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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有( )。A.检查公司财务B.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与处罚C.对公司一般职工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检查D.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E.对董事会决议事项进行质询

题目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有( )。A.检查公司财务B.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与处罚C.对公司一般职工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检查D.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E.对董事会决议事项进行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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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的职权的是( )。

    A.检查公司财务
    B.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C.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的时候,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纠正。
    D.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
    E.发现公司有异常时,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答案:A,B,C,D
    解析:
    考察第二章第五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职权。选项E属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构的职权。

  • 第2题: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A:检查公司财务
    B:聘任公司经理
    C: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D: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E: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答案:A,D,E
    解析: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①检查公司财务;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⑤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⑥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选项B、C属于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 第3题: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是监事会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Ⅰ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Ⅱ检查公司财务
    Ⅲ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Ⅳ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Ⅰ、Ⅱ、Ⅳ
    B.Ⅰ、Ⅱ、Ⅲ、
    C.Ⅰ、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D
    解析:
    根据《公司法》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均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 第4题:

    下列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的职权的是( )。

    A、检查公司财务
    B、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C、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的时候,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纠正。
    D、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
    E、发现公司有异常时,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答案:A,B,C,D
    解析:
    考察第二章第五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职权。选项E属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构的职权。

  • 第5题: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系监事会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
    Ⅰ.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Ⅱ.检查公司财务
    Ⅲ.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Ⅳ.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Ⅰ.Ⅱ.Ⅳ
    B.Ⅰ.Ⅱ.Ⅲ
    C.Ⅰ.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D
    解析:
    根据《公司法》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均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