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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数为20万股,其中李甲为最大的股东,持有11万股,其次赵乙持有5万股,张丙持有1万股。现该公司股东大会要选举两个董事,有三个董事候选人A、B、C,该公司章程规定,选举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若李甲支持A,则他可以将拥有的表决权全部投给AB.赵乙共拥有10万的表决权C.张丙可将2万表决权投向BD.李甲若将其表决权全部投给一个人,则该人应当能当选董事

题目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数为20万股,其中李甲为最大的股东,持有11万股,其次赵乙持有5万股,张丙持有1万股。现该公司股东大会要选举两个董事,有三个董事候选人A、B、C,该公司章程规定,选举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若李甲支持A,则他可以将拥有的表决权全部投给A

B.赵乙共拥有10万的表决权

C.张丙可将2万表决权投向B

D.李甲若将其表决权全部投给一个人,则该人应当能当选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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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二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军校,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B.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王某按期支付货款给李某,李某就不到法院起诉王某

    C.张某与赵某约定,如果张某将黄金50克卖给赵某,赵某就将古扇送给张某

    D.丙和丁约定,如果丙的儿子回国,丙就将钢琴卖给丁


    正确答案:AD
    解析:B项错在起诉权为当事人享有的法定程序权利,当事人不能以附条件的形式剥夺,即该附条件违法。C项错在黄金属于限制流通物,不能附条件,否则违法。

  • 第2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是昌盛有限公司股东,其中甲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乙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2%;丙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7%,但丙与好友赵某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约定由好友赵某实际出资,享受投资收益;丁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30%;戊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0%,且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东不得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无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B.丙无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C.赵某无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D.丁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答案:C
    解析:
    《公司法》第 33 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公司法解释(四)》第 9 条规定:"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知情权是股东的法定权利,不得通过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协议对股东的知情权进行实质剥夺。本题中,昌盛有限公司章程"实质性剥夺"了持股比例低于 5%的股东依据《公司法》享有的查账权,该约定无效。因此,A 选项说法错误,甲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公司法解释(四)》第 7 条规定: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 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有证据证明前款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 由此可知,丙与好友赵某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根据协议丙为名义股东,赵某为实际出资人,丙为公司真正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可以依据法律和章程规定行使股东知情权,而赵某作为实际投资人并不是公司的股东,只能通过代持协议享受投资收益,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只有股东们才享有的知情权,因此不享有查阅权。故 B 选项错误,C 选项正确。 《公司法》第 33 条第 2 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对于公司的会计账簿,有限公司股东只能查阅,并不能复制。因此,D 选项错误。

  • 第3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丙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 2 %的股份。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A.由甲公司的董事担任经理的丙公司
    B.持有乙公司3%股份且为甲公司经理之弟的张某
    C.持有甲公司25%股份且持有乙公司4%股份的王某
    D.在甲公司中担任副经理且持有乙公司4%股份的李某

    答案:A,B,D
    解析:
    (1)选项A:投资者(甲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丙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2)选项B: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3)选项C: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4)选项D: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 第4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乙公司持有甲公司28%的股权,为甲公司控股股东;孙某持有乙公司80%的股权,为甲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张某、王某与孙某无关联关系,以下关于权益变动披露事项说明,以下关于权益变动披露事项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将其持有甲公司5%的股权全部以赠与的方式赠送给赵某,则张某免于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B、由于甲公司履行减资程序,使得王某持有甲公司的股权由6%增加至12%,减资完成后王某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王某无需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C、乙公司增持甲公司股权,增持完成后持有甲公司33%的股权,乙公司应聘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核查意见
    D、张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甲公司8%的股权,需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且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E、孙某将乙公司的全部股权协议转让给由孙某实际控制的丙公司,丙公司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核查意见

    答案:B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14条规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上述规定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15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前条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前条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参照前条规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第16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19条规定,因上市公司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上市公司应当自完成减少股本的变更登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因此导致的公司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作出公告;因公司减少股本可能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该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自公司董事会公告有关减少公司股本决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 第5题:

    (2015年)李某为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赵某为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60%的股份。甲、乙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公司法律制度不予禁止的是( )。

    A.甲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B.甲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C.乙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D.甲公司通过乙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答案:A
    解析:
    ( 1)选项 B:甲公司不得直接向其董监高提供借款;( 2)选项 C:乙公司不得直接向其董监高提供借款;( 3)选项 D:甲公司不得通过子公司(乙公司)向其董监高提供借款。

  • 第6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 B、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 C、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 D、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正确答案:B,C,D

  • 第7题:

    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4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丙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王某,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1万股股票,但是在转让给王某前,王某辞职,丙公司遂决定由公司自己持有这1万股股票。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名董事有4名辞职,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于董事辞职3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董事会通知了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张某持有丙公司6万股股票,张某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张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出4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2万股股票,但由于周某没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便没有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周某在决议作出之日起第45日向法院申请撤销丙公司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的决议。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周某的主张?为什么?


