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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愿意购买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000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000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回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发货违约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题目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愿意购买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000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000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回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

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发货违约

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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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000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000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复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

    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发货违约

    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订立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题中,甲厂和乙厂均未向对方作出承诺。

  • 第2题: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有设备出售价格1.5万元;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接受的价格为1.2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1.3万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疏忽,接甲厂的函件后,未予及时复函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信函未处理,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
    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厂发货违约
    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合同的订立。根据规定,承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题中,甲厂和乙厂就设备出售事宜通过要约、新要约,在协商中始终没有承诺,合同未成立,所以就没有违约之说。所以选项B、C、D错误。

  • 第3题:

    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元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台,每台单价85元。”2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和衣而卧机,但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由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是要约
    • B、乙单位回函是承诺
    • C、甲与乙的合同订立成功
    • D、乙单位拒收明显违反约定

    正确答案:A

  • 第4题:

    背景材料: 某饮料厂预购买固体橘汁饮料酶生产技术与设备,当时能提供这种技术与设备的有甲,乙,丙三个厂家.该饮料厂经过初步调查,得知甲厂的报价最低,于是该饮料厂就决定与甲厂进行谈判.经过几轮谈判,该饮料厂发现他们的很多要求不能得到满足,如果想改变条件满足自己的要求,甲厂就会提高价格.最后该饮料厂以高于原价格l5%的价格购买了技术与设备.对卖方来说该种报价的优点是什么?


    正确答案: 这种报价一方面可以排斥竞争对手而将买方吸引过来,取得与其他卖主竞争中的优势和胜利;另一方面,当其他卖主败下阵来纷纷走掉时,这时买方原有的市场优势就不复存在了.如果买方想要达到一定需求,只好任卖方一点一点地把价格抬高才能实现.

  • 第5题:

    阳光机械厂向春晖造纸厂发出信件,提出愿以1万元一台的价格卖给春晖造纸厂四台造纸设备。春晖厂回信称:“愿以1万元的价格买两台造纸设备。”阳光机械厂回信说:“若买两台造纸设备,每台价格为1.2万元,此信发出后即发货。”由于春晖厂经办人员疏忽,把阳光机械厂的回信丢失,没有给阳光厂回信。没过几天,阳光机械厂把两台造纸设备运至春晖造纸厂,春晖造纸厂拒绝接货,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春晖厂能否拒收?为什么?


    正确答案:春晖厂有权拒收。因为《合同法》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对要约的主要内容表示完全接受。不得作出实质性变更。即不得作出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本案当中,春晖厂对阳光厂第一封信所发出的要约在回信时做了数量上的改变,所以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阳光机械厂的第二封信与春晖厂的回信在价格上不一致,也是新要约,而春晖厂对阳光机械厂的第二封信(即要约)没有答复,更没有承诺,因而阳光机械厂在第二封信中关于“此信发出后立即发货”的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春晖厂没有约束力,所以春晖厂有权拒收阳光厂发送的设备。

  • 第6题:

    【背景材料】8月1日,某建筑公司为买进一批水泥,分别向甲水泥厂和乙水泥厂发出了信函,内容如下:我公司急需某型号水泥200t,如果你厂有货,请来函告知,具体价格面议。 甲水泥厂收到该信后,给建筑公司回了一封信,内容是:你公司所需的某型号水泥我厂有现货,每吨的价格750元,如果需要,请先预付货款1万元,余款货到后支付。如果我厂在8月10日没有收到贵公司的回信,即表示你公司同意我厂提出的条件,我厂将径直发货至你公司。 建筑公司收到甲水泥厂的回信后,认为甲水泥厂提供的货款支付方式可以接受,但是希望每吨价格为700元,于是,向甲水泥厂发出了第二封信,内容是:我公司愿意和你厂达成这笔交易,但每吨价格能否为700元,货款支付方式我公司都接受,但是希望你厂送货上门,并在本月15日之前给予答复。 与此同时,建筑公司8月10日收到乙厂报价信函,内容为:我厂有你公司需要的水泥,价格为600元,如果同意购买,请在8月20日之前给予答复。建筑公司认为乙水泥厂的价格合理,于是8月12日向乙厂发出表示同意乙方条件的信函。在本案例中,哪些信件属于要约?为什么?


    正确答案: 《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①要约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
    ②要约必须以要约人与他人订立合同为目的;
    ③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④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
    因此本案中,甲水泥厂向建筑公司发出的信函、建筑公司发给甲水泥厂的第二封信函、乙水泥厂发给建筑公司的信函为要约。这些信函都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而由相对人受领的意思表示,均符合要约的法律特征。

  • 第7题:

    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意以5万元购买设备一台,乙厂回复:现有存货,但是出卖价格为6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若为5.5万元,即购进该设备。乙厂又复函:最低报价为5.8万元,如果在收到该报价一个月内没有复函即供货。一个月后乙厂未收到甲厂的复函,就把设备发送给甲厂。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厂未在一个月内回复,其默视同意该价格,故合同成立
    • B、甲厂回函愿以5.5万元的价格购进该设备为新要约
    • C、乙厂的最后报价为要约,甲厂没有承诺的义务,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 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以撤销合同
    • E、乙厂5.8万元的复函要约失效

