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合格后20 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第1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 12分的,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 。
A.科目一考试
B.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C.科目二考试
D.科目三考试
第2题: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经接受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后,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第3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的,应当重新接受驾驶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4题: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 ,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的1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四考试。
第5题: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7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第6题:
机动车驾驶人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考试。
第7题: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第8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
第9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第10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第11题:
以下情形应当重新接受驾驶技能培训的是()。
第12题:
记分达到十二分以上的
两次记分的
一次记十二分两次以上
累积记分达到三十分以上
第13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记十二分两次以上或者累计记分达到三十分以上的,应当重新接受驾驶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14题: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第15题:
运输机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经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后,对其进行()考试。
第16题:
运输机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 ,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考试。
第17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应当参加()考试。
第18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第19题: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核发()。
第20题: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第21题:
车辆管理所受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后,应当及时安排科目一考试。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三年内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第22题: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