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题:
创新创业企业的企业税收优惠有哪些政策?
创新创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应税收入减免、费用扣除优惠、税率优惠。 1.应税收入减免优惠对于创新创业企业而言,应税收入减免优惠主要为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2.费用扣除优惠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人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3)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费优惠 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3.税率优惠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所得税优惠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0. 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