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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并购重组委员会通过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进行审核T作,每次参加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为7名。()”相关问题
  • 第1题:

    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可以弃权。 ( )


    正确答案:×
    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不得弃权。

  • 第2题:

    并购重组申请人如果认为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与其存在利害冲突或者潜在的利害冲突,可能影响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公正履行职责的,可以在报送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审核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要求有关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予以回避的书面申请。 ( )


    正确答案:A
    熟悉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规定、权利与义务以及回避制度。见教材第十二章第二节,P506。

  • 第3题:

    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形成审核意见之前,可以要求并购重组当事人及其聘请的专业机构的代表到会陈述意见和接受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的询问。( )


    正确答案:√
    略。

  • 第4题:

    并购重组申请通过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后,有证据表明并购重组申请人、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或者间接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对并购重组申请的判断,且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核准。( )


    正确答案:×

  • 第5题: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者提出新方案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 )


    正确答案:√

  • 第6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下列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说法,错误的是()。

    A.并购重组委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邀请并购重组委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所邀请的专家没有表决权
    B.并购重组委参会委员认为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存在显失公正情形的,可在并购重组委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经中国证监会调查认为理由充分的,应当重新提请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C.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提出新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顾问应审慎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服务
    D.财务顾问进行独立判断,确认符合有关并购重组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重新审核的,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E.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或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审核意见具有前置条件且未能落实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提请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答案:B
    解析:
    A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27条规定,并购重组委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邀请并购重组委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所邀请的专家没有表决权。
    B项,第32条规定,并购重组委参会委员认为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存在显失公正情形的,可在并购重组委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经中国证监会调查认为理由充分的,应当重新提请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CD两项,第34条规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提出新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顾问应审慎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服务,进行独立判断,确认符合有关并购重组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重新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E项,第33条规定,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或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审核意见具有前置条件且未能落实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提请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 第7题: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 定的,申请人不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 ( )


    答案:B
    解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 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者提出新方案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 重组申请;符合有关并购重组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提交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

  • 第8题:

    会后事项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参会委员不受其是否审核过该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的限制。()


    答案:对
    解析:
    会后事项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参会委员不受其是否审核过该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的限制。本题说法正确。

  • 第9题:

    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事项的,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在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召开()日前,将会议通知、并购重组申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送交参会委员签收。

    A:1
    B:2
    C:3
    D:5

    答案:C
    解析:
    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事项的,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在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召开3日前,将会议通知、并购重组申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送交参会委员签收。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 第10题:

    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在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召开的第4个工作日前将会议审核的()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A.申请人名单 B.会议时间
    C.相关当事人承诺函 D,参会委员名单、


    答案:A,B,C,D
    解析:
    答案为ABCD。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召开的第4个工作日前将会议审核的申请人名单、会议时间、相关当事人承诺函和参会委员名单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并于公示的下一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工作底稿、并购重组申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的初审报告送交参会委员签收。

  • 第11题:

    单选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下列关于重组委委员安排的说法,正确的是(  )。Ⅰ.并购重组申请人在审核委员会表决结果公示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诉意见,中国证监会组织召开专家咨询委会议。根据会议意见,决定是否驳回申诉或者重新提交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Ⅱ.并购重组委参会委员认为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存在显失公正情形的,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后,经中国证监会调查认为理由充分的,应当重新提请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Ⅲ.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重大事项,中国证监会可以提请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Ⅳ.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提出新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顾问应审慎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服务,进行独立判断,确认符合有关并购重组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重新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A

    Ⅰ、Ⅱ、Ⅲ

    B

    Ⅱ、Ⅲ

    C

    Ⅱ、Ⅳ

    D

    Ⅱ、Ⅲ、Ⅳ

    E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8年修订)第31条规定,并购重组申请人可在表决结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诉意见。中国证监会应当要求并购重组委会议召集人组织参会委员对申诉意见做出书面解释、说明。如有必要中国证监会可以组织召开专家咨询委会议。根据会议意见,决定是否驳回申诉或者重新提交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并购重组委会议重新审核的,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Ⅲ项,第33条规定,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或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审核意见具有前置条件且未能落实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提请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购重组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上市公司通过现金方式收购标的资产,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需要经过并购重组委审核 Ⅱ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分立的,需要经过并购重组委审核 Ⅲ每次参加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并购重组委委员为5名,并购重组委员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3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为未通过 Ⅳ分成召集人组和专业组,其中专业组分为法律组、会计组、机构投资人组和金额组
    A

