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证券经营机构拟担任外资股发行的主承销商或者境内事务协调人时,应具备以下哪些条件?( )(1分)
A.具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权
B.证券专营机构净资产不少于1.5亿人民币
C.具有参与外资股承销的经历
D.已经取得主承销商资格、具有10名以上有证券承销经验的专业人员
第1题:
境内证券经营机构拟担任外资股发行的主承销商或者境内事务协调人时,其拥有的具有证券承销经验的专业人员人数应在( )。
A.10名以上
B.15名以上
C.20名以上
D.25名以上
第2题:
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应当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作为主承销商或者主承销商之一。公司不可以聘请国外证券公司担任国际协调人。( )
第3题:
第4题:
境内证券经营机构拟担任外资股发行的主承销商或者境内事务协调人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
A.具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权
B.证券专营机构净资产不少于1.5亿人民币
C.具有参与外资股承销的经历
D.已经取得主承销商资格
E.具有10名以上有证券承销经验的专业人员
第5题:
境内证券经营机构拟担任外资股发行的主承销商或者境内事务协调人时,应具有参与外资股承销的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