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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为甲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三欠王六人民币3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王六在不满足于用张三从甲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还可以( )。A.代位行使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权利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C.自行接管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D.直接变卖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题目

张三为甲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三欠王六人民币3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王六在不满足于用张三从甲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还可以( )。

A.代位行使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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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三、李四和赵五同为甲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张三借王六钱款3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王六在不满足于用张三从甲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还可以( )。


    A. 代位行使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权利
    B. 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兰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自行接管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 直接变卖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根据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所王六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第2题:

    张三、李四和赵五同为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三借王六钱款3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王六在不满足于用张三从甲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还可以( )。

    A.代位行使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答案:B
    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所以王六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第3题:

    甲为A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意欠合伙企业以外的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在不满足于用甲从A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合法行为是( )。

    A.代位行使甲在A合伙企业的权利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要求抵销所欠A合伙企业的部分货款
    D.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答案:B
    解析: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偾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AC错误;D选项错误在于债权人无权自行强制执行,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 第4题:

    张三、李四和赵五同为甲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三欠王六人民币3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王六在不满足于用张三从甲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还可以( )。

    A.代位行使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答案:B
    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所以王六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第5题:

    甲为A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欠合伙企业以外的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在不满足于用甲从A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合法行为是()。

    A.代位行使甲在A合伙企业的权利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要求抵销所欠A合伙企业的部分货款
    D.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答案:B
    解析: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