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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论述情绪与情感的区别和联系。


    参考答案:情绪和情感是与人的特定的主观愿望或需要相联系的,历史上曾统称为感情。人们的感情是非常复杂的,既包括感情发生的过程,也包括由此产生的种种体验,因此用单一的感情概念难以全面表达这种心理现象的全部特征。在当代心理学中,人们分别采用个体情绪和情感来更确切地表达感情的不同方面。情绪主要指感情过程,即个体需要与情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也就是脑的神经机制活动的过程,如高兴时手舞足蹈、愤怒时暴跳如雷。情绪具有按人的情景性、激动性和暂时性,往往随着情景的改变和需要的满足而减弱或消失。情绪代表了感情的种系发展的原始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讲,情绪概念既可以用于人类,也可以用于动物。而情感经常用来描述那些具有稳定的、深刻的社会意义的感情,如对祖国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以及对美的欣赏等。作为一种体验和感受,情感具有较大的稳定性、深刻性和持久性。情绪和情感是有区别的,但又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稳定的情感是在情绪的基础上形成的,而且它又通过情绪来表达。情绪也离不开情感,情绪的变化反映情感的深度,在情绪中蕴含着情感。心理学主要研究感情的发生、发展的过程和规律,因此较多地使用情绪这一概念。

  • 第2题:

    请简要论述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区别与联系。


    答案:
    解析:
    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区别与联系。 心理咨询:是指咨询者运用心理学的有关理论与方法,通过特殊的人际关系,帮助来访者解决心理问题增进心身健康,提高适应能力,促进个性发展与潜能的发挥。心理治疗:是由经过严格专业训练的治疗者,根据患者的特殊心理病理,运用心理治疗的有关理论和技术,通过持续的人际互动,消除或控制患者的心理障碍,恢复和增进心身健康。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同属帮助过程,在这两种帮助过程中二者存在以下关系: (1)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是不能完全区别开来的。 (2)咨询者的实践在治疗家看来是心理治疗。 (3)心理治疗家的实践又被咨询者看作是咨询。尽管如此,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还是有具体的相同之处的。主要如下: (1)理论方法。二者所采用的理论方法常常是一致的。例如:咨询师对来访者采用的来访者中心治疗理论与方法或合理情绪疗法的理论与技术和心理治疗家采用的理论与技术别无二致。 (2)工作对象。两者进行工作的对象常常是相似的。例如:心理咨询人员与心理治疗工作者可能都会面对来访者的婚姻问题、人际关系问题、情绪障碍等。 (3)在强调帮助来访者成长和改变方面。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都希望通过帮助者和求助者之间的互动,以达到使求助者改变和成长的目的。 (4)建立人际关系方面。二者都注重建立帮助者与求助者之间的良好的人际关系,认为这是帮助求助者改变和成长的必要条件。当然二者也存在一些差异,具体如下: (1)工作对象不同。心理咨询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正常人,正在恢复或已复原的病人;心理治疗则主要是针对有心理障碍的人进行工作的。 (2)关注点不同。心理咨询着重处理的是正常人所遇到的各种问题,主要问题有日常生活中人际关系的问题、职业选择方面的问题、教育求学过程中的问题,恋爱婚姻方面的问题、子女教育方面的问题等;心理治疗的适应范围则往往是某些神经症、性变态、行为障碍、心理生理障碍、心身疾病及康复中的精神病人等。 (3)所需的时间不同。心理咨询所需的时间较短,一般为咨询一次至数次,少数可达十几次;而心理治疗则往往费时较长,常需数次、数十次不等,有的需要数年方可完成。 (4)涉及意识的深度不同。心理咨询涉及的意识深度较浅,大多在意识层面进行,更重视教育性、支持性、指导性工作,焦点在于找出已经存在于来访者自身的内在因素,并使之得到发展,或在对现存条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供改进意见;而心理治疗的某些流派主要针对无意识层面进行工作,重点在于重建病人的人格。 (5)目标不同。心理咨询的目标往往较为直接、具体、明确;而心理治疗的目标常常比较模糊,它往往着眼于整个人的成长和进步。 (6)工作方法不同。心理咨询的工作方法以心理疏导为主;心理治疗的工作方法包括药物治疗和心理帮助。 (7)起源不同。 (8)工作场所不同。心理咨询工作的场所相当广泛,包括医院、诊所、学校、社区、法律部门、职业培训部门等;而心理治疗则大多在医疗环境或私人诊所进行。 (9)称谓不同。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帮助者被称为咨询师,求助者被称为来访者;在心理治疗过程中,帮助者被称为治疗师,求助者被称为病人或患者,也有称为来访者的情况。除上述几点不同之外,另一个显而易见的区别是,咨询心理学家和心理治疗家在美国心理学会中分属不同的组织,他们各自有各自的活动。

