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下列属于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内容的有( )。
A.重点防范因管理不善、权责不明、未勤勉尽责等原因导致的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及道德风险
B.建立投资银行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各类投资银行项目的业务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
C.加强投资银行项目的内核工作和质量控制
D.加强证券发行中的定价和配售等关键环节的决策管理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公司董事会下设(),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整体风险和相关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投资银行业务活动中的风险和风险管理状况。
第6题:
下列属于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内容的有()。 Ⅰ.证券公司重点防范因管理不善、权责不明、未勤勉尽责等原因导致的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及道德风险 Ⅱ.建立投资银行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各类投资银行项目的业务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 Ⅲ.加强投资银行项目的内核工作和质量控制 Ⅳ.加强证券发行中的定价和配售等关键环节的决策管理
第7题: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应重点防范的风险有()。
第8题:
被金融监管部门处罚的行政处罚法律风险
被物价部门处罚的行政处罚法律风险
被客户起诉的法律风险
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刑事处罚法律风险
第9题:
Ⅱ、Ⅲ、Ⅳ
Ⅰ、Ⅱ、Ⅲ
Ⅰ、Ⅱ、Ⅲ、Ⅳ
Ⅰ、Ⅱ、Ⅳ
第10题: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应当为每个投资银行类项目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数量适当的业务人员,保证投资银行类项目的执行质量
证券公司不得将投资银行类业务人员薪酬收入与其承做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应当综合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质量、合规情况、业务收入等各项因素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人员回避制度,明确回避的情形。内部控制人员不得参与存在利益冲突等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项目审核、表决工作
内部控制人员的薪酬收入与单个投资银行类项目收入挂钩。内部控制人员工作称职的,其薪酬收入总额应当不低于公司同级别人员的平均水平
第11题:
第12题:
证券公司应当保证各内部控制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履行内部控制职能的部门、机构或团队应当与前台业务运作相分离
投资银行业务应当制定并执行统一的执业、内部控制标准和流程
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应当以合理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应当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空白或漏洞
第13题: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风险(质量)控制与投资银行业务运作应适当分离,客户回访应主要由投资银行风险(质量)控制部门完成。 ( )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投资银行业务收费面临的法律风险不包括以下()
第18题: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控制与投资银行业务运作应适当分离,客户回访应主要由()完成。
第19题:
简论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中并购业务的风险管理。
第20题:
投资银行业务部、综合质控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投资银行业务部、综合质控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投资银行业务部、综合质控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投资银行业务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报备综合质控部
第21题: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银行类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明确质量控制的目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质量控制标准和程序等内容。同类投资银行业务应当制定并执行统一的质量控制标准和程序
证券公司应当设立常设或非常设内核机构履行对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审议决策职责,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进行独立研判并发表意见。常设内核机构可以在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部门内部设立,也可以在公司层面单独设立,但应当独立于投资银行业务条线和质量控制部门或团队
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内核委员会作为非常设内核机构。内核委员会委员(简称内核委员)应当包括来自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等部门的人员,并根据各自职责独立发表意见。如有必要,证券公司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士作为内核委员,参与内核工作。聘请外部人士作为内核委员的,证券公司应当对其专业性和独立性进行审慎调查和评估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的风险管理是指在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下,通过实施风险监测和评估、开展风险排查、进行风险提示等措施,履行对投资银行类业务信用、流动性、操作等风险的控制职责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Ⅰ、Ⅱ
Ⅱ、Ⅲ、Ⅳ
Ⅰ、Ⅳ
Ⅰ、Ⅱ、Ⅲ、Ⅳ
Ⅰ、Ⅲ、Ⅳ、Ⅴ
第24题:
质量控制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应当通过介入主要业务环节、把控关键风险节点,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内核程序可以由内核部门等常设内核机构书面审核通过,也可以由内核委员会等非常设内核机构集体表决通过
证券公司设立内核委员会作为非常设内核机构的,应当聘请外部专业人士作为内核委员,参与内核工作
质量控制部门应当独立于投资银行业务条线设立,不得在投资银行业务条线内部设立
证券公司应当对各类投资银行业务制定并执行统一的质量控制标准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