    正确答案: 法院应当支持周某的主张。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周某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

  • 第8题:

    甲挂牌公司股东赵某持有公司10万股股份,赵某金融类资产市值200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可以直接认购乙挂牌公司发行的股份
    • B、赵某可以受让丙挂牌公司股东转让的股份
    • C、赵某可以参与甲挂牌公司的股票发行
    • D、如甲挂牌公司章程无特别约定,则赵某可以优先受让甲公司股东转让的股份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多选题
    必须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才能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业务的主体有( )
    A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并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刘某

    B

    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张某

    C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0%,并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的钱某

    D

    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丁某

    E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并担任公司工会主席的李某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李某为甲股份公司的董事长。赵某为乙股份公司的董事长。甲公司持有乙公司60%的股份。甲、乙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公司法不予禁止的是()。
    A

    乙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B

    甲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C

    甲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D

    乙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持有甲公司3%股份的股东李某已将其所持全部股份转让于他人,甲公司董事张某在获悉该消息后,告知其朋友王某,王某在该消息为公众所知悉前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卖出;张某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才构成内幕信息(重大事件)。股东李某仅持股3%,其持有股份情况的变化,尚不构成内幕信息。

  • 第12题:

    单选题
    2018年5月,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张某持有公司80%的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李某持有公司7%的股权。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股东。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张某认为甲公司应当与乙公司合并,遂提议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但因准备匆忙,在会议召开前五天才通知李某。股东会会议中持有公司90%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合并,3%表决权的股东反对,最终通过了与乙公司合并的决议,李某拒绝在决议上签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
    A

    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主张该决议无效

    B

    李某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款回购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权

    C

    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要求撤销该决议

    D

    如果李某针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提起相关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公司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的决议在内容上并无违法之处。
    B项,《公司法》第74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本题中,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合并的决议,但李某并未对该决议投反对票,而是投了弃权票,不符合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条件,故李某无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款回购其股权。
    C项,《公司法解释(四)》第4条规定,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甲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未提前十天通知股东李某,属于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存在轻微的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李某不可以因此撤销该决议。
    D项,《公司法解释(四)》第3条规定,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

  • 第13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欲收购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如果甲公司实施对乙公司的收购行为,下列各项中,与甲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是( )。

    A.甲公司的母公司

    B.与甲公司同时受控于A公司的丙公司

    C.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且同时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丁某

    D.乙公司的董事长张某的亲姐姐,持有本公司1%的股份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核一致行动人的范围。根据规定,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法定的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 第14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A.持有甲公司35%股份的张某
    B.持有甲公司10%股份的王某
    C.甲公司的总经理李某
    D.甲公司的普通员工赵某
    E.持有甲公司35%股份的张某的女儿
    F.甲公司的总经理李某的哥哥

    答案:A,C,E,F
    解析:
    (1)选项AB:持有投资者甲公司30%以上股份的张某,可以界定为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而持有甲公司股份不足30%的王某则原则上不应界定为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2)选项CD:在投资者甲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总经理(李某)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普通员工),可以界定为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而普通员工赵某原则上不应界定为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3)选项EF: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张某)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某),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界定为一致行动人。

  • 第15题:

    关于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权益变动披露的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将其持有的50%股权全部以赠与方式赠送赵某,则张某免于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B、丙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18%股份,丙增持完成后持有20%股份,丙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出具核查意见
    C、王某系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由于该上市公司履行减资程序,使得王某所持股份由9%上升至15%,王某需要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D、乙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有40%股份,该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乙公司降为
    33%,乙公司应在上市公司预案公告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答案:B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具体分析如下:
    A项,第86条规定,投资者因行政划转、执行法院裁决、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章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A项中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为赵某,但张某也应披露。
    B项,第17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但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因继承取得股份的除外。
    C项,第19条规定,因上市公司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本办法第14条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第14条第2款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该项王某的股份权益变动由于公司履行减资程序引起,无须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D项,乙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虽然持有股份下降,但不用披露。

