,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后李某感觉利率过低,便要求修改合同,提高利率,张某不同意,合同约定的提供借款期限届满,李某拒绝提供借款,则李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李某是刘某的朋友,某日李某在帮刘某盖房时,不慎将过路行人张某砸伤。现张某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本案的被告人应当是()

    • A、李某
    • B、李某和刘某
    • C、刘某
    • D、李某或刘某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单选题
    张某与李某离婚,两人对共有的门市房归属权存在纠纷,该门市房照登记的所有权人为李某,张某每月取得出租的租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由张某按原值缴纳房产税

    B

    由李某按原值缴纳房产税

    C

    由张某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D

    由李某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李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张某按期支付了一年的租金,三个月后第三人刘某对其房屋内的部分设施主张其权利,并得到了李某的认可。此时张某可要求()。
    A

    继续履行合同

    B

    解除合同

    C

    李某减少部分租金

    D

    李某将剩余租金全部返还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共用题干

    赵某租赁李某的房屋居住,租期2年。租赁期限屑满后,赵某继续居住,李某没有提出异议。赵某居住2个月后,李某提出要收回房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无权要求收回房屋
    B:赵某不需支付原租赁合同期满后的2个月的租金
    C:赵某应向李某返还不当得利
    D:赵某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向李某交付2个月的租金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146条的规定,A选项中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之日起由乙公司承担,因此货物毁损,乙公司仍应当支付货款,所以A选项当选。《买卖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2条,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入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不当选。B选项中丙公司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丁公司不能使用,意味着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丁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设备的风险由丙公司承担,设备毁损,丁公司有权不支付设备价款,所以B选项不当选。D选项中庚公司交付的房屋虽然有一扇玻璃破碎,但是根本未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张某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房屋的风险应由张某承担,张某应向庚公司支付房屋价款,所以D选项当选。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ABD选项正确。本题中每一期的付款都达到全部价款的1/5,因此即使甲公司最后一期付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都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租赁期限届满,赵某继续居住,李某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不是2年,而是不定期,因此李某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收回房屋,所以A选项不正确。原租赁合同有效,赵某有权居住,赵某的居住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赵某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交付租金,所以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
    互易合同是互相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李某仅是同意孙某在自己的房屋中居住,并不是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孙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承揽合同是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并且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本题中李某不是定作人,对孙某创作油画没有要求,孙某也不是按照李某的要求完成工作,所以不是承揽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本题中孙某为李某画油画是以李某提供房屋给孙某居住为对价的,不是无偿的,所以不是赠与合同。租金一般以现金的方式计算,但是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以实物为租金,本题中孙某和李某约定孙某以油画作为居住李某房屋的对价,油画即为孙某租赁李某房屋的租金,所以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租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据此,本题中仅在A选项中李某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A选项中受赠人黄某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姐姐,王某的姐姐是王某的近亲属,因此王某可以撤销对黄某的赠与,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张大山对张某负有赡养义务,张大山不尽赡养义务,因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中李某违反赠与中约定的义务,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虽然李某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赵某只是不可以要求李某返还赠与物,但是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正确。依《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D选项中周某的行为致使孙某死亡,孙某的妻子作为孙某的继承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孙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孙某的妻子自孙某死亡之日起8个月方提出撤销,已经丧失了撤销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14题:

    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
    刘某见状拨打110报警,现场处警民警应采取的恰当措施是:(单选)

    A.分别询问刘某和李某
    B.责令刘某暂停营业
    C.调取农家乐的银行账目
    D.检查农家乐的工商登记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接警与处警的有关知识点,并选正确项。
    第二步,根据题意民警到达现场进行执法的行为是由于刘某与李某发生争执,不是由于租金的问题。欠租金不还的问题属于民法的管辖范畴,李某可以去仲裁机构仲裁。民警接警之后应当分别询问刘某和李某,A项是恰当的;B项暂停营业属于行政处罚,不当选;C项,调取银行账目,民警是没有这个职权的,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才可以调取银行账目,不当选;D项,检查工商登记应当由工商局进行,不属于民警的职权,不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 第15题:

    刘某向村民李某承租了一块闲置地,用于经营农家乐并签订了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但是半年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催收租金,刘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未缴纳。某日,李某到农家乐讨要租金,双方发生争执。
    突然,刘某从屋里拿出疑似爆炸物包裹,情绪激动,声称要与李某同归于尽。据此,现场民警恰当的应对措施有:(多选)