    Ⅰ、Ⅱ

    B

    Ⅱ、Ⅲ

    C

    Ⅲ、Ⅳ

    D

    Ⅰ、Ⅲ、Ⅳ

    E

    Ⅱ、Ⅲ、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Ⅰ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13条第1项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 第13题:

    下列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的监督的说法有误的是( )。 A.中国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委员会实行问责制度 B.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的审核 C.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存在违反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工作规定的行为,或者存在对所参加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应当回避而未提出回避等其他违反并购重组委员会工作纪律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分别予以谈话提醒、批评、解聘等处理 D.对有线索举报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应当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委员分别予以谈话提醒、批评、解聘等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正确答案:B
    B项属于中国证监会对并购申请人等的监督,故B项的说法错误。

  • 第14题:

    并购重组委员会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并参与表决。 ( )


    正确答案:B
    熟悉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规定、权利与义务以及回避制度。见教材第十二章第二节,P5085。

  • 第15题:

    下列关于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的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不得有与其他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串通表决或诱导其他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表决的行为 B.按要求出席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并在审核工作中勤勉尽责 C.不得泄露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表决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D.不得利用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身份或者在履行职责上所得到的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者间接牟取利益


    正确答案:ABCD
    除选项ABCD内容外,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还包括:①保守国家秘密和并购重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②不得与并购重组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并购重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资金、物品等馈赠和其他利益,不得持有所审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私下与上述单位或者人员进行接触;③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

  • 第16题:

    下面关于并购重组审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出现审核意见与表决结果有明显差异或者表决结果显失公正情况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进行调查,并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相关并购重组申请事项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B.在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了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的重大事项,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可以提请并购重组委员会召歼会后事项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对该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重新进行审核

    C.会后事项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参会委员不受其是否审核过该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的限制

    D.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不可再重新提出申请


    正确答案:ABC

  • 第17题:

    并购重组委员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对审核工作进行总结。( )


    正确答案:×

  • 第18题:

    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以()身份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发表审核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A:个人
    B:委员会集体
    C:特聘专家
    D:证监会工作人员

    答案:A
    解析:
    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以个人身份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发表审核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 第19题:

    对2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应予以解聘。()


    答案:对
    解析:
    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的;(2)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勤勉尽职的;(3)2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的;(4)本人提出辞职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5)经中国证监会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并购重组委委员的其他情形。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解聘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解聘后,中国证监会应选聘增补新的委员。

  • 第20题:

    上市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召开并购重组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其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的通知后,应当立即予以公告,并申请办理()的停牌事宜,

    A:并购重组委员会工作会议召开前
    B:表决结果披露后
    C:并购重组委员会工作会议期间
    D:并购重组委员会工作会议期间直至其表决结果披露前

    答案:D
    解析:
    上市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召开并购重组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其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的通知后,应当立即予以公告,并申请办理并购重组委员会工作会议期间-直至其表决结果披露前的停牌事宜。

  • 第21题:

    并购重组委员会两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


    答案:对
    解析:
    并购重组委员会两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本题说法正确。

  • 第22题:

    并购重组委员会通过召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工作,每次参加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为()名。

    • A、5
    • B、7
    • C、9
    • D、11

    正确答案:A

  • 第23题:

    单选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下列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9年6月真题]
    A

    并购重组委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邀请并购重组委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所邀请的专家没有表决权

    B

    并购重组委参会委员认为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存在显失公正情形的,可在并购重组委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经中国证监会调查认为理由充分的,应当重新提请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C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提出新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顾问应审慎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服务

    D

    财务顾问进行独立判断,确认符合有关并购重组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重新审核的,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E

    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或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审核意见具有前置条件且未能落实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提请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27条规定,并购重组委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邀请并购重组委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所邀请的专家没有表决权。
    B项,第32条规定,并购重组委参会委员认为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存在显失公正情形的,可在并购重组委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经中国证监会调查认为理由充分的,应当重新提请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CD两项,第34条规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提出新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顾问应审慎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服务,进行独立判断,确认符合有关并购重组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重新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E项,第33条规定,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或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审核意见具有前置条件且未能落实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提请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