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中,应当组织承销的有( )。
A.发行股票总额为1 0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4.8元
B.发行股票总额为5 1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5元
C.发行股票总额为5 0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元
D.发行股票总额为3 1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5元
第1题:
下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中,应当组织承销的有( )。
A.股票总额为10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4.8元
B.股票总额为51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5元
C.股票总额为52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元
D.股票总额为60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5元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组织承销团承销。这里的票据总值就是发行的股票票面总额,而不是指筹集的资金总额。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