    A.呵令刘某不要轻举妄动
    B.疏散现场所有人员
    C.与刘某保持安全距离
    D.鸣枪示警

    答案:A,B,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应急处理能力有关知识点,并选正确项。
    第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根据题意,刘某从屋里拿出疑似爆炸物,情绪激动,声称要与李某同归于尽,民警不应该直接鸣枪示警,应该先警告,若警告无效再使用武器,D项不当选,ABC三个选项均为合理的应对措施。
    因此,选择ABC选项。

  • 第16题:

    李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张某按期支付了一年的租金,三个月后第三人刘某对其房屋内的部分设施主张其权利,并得到了李某的认可。此时张某可要求()。

    A.继续履行合同
    B.解除合同
    C.李某减少部分租金
    D.李某将剩余租金全部返还

    答案:C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63页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当担保没有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

  • 第17题:

    张某与李某离婚,两人对共有的门市房归属权存在纠纷,该门市房照登记的所有权人为李某,张某每月取得出租的租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张某按原值缴纳房产税
    • B、由李某按原值缴纳房产税
    • C、由张某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 D、由李某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张某租住王某的房子,合同约定半年付一次租金。半年后,王某向张某索要房租,张某以房子漏为由拒绝支付租金。王某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2年
    • B、1年
    • C、半年
    • D、20年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2014年1月李某自己拥有的150平方米的4间门面房出租给刘某,李某收刘某4间门面房每月租金12000元。当月刘某又将其中2间转租给张某,刘某每月收取张某租金收入10000元。2月份,刘某对自用的2间进行了装修,发生装修费10000元,装修费全部由刘某承担。计算李某和刘某2014年租金收入分别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假设李某和刘某均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本题除营业税和房产税外其他税费均不考虑。


    正确答案: (1)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由于李某和刘某出租的是门面房而非住房,不享受营业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但受营业税起征点限制。李某每租凭收入12000元未达营业税起征点。
    李某每月应房产税=12000×12%=1440(元) 刘某对房屋的装修费自己承担,李某不得扣除。 李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1440)×(1-20%) ×20%×12=1689.6×12=20275.2(元)
    (2)刘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刘某每月房屋转租收入10000元,未达营业税起征点 不征税;依据皖地税[2006]146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刘某 转租房屋收入不征房产税。刘某装修费与转租房屋无关, 不得扣除,租金支出可以扣除。
    刘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00÷2)× (1-20%)×20%×12=7680(元)

  • 第20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刘某向李某履行债务,现因为刘某没按约定履行债务,则李某应请求谁来承担违约责任()

    • A、王某
    • B、刘某
    • C、王某和刘某共同
    • D、王某或刘某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李某和刘某签订合同后,刘某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李某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2题:

    2016年1月,李某将其一套自有住房出租给王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2017年1月,王某将该套住房转租给刘某,并签订了转租合同。则下列关于转租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与刘某签订的转租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B、王某转租该套房屋,应当经李某同意
    • C、转租合同有效期间,即使李某与王某的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仍然有效
    • D、刘某承租该住房的期限最长为3年
    • E、如王某未经李某同意转租房屋,李某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A,B,C,E

  • 第23题:

    问答题
    2004年3月20日,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将自有住房一套出租给李某居住,每月租金1000元,按月收租,租期二年,到2006年9月20日为止。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当日,李某交付了押金和租金后入住。此后,李某每月按期交租。2005年4月,张某因欠王某50万元,便将该房屋抵押给王某,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如张某不能在2005年6月底还债,王某有权将该房屋折价抵债。王某于2005年7月起开始实现其抵押权,要求李某向其缴纳押金,被李某以王某无权收取押金为由拒绝。以后,即从2005年7月至2006年5月,无论张、王怎样催促,李某均以张、王之间存在的抵押合同不成立为由,既拒绝向张某交租,也不向王某交租,遂张某决定终止租赁合同。经查获知,自2005年7月起,张、王因抵押合同发生了诉讼,法院对该案尚未判决。 张某和王某是否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王某无权终止租赁合同,理由同上,他不是该合同的签约人,更非产权所有人。
    2、张某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因为李某无理由未交纳租金满6个月,此外,张、王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另一法律关系,与张某与李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无关,故不能成为李某拒付租金的理由。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