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6年和2007年发生以下业务:
(1)2006年10月9日,甲公司以每股10元的价格(不考虑交易费用)从二级市场购入100万股乙公司股票,且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006年12月13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又购入乙公司股票50万股,每股价格为15元。
(3)2006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上涨到每股20元。
(4)2007年3月1日,甲公司对外出售乙公司股票50万股,每股价格为21元。
(5)2007年12月31日该股票市价22元。
其他条件是:
(1)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该股票投资的计税基础按取得成本确定。
(2)甲公司现售部分股票投资时,采用移动平均法确定所出售股票的成本。
要求:
假如2006年、2007年甲公司利润总额均为2 000万元,没有其他调整事项,作出甲公司股票投资、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处理。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1、20×7年5月13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 060 000元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100 000股,每股价格10.60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6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 000元。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且持有乙公司股权后对其无重大影响。 甲公司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1)5月23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2)6月30日,乙公司股票价格涨到每股13元; (3)8月15日,将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全部售出,每股售价15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试作甲公司的账务处理。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