    正确答案:B,C,E

  • 第9题:

    单选题
    甲与乙厂签订赠与合同,甲赠与乙厂一台设备,合同订立后,由于甲发生经济困难,要求撤销该赠与行为,乙厂以签订了合同为由,要求甲立即交付设备,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应将设备交付给乙厂,否则即违约

    B

    甲可以撤销该赠与行为

    C

    该撤销行为属于法定撤销情形

    D

    该赠与行为成立,乙厂可以要求甲交付设备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意以5万元购买设备一台,乙厂回复:现有存货,但是出卖价格为6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若为5.5万元,即购进该设备。乙厂又复函:最低报价为5.8万元,如果在收到该报价一个月内没有复函即供货。一个月后乙厂未收到甲厂的复函,就把设备发送给甲厂。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厂未在一个月内回复,其默视同意该价格,故合同成立

    B

    甲厂回函愿以5.5万元的价格购进该设备为新要约

    C

    乙厂的最后报价为要约,甲厂没有承诺的义务,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D

    双方之间有误解可以撤销合同

    E

    乙厂5.8万元的复函要约失效


    正确答案: D,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需要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000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000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复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

    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

    B

    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

    C

    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厂发货违约

    D

    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订立程序。根据规定,承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题中,甲厂和乙厂均未向对方作出承诺。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厂声称:“我厂正在考虑卖掉一台旧设备,价值10万元”,乙厂立即向甲厂表示:“我厂愿意以10万元价值购买此设备”。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

    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

    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

    D

    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正确答案: C
    解析: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大多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如果自己承诺才成立合同。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是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只要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该意思约束。本题中,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邀请,而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 第13题:

    甲商店向乙供销社发出信函,表示愿以5 000元出让货车一台。乙供销社回复:愿意购买。乙供销社付款提走车后,甲商场问是否要办车辆过户手续,乙供销社认为该车不跑远程,不用办过户手续。甲乙之间的车辆买卖合同( )。

    A.成立

    B.不成立

    C.有效

    D.无效


    正确答案:AD
    本题考核点是无效合同。成立的合同不一定有效。甲乙之间的车辆买卖合同经过要约与承诺,符合合同订立程序的规定,所以合同成立。但是该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生效条件(买卖车辆应办理过户手续),因而不发生法律效力。

  • 第14题:

    (2014年)2012年 10月 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 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 10月 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 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 10月 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 6万元, 10月 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 10月 19日复函称愿以 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 10月 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 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答案:D
    解析:
    ( 1)甲厂 10月 8日的发函中无价格,内容不具体、不确定,属于要约邀请;( 2)乙厂 10月 10日的复函,明确了价格使得内容具体、确定,并且表达只要甲厂同意 5万元 /台的价格,合同即告成立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 3)甲厂 10月 12日的复函对乙厂 10月 10日的要约价格进行修改,属于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 4)乙厂 10月 19日的复函,亦是对甲厂 10月 12日的要约价格进行修改,构成新要约,同时也使得甲厂 10月 12日的要约失效;( 5)由于甲厂 10月 12日的要约已经失效,乙厂 10月 26日的发函也就不能构成承诺,而应视为新要约。

  • 第15题: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称:“我*校愿向贵厂订购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要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甲厂与乙大学相互发出的函都构成要约。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6题:

    阳光机械厂向春晖造纸厂发出信件,提出愿以1万元一台的价格卖给春晖造纸厂四台造纸设备。春晖厂回信称:“愿以1万元的价格买两台造纸设备。”阳光机械厂回信说:“若买两台造纸设备,每台价格为1.2万元,此信发出后即发货。”由于春晖厂经办人员疏忽,把阳光机械厂的回信丢失,没有给阳光厂回信。没过几天,阳光机械厂把两台造纸设备运至春晖造纸厂,春晖造纸厂拒绝接货,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此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阳光机械厂对运送造纸设备的后果自行负责,春晖造纸厂对阳光机械厂第二封信未做答复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本案只有要约,没有承诺,合同没有成立,所以阳光机械厂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合同法规定,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取得承诺的资格,但无承诺的义务,因此本案春晖厂对阳光机械厂的要约没有必须回信的义务,从而也就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17题: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意以5万元购买设备一台,乙厂回复:现有存货,但是出卖价格为6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若为5.5万元,即购进该设备,但应1个月后提货。乙厂又复函:同意该价格,但应在1个月内提货,如5日内没有答复,10日后发货。乙厂未收到甲厂的复函,就于15日后把设备发送给甲厂。你认为:()

    • A、甲厂的沉默视为同意
    • B、甲厂的沉默视为拒绝
    • C、甲厂应接货付款
    • D、甲厂可拒绝接货付款

    正确答案:B,D

  • 第18题:

    【背景材料】8月1日,某建筑公司为买进一批水泥,分别向甲水泥厂和乙水泥厂发出了信函,内容如下:我公司急需某型号水泥200t,如果你厂有货,请来函告知,具体价格面议。 甲水泥厂收到该信后,给建筑公司回了一封信,内容是:你公司所需的某型号水泥我厂有现货,每吨的价格750元,如果需要,请先预付货款1万元,余款货到后支付。如果我厂在8月10日没有收到贵公司的回信,即表示你公司同意我厂提出的条件,我厂将径直发货至你公司。 建筑公司收到甲水泥厂的回信后,认为甲水泥厂提供的货款支付方式可以接受,但是希望每吨价格为700元,于是,向甲水泥厂发出了第二封信,内容是:我公司愿意和你厂达成这笔交易,但每吨价格能否为700元,货款支付方式我公司都接受,但是希望你厂送货上门,并在本月15日之前给予答复。 与此同时,建筑公司8月10日收到乙厂报价信函,内容为:我厂有你公司需要的水泥,价格为600元,如果同意购买,请在8月20日之前给予答复。建筑公司认为乙水泥厂的价格合理,于是8月12日向乙厂发出表示同意乙方条件的信函。建筑公司发给甲水泥厂和乙水泥厂的信函在合同法中被称为什么?


    正确答案: 建筑公司发给甲水泥厂和乙水泥厂的信函在合同法上被称为要约邀请。
    《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邀请人无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此乃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关键区别点。

  • 第19题:

    甲厂以机器设备向乙厂投资,协议双方联营10年,双方按各自投资比重分配乙厂的利润,甲厂投资100万元占乙厂资本总额的10%。双方协议投资期满时,乙厂按甲厂投入机器设备的折余价值返还甲厂,设备年折旧率定为5%,评估时双方已经联营5年,前5年甲厂每年从乙厂分得利润分别为:10万元、14万元、15万元、15万元、15万元。经评估人员调查分析,认为乙厂今后5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基本稳定,甲厂每年从乙厂处分得15万收益问题不大。投资期满,乙厂将返还甲厂机器折余价值50万。根据评估时的银行利率、通货膨胀情况,以及乙厂的经营情况,将折现率定为12%。该项长期投资评估价值为()。

    • A、82.442万元
    • B、824.42万元
    • C、54.072万元
    • D、28.37万元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问答题
    【背景材料】8月1日,某建筑公司为买进一批水泥,分别向甲水泥厂和乙水泥厂发出了信函,内容如下:我公司急需某型号水泥200t,如果你厂有货,请来函告知,具体价格面议。 甲水泥厂收到该信后,给建筑公司回了一封信,内容是:你公司所需的某型号水泥我厂有现货,每吨的价格750元,如果需要,请先预付货款1万元,余款货到后支付。如果我厂在8月10日没有收到贵公司的回信,即表示你公司同意我厂提出的条件,我厂将径直发货至你公司。 建筑公司收到甲水泥厂的回信后,认为甲水泥厂提供的货款支付方式可以接受,但是希望每吨价格为700元,于是,向甲水泥厂发出了第二封信,内容是:我公司愿意和你厂达成这笔交易,但每吨价格能否为700元,货款支付方式我公司都接受,但是希望你厂送货上门,并在本月15日之前给予答复。 与此同时,建筑公司8月10日收到乙厂报价信函,内容为:我厂有你公司需要的水泥,价格为600元,如果同意购买,请在8月20日之前给予答复。建筑公司认为乙水泥厂的价格合理,于是8月12日向乙厂发出表示同意乙方条件的信函。如果建筑公司未能在8月10日给甲水泥厂回信,该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买卖合同不成立。
    因为要约的意思表示对受要约人的效力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没有在要约人规定的期限内承诺的义务,同时也没有告知要约人其是否承诺的义务,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是赋予受要约人承诺的权利。
    要约人在要约中表示如果不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的合同成立的意思表示对受要约人没有约束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某饮料厂预购买固体橘汁饮料酶生产技术与设备,当时能提供这种技术与设备的有甲、乙、丙三个厂家。该饮料厂经过初步调查,得知甲厂的报价最低,于是该饮料厂就决定与甲厂进行谈判。经过几轮谈判,该饮料厂发现他们的很多要求不能得到满足,如果想改变条件满足自己的要求,甲厂就会提高价格。最后该饮料厂以高于原价格l5%的价格购买了技术与设备。甲厂采用了哪种报价战术?

    正确答案: 甲厂采用了日本式报价战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厂向乙厂寄发一邮政快件,要求乙厂在三个月内按甲厂提出的技术要求定制出粮食加工设备一台,并提供了该设备的外形图纸及技术参数。乙厂收到邮政快件后立即电告同意,马上组织技术人员研制该设备。5天后乙厂又收到甲厂的传真,要求取消订单。乙厂下列答复中正确的有(  )。[2003年真题]
    A

    要约只能撤销不能撤回

    B

    乙厂收到邮政快递5天内甲厂提出取消订单,要约才可以撤回

    C

    乙厂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要约不可撤销

    D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不能撤回


    正确答案: D,B
    解析: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生效力前,要约人欲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生效后,要约人欲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第一,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第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 第23题:

    单选题
    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
    A

    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

    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

    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反要约

    D

    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正确答案: 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