  • 第16题:

    甲上市公司选举独立董事时,作为候选人之一的张某是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且持有乙公司30%的股份。如果没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列选项中,张某可以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的股份为3%
    B.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的股份为5%
    C.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的股份为7%
    D.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的股份为9%

    答案:A
    解析:
    (1)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张某个人间接持有甲公司0.9%(30%×3%)的股份,不违反规定;(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张某所在单位直接持有甲公司3%的股份,未超出规定范围。

  • 第17题:

    持有甲公司3%股份的股东李某已将其所持全部股份转让于他人,甲公司董事张某在获悉该消息后,告知其朋友王某,王某在该消息为公众所知悉前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卖出;张某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Ⅰ由甲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的丙公司 Ⅱ持有乙公司1%股份且为甲公司董事之弟的张某 Ⅲ持有甲公司2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3%股份的王某 Ⅳ在甲公司中担任监事且持有乙公司2%股份的李某 Ⅴ持有甲公司30%股份且对甲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某公司

    • A、Ⅰ、Ⅱ
    • B、Ⅰ、Ⅱ、Ⅴ
    • C、Ⅲ、Ⅳ、Ⅴ
    • D、Ⅰ、Ⅱ、Ⅳ、Ⅴ
    • E、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5%股权,持有丙公司60%股权,持有丁公司45%股权(通过协议可以行使其他股东10%的权利),其中丙公司持有戊公司40%股权,持有乙公司20%股权,则不应该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的有()。

    • A、乙公司
    • B、丙公司
    • C、丁公司
    • D、戊公司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Ⅰ.由甲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的丙公司Ⅱ.持有乙公司1%股份且为甲公司董事之弟的张某Ⅲ.持有甲公司2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3%股份的王某Ⅳ.在甲公司中担任监事且持有乙公司2%股份的李某Ⅴ.持有甲公司30%股份且对甲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某公司
    A

    Ⅰ、Ⅱ

    B

    Ⅰ、Ⅱ、Ⅴ

    C

    Ⅲ、Ⅳ、Ⅴ

    D

    Ⅰ、Ⅱ、Ⅳ、Ⅴ

    E

    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D
    解析:
    Ⅲ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83条第2款规定,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才构成一致行动人。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83条第2款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④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⑤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⑦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⑧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⑨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⑩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⑪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⑫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Ⅲ项,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才构成一致行动人。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哪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A

    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为6人,因出车祸,导致3名董事死亡

    B

    乙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3000万元,因经营出现重大失误,出现巨额亏损,导致未弥补亏损达800万元

    C

    丙股份有限公司最大股东共持有5%股份,为改选董事会,该股东提出请求

    D

    丁股份有限公司因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总经理建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认为不必要


    正确答案: A
    解析:
    《公司法》第100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A项,董事人数已经不足章程规定的2/3;
    B项,公司未弥补的800万元亏损并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
    C项,提议股东并未达到法定的1/10比例;
    D项,董事会认为没有必要,不符合第④项规定。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5%股权,持有丙公司60%股权,持有丁公司45%股权(通过协议可以行使其他股东10%的权利),其中丙公司持有戊公司40%股权,持有乙公司20%股权,则不应该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的有()。
    A

    乙公司

    B

    丙公司

    C

    丁公司

    D

    戊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 甲公司虽然对丙公司是控制的,但丙公司持有戊公司40%股权,不能控制戊公司,所以戊公司不应该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

  • 第23题:

    单选题
    与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存在的下列经济利益中,不对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的是(  )。
    A

    项目组成员中某一助理人员持有少量甲公司的股票

    B

    项目合伙人张某所在分部的另一合伙人王某持有甲公司少量的股票

    C

    项目组成员李某持有乙股份有限公司少量股票,甲公司也持有该公司少量的股票

    D

    项目组成员周某的父亲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大量股票,甲公司是丙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正确答案: C
    解析: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在某一实体拥有经济利益,同时审计客户也在该实体拥有经济利益,则可能产生自身利益不利影响。但如果该利益并不重大,并且审计客户不能对该实体产生重大影响,则可认为独立性未受到损害。如果该利益对任何一方是重大的,并且审计客户可以对该实体产生重大影响,则没有任何防范措施可以将不利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因此C项的情况不影响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