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考点评析]
1.病因
①工业性毒物:
A.腐蚀性毒物:强酸、强碱及消毒液(来苏);
B.金属类:汞、铅、三氯化二砷(砒霜)
C.有机溶剂:如甲醇、汽煤油、苯、四氯化碳;
D.刺激性气体:如氨、氯、二氯化氮、硫化氧、氰化物、—氧化碳。
②农药: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和杀虫脒类等、杀鼠药等。
③药物:一次性过量服用所致,如镇静安眠类、水杨酸、阿托品类、异烟肼中毒等。
④有毒动植物:包括植物类及动物类中药服用不当或过量,或误服。还有毒蕈中毒、发芽马铃薯中毒、毒蛇咬伤后中毒、河豚鱼中毒。
2.发病机理
①局部作用:局部组织脱水、变性、坏死。
②缺氧:组织器官尤其是脑组织缺氧。
③麻醉的抑制作用:如抑制呼吸中枢及血管运动中枢,可致呼吸衰竭和循环衰竭。
④抑制酶的活力:很多毒物是通过抑制酶的活力而产生毒性作用。如氰化物对细胞色素氧化酶的抑制可导致细胞呼吸功能障碍、组织缺氧。有机磷农药则可抑制胆碱酯酶,最终影响神经系统功能。
⑤干扰细胞膜或细胞器的生理功能。
3.临床表现:
(1)呼吸系统症状
①中毒性呼吸衰竭:
中枢性呼吸衰竭:表现为呼吸困难、紫绀、呼吸节律不规则、潮式呼吸、叹息性呼吸.意识障碍等。
周围性呼吸衰竭:表现为呼吸活动受限、呼吸窘迫感、窒息感、呼吸表浅等。PaO2<8 kPa(60 mmHg),PaCO2>6.7 kP9(50mmHg)者可确诊。
②急性肺水肿。
②特别气味:如氰化物中毒时,可闻到苦杏仁味;有机磷杀草剂、黄磷、铊有蒜味;苯酚、来苏有苯酚味等。
(2)循环系统症状:可引起心悸、胸闷、各种心律失常,严重时出现心室颤动、心力衰竭、阿-斯综合征,甚则心跳骤停。强酸、强碱等中毒可致有效血容量锐减而出现休克。
(3)神经系统症状
①颅内压增高。
②脑疝形成。
③精神症状:兴奋、多语、幻觉、行为异常、恐惧、表情淡漠、迟钝、抑郁,甚至出现木僵状态和癫痫样发作。
(4)中毒性肝病:表现为肝肿大、压痛,黄疸,血清转氨酶刀高,血清胆红素增高,严重时小现肝昏迷。
(5)急性肾功能衰竭。
(6)急性溶血性贫血,
(7)皮肤黏膜症状。皮肤潮湿、皮肤于燥;紫绀;口唇及面颊樱桃红色,皮肤黏膜灼伤。
(8)瞳孔变化:瞳孔扩大可见于阿托品、可卡因、麻黄碱及莨菪碱类中毒;瞳孔缩小见于有机磷农药、吗啡中毒。
4.诊断:
①检查、抢救的同时询问病史。
②中毒的时间、地点及毒物的性质、名称。必要时中毒现场调查,寻找毒源。
③中毒的途径、剂量,症状出现的时间及治疗情况。
④根据病情作重点和系统检查。除生命体征外,要注意瞳孔、皮肤黏膜的变化,病人衣物、口腔内沾染的毒物残渍,病人呕吐物、排泄物的颜色、气味、性状。
⑤留取剩余物或可能含毒的标本进行毒物分析鉴定。
5.治疗:
(1)清除尚未吸收的毒物
①催吐:休克和昏迷患者禁用。
②洗胃:应尽早进行,一般在服毒后6小时内洗胃有效。
③导泻及灌肠:不易吸收的毒物,在48小时内均可导泻。对于巴比妥类、吗啡类及重金属中毒,可用1%微温肥皂水(约5 000 ml)作高位结肠连续灌洗。
(2)促进毒物排泄
①利尿排毒:积极补液、碱化或酸化尿液。
②透析排毒:包括血透、腹透及结肠透析。
②血液激流等。
(3)拮抗解毒:有效拮抗剂和特异解毒剂。
(4)支持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