  • 第3题:

    论述题:请论述领导与管理的区别与联系。


    领导就是指挥、带领、引导和鼓励部下为实现目标而努力的过程。管理就是在特定的环境下,对组织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从而达到既定的组织目标的过程。领导和管理存在着共性: (1)从行为方式上看,领导和管理都是一种在组织内部通过影响他人的协调活动,来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 (2)从权力的构成看,两者也都是组织层级的岗位设置的结构。 但是,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从本质上说,管理是建立在合法的、有报酬的和强制性权力基础上的对下属命令的行为。而领导则可能是建立在合法的、有报酬的和强制性的权力基础上,也可能更多的是建立在个人影响权和专长权,以及模范作用的基础上。两者的区别具体体现在: (1)范围:从一般的意义上说,管理的范围要大一些;而领导的范围相对要小一些。 (2)作用:管理是为组织活动选择方法、建立秩序、维持运转等活动;而领导在组织中的作用则表现在为组织活动指明方向、设置目标、创造态势、开拓局面等方面。 (3)从层次上来说,领导具有战略性和较强的综合性,贯穿在管理的各个阶段。 (4)功能:管理的主要功能是解决组织运行的效率,效率涉及活动的方式;而领导的主要功能是解决组织活动的效果,效果涉及的是活动的结果。

  • 第4题:

    论述合理使用制度和法定许可制度的联系和区别?


    答案:
    解析:
    相同点:①目的都是侧重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限制著作权人的权利;②都只能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③使用他人作品时无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④都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区别在于:①法定许可的使用者是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报刊社、而合理使用人却无主体范围的限制;②在法定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后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则不必支付报酬;③在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但合理使用却没有附加这样的条件。

  • 第5题:

    论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与联系。


    答案:
    解析:
    区别:(1)从含义上看,权利就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义务则是设定或隐含于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2)从本质上看,权利是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为方工的角度看,它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义务是指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两种方式。(3)在法律调整的状态下,权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其行为方式表现为意志和行为的自由。义务则是对法律所要求的意志和行为的限制,以及利益的付出。
    联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权利与义务作为法律关系的重要因素,体现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反映着法律调整的文明程度。从宏观方面讲,可以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概括为:历史进程中曾有的离合关系,逻辑结构上的对立统一关系,总体数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运行中的制约关系,价值意义上的主从关系。现简要分述如下:(1)从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看.权利与义务有过离合关系。早在原始社会,权利与义务完全结合在一起,无所谓权利与义务的区分。但是,进入阶级对立社会以后,由于人们之间在经济上、政治上处于不同地位,权利和义务也就随之分立,尤其在私有制社会中,一部分人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而另一部分人只尽义务而享受不到权利。(2)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权利意味着获得,而义务则意味着付出;一个是主动的,另一个是被动的。它们在法律关系中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但同时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两个方面。这种相互依存关系表现在,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存在和发展,一方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二者的相互贯通表现为权利与义务是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的,有的行为既有权利属性又有义务的特点,如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所享有的职权和责任等。(3)从整体数量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量上的等值关系。一个社会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是相等的。就整个社会而言,只有权利与义务在总量上处于等额状态,利益的付出与获取才能达到平衡,社会生活才不至于出现混乱。超过权利分配的适当限额强加的权利,或者超出义务范围对义务人提出过分的要求,都是不公平的。特权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由于部分人享受非法权利而导致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应该说,权利的限度就是义务的界限,而义务的范围也就是权利的界限。(4)从价值功能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互补关系。法律总是以确认和维护某种利益为其价值目标,但是,单纯的权利并不足以使利益得到满足,必须通过设定义务去保障权利目标的实现。没有义务就无所谓权利,没有权利也就无所谓义务。(5)从法律运行的角度看,权利与义务之间具有制约关系。在社会互动过程中,权利与权利之间、权利与义务之间、权利与权力之间存在着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关系。一方面,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讲,个人的权利对国家的权力的制约导致国家的义务和责任的产生,国家的权力对个人权利的制约导致个人义务的形成。例如,立法导致守法义务的产生,生存权导致国家对社会成员中的弱者提供福利保障的义务。另一方面,从国家机关相互之间、个人之间的关系上看,权利与义务也具有制约关系。如国务院的行政管理权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赋予它的职责和义务的制约。一切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职权,都受到为人民服务这一基本义务的制约。(6)从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主从关系。在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不可能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在有些法律关系中,义务处于主导地位,如公民与国家之间的税收法律关系;有的法律关系中,权利处于主要地位,如所有权关系。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调整的根本目的在于解放生产力,在于保护和实现人们享有充分的权利和自由。就整个法律关系而言,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权利处于主导地位,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义务的设定以保障和实现权利作为出发点和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