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股招股说明书的会计师报告项下应披露公司过去3年(甚至5年)经审计的财务记录,并应披露公司的主要会计方针与有关附注。( )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应披露经审计财务报告期间的各项财务指标。其中,资产负债率以合并财务报告的财务数据为基础计算,其余指标视具体情况以母公司财务报告数据为基础计算。( )
2.以中国香港的有关规则要求为例的招股章程的基本内容与格式要求中财务资料应披露公司过去3年(甚至5年)经审计的财务记录,并应披露公司的主要会计方针与有关附注。 ( )
3.以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规则要求为例,在外资股的招股说明书的“会计师报告”一项下应披露公司过去3年(甚至5年)经审计的财务记录,并应披露公司的主要会计方针与有关附注。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4.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财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 )
第1题: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财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 ( )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