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配制和出售麻醉药品制剂的,应
A.以生产、贩卖毒品论处
B.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C.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D.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E.没收全部麻醉药品和非法所得
第1题:
根据下列内容,回答 57~59 题:
A.吊销其执业证书
B.警告或并处罚款
C.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D.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以生产、贩卖毒品罪论处
第 57 题 执业医师未按临床应用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
第2题:
医务人员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滥用麻醉药品的直接责任人员,应
A.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B.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C.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D.没收全部麻醉药品和非法所得
E.以生产,贩卖毒品论处
第3题:
制造,运输,贩卖麻醉药品和罂粟壳构成犯罪的,应
A.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B.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C.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D.没收全部麻醉药品和非法所得
E.以生产,贩卖毒品论处
第4题:
非法吸食麻醉药品的,应
A.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B.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有关的规定给予处罚
C.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D.没收全部麻醉药品和非法收入,并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罚
E.以生产.贩卖毒品罪论处
第5题:
未经批准,某企业擅自出口麻醉药品( )。
A.没收全部麻醉药品和非法所得、罚款或停业整顿
B.以生产、贩卖毒品论处
C.依照公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D.给予行政处分
E.判二年以下徒刑
第6题:
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药品是
A、新药
B、以假药论处
C、以劣药论处
D、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E、麻醉药品
第7题:
未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的,应( )。
A.以生产、贩卖毒品论处
B.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C.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交易的药品,并处罚款
D.吊销其执业证书
E.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
第8题:
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
A.按假药论处
B.按劣药论处
C.以违法论处
D.没收违法所得
E.追究刑事责任
第9题:
擅自生产麻醉药品或者改变生产计划,增加品种的,应
A.以生产、贩卖毒品论处
B.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C.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D.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E.没收全部麻醉药品和非法所得
第10题:
第11题:
医务人员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麻醉药品,应()
第12题:
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有关的规定给予处罚
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全部麻醉药品和非法收入,并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罚
第13题:
某驻华外交官,因盗窃行为触犯我国刑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此,应( )。
A.由我国司法机关审判
B.由该国驻华使馆同我国司法机关协商解决
C.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D.由公安机关直接将其驱逐出境
第14题:
擅自种植罂粟或者非法吸食麻醉药品的,应
A.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B.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C.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D.没收全部麻醉药品和非法所得
E.以生产,贩卖毒品论处
第15题:
擅自配制和出售麻醉药品制剂的,应
A.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B.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C.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D.没收全部麻醉药品和非法所得
E.以生产,贩卖毒品论处
第16题:
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的,应( )
A.以生产、贩卖毒品论处
B.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C.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交易的药品,并处罚款
D.吊销其执业证书
E.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
第17题:
对擅自配制和出售麻醉药品制剂的行为进行处罚的部门是( )
第18题:
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在于( )。
A.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
B.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C.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决定
D.追究行政责任既可以由司法机关决定,又可以由行政机关决定
第19题:
未经批准,药厂擅自配制麻醉药品制剂( )。
A.没收全部麻醉药品和非法所得、罚款或停业整顿
B.以生产、贩卖毒品论处
C.依照公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D.给予行政处分
E.判二年以下徒刑
第20题:
制造、运输、贩卖麻醉药品和罂粟壳构成犯罪的,应
A.以生产、贩卖毒品论处
B.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C.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D.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E.没收全部麻醉药品和非法所得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
非法吸食麻醉药品的,应()
第24题:
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有关的规定给予处罚
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全部麻醉药品和非法收入,并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罚
以生产、贩卖毒品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