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或者类似功能服务的,应当执行本规定,并符合下列( )要求。 A.客观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功能,不得对其功能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寅传 B.揭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不得隐瞒或者有重大遗漏 C.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所使用的数据信息来源 D.表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具有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或者提示买卖时机功能的,应当说明其方法和局限
1.《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明确,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或者类似功能服务的,应当执行该规定的各项规范要求,可以不纳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 )
2.《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向客户提供投资 建议或者类似功能服务的,应当执行该规定各项规范要求。 ( )
3.期货公司以期货交易软件,终端设备为载体,向客户提供交易咨询服务或者具有类似功能服务的,应当向客户说明交易软件、终端设备的基本功能,揭示使用局限性,说明相关数据信息来源,不得对交易软件、终端设备的使用价值或功能作出虚假、误导性宣传。( )
4.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或者类似功能服务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Ⅰ.客观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功能,不得对其功能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 Ⅱ.揭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不得隐瞒或者有重大遗漏 Ⅲ.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所使用的数据信息来源 Ⅳ.表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具有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或者提示买卖时机功能的,应当说明其方法和局限A.Ⅰ、Ⅱ、Ⅳ B.Ⅰ、Ⅲ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