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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具备甲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是(刘某,其姐姐持有甲上市公司5%的股份)。

题目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具备甲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是(刘某,其姐姐持有甲上市公司5%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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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答案:A,B,D
    解析:
    选项C可以担任独立董事,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属于主要社会关系,法律不禁止。

  • 第2题:

    甲某拟任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以下构成其任职障碍的是( )。

    A、由控股股东提名
    B、其妻子的弟弟在上市公司某子公司担任职务
    C、一年前为上市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D、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

    答案:B
    解析:
    B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爱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④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⑤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C项,甲某虽然一年前曾提供咨询服务,但现在并未提供,因而不影响其担任独立董事。

    【注】深交所、上交所不同的具体规定:




  • 第3题:

    【多选题】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A B D

  • 第4题:

    (2013年)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答案:A,B,D
    解析: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因此选项AB当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选项C中,“岳父”是主要社会关系,而不是“直系亲属”,因此不构成障碍,可以担任独立董事,不选;(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因此选项D当选;(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 第5题:

    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答案:C
    解析: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选项A)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选项B),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岳父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