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药师应主动向患者提供咨询的几种情况
(1)患者同时使用2种或2种以上含同一成分的药品时;或合并用药较多时;本次所开药品与原患慢性病冲突时。
(2)当患者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时;或既往有不良反应史。
(3)当患者依从性不好时;或患者认为疗效不理想时或剂量不足以有效时。
(4)病情需要,处方中药品超适应证、剂量超过规定剂量时(需医师双签字确认)。处方中用法用量与说明书不一致时。
(5)患者正在使用的药物中有配伍禁忌或配伍不当时(如有明显配伍禁忌,应第一时间联系医师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6)需要进行血药浓度监测(TDM)的患者。
(7)近期药品说明书有修改(如商品名、适应证、禁忌证、剂量、有效期、贮存条件、药品不良反应)。
(8)患者所用的药品近期发现严重或罕见的不良反应。
(9)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患者;或应用特殊药物(抗生素、抗真菌药、抗凝血药、抗肿瘤药、双膦酸盐、镇静催眠药、抗精神病药等);特殊剂型(缓控释制剂、透皮制剂、吸入剂)者。
(10)当同一种药品有多种适应证或用法用量复杂时。
(11)药品被重新分装,而包装的标识物不清晰时。
(12)使用需特殊贮存条件的药品时,或使用临近有效期药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