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拟以重组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为理由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时,不能通过( )来判断重组方案是否切实可行。 A.重组方案的授权 B.重组方案的批准 C.重组方案的核准 D.重组方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第1题:
内资企业间接收购A股上市公司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或者需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一般可以作为发出要约或者申请豁免的主体。 ( )
第2题:
下列关于收购人中请豁免的事由的表述中,不正确的说法是( )。
A.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为挽救该公司而进行收购,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的
B.上市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新股,导致收购人持有、控制该公司股份比例超过25%的
C.基于法院裁决申请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导致收购人持有、控制一家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超过30%的
D.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
第3题:
第4题:
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A.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1年内不得转让其在公司所拥有的权益
C.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得转让其在公司所拥有的权益
D.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E.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