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药品出厂检验系药品生产企业对放行出厂的产品按企业药品标准进行的质量检验过程。药品生产企业由于缺少使用频次较少的检验仪器设备而无法完成的检验项目,可以实行委托检验,但要求受托检验方为具有相应检测能力并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机构,或具有相应检测能力并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复核检验(简称复验)系对抽验结果有异议时,由药品检验仲裁机构,如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有异议的药品进行的再次抽验(仲裁检验)。复核检验亦包括对药品注册标准的审核检验。对于已经获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批件的进口药品,进行的检验为"进口检验",并核发"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