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我国的林学专家,2009年度李某收入情况如下:
(1)其每月的工资收入为6000元,2月取得年终奖金15000元;
(2)向林科院提供了一项专有技术,一次取得专有技术使用费40000元;
(3)出版专著一本获得稿酬18000元,后追加印数,取得追加印数稿酬2000元;
(4)担当一家大型企业的独立董事,但未在其位职,取得不含税董事费收入50000元;
(5)取得从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 20000元;
(6)在出访法国期间,其专著被翻译成法文出版,获得版权收入20000欧元,(1欧元=10元人民币),在法国该项所得已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5000元。
请计算:
(1)李某工资和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
(2)李某提供专有技术应纳个人所得税;
(3)李某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4)李某董事费收入应纳税额;
(5)李某取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应纳个人所得税;
(6)李某在法国版权收入回国应补税额。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