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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承包某单位商店,按承包协议中规定,其向发包方每年支付承包费5万元后,一切经营成果均归李某所有。对李某取得所得应按照“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

题目

李某承包某单位商店,按承包协议中规定,其向发包方每年支付承包费5万元后,一切经营成果均归李某所有。对李某取得所得应按照“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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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承包某单位商品,按承包协议中规定,其向发包方每年支付承包费10万元后,一切经营成果均归李某所有,对李某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判断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 第2题:

    黄某与甲村签订了鱼塘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期5年,承包人黄某每年向村里上交承包费10000元,由黄某自担承包风险。黄某签订了承包合同后,精心经营鱼塘,年底向村里上交10000元且有盈余。第二年年底,黄某再次如数上交承包费,并因养鱼而使家境大为改善。王某是甲村的村长,见承包鱼塘有利可图,便以承包指标偏低为由,通过村委会宣布和黄某的承包合同解除,转而将鱼塘承包给自己的亲戚魏某,承包期5年,承包费每年12000元。黄某找王某要求继续承包鱼塘,被王某拒绝。第三年6月,黄某去法院起诉,要求继续承包鱼塘,并要求村委会赔偿因其无理解除合同给自己带来的一切损失。下列关于两份承包合同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甲村与黄某的承包经营合同有效 B.甲村与魏某的承包经营合同无效 C.甲村与魏某的承包经营合同本身有效,因未进行变更登记,故魏某不能取得承包经营权 D.甲村调整和黄某的承包合同的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ABD
    根据《物权法》第130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 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办理。承包期 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不得收回承包地。甲村与黄某的承包经营合同有效,甲村与魏某的承包经营合 同无效。甲村无法定单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就已经发包的承包标的再次发包的行为无效。

  • 第3题:

    李某于2018年底承包甲公司,不改变企业性质,协议约定李某每年向甲公司缴纳400万承包费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假设2019年该公司有关所得税资料和员工王某的收支情况如下:
    (1)甲公司会计利润667.5万元,其中含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从居民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40万元。
    (2)甲公司计算会计利润时扣除了营业外支出300万元,系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3)甲公司以前年度亏损50万元可以弥补。
    (4)员工王某每月工资18000元,每月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2800元、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另外王某2019年2月应从其他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5000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9年李某承包甲公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元。

    A. 64630

    B. 93360

    C. 111670

    D. 132670

    答案:B
    解析:
    李某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667. 5- -216. 88 -400) X 10000- 60000=446200(元),适用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元,2019 年李某承包甲公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46200X 30%-40500=93360 (元)。

  • 第4题:

    李某2019年准备承包甲企业对外经营,李某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李某承包以后,工商登记仍为甲企业,李某约定每年上缴甲企业承包费10万元,剩余的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
    方案二:李某承包以后,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工商户,每年向甲企业支付10万元的承包费以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
    问题:从整体税负上考虑李某应选择何种方式经营,并说明理由。
    【答案及解析】
    方案一:首先,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被承包的企业均应先按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方案二: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承包人应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以方案一不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方案二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方案二从整体税负上考虑更节税,李某应选择方案二经营。


    答案:
    解析:
    方案一:首先,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被承包的企业均应先按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方案二: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承包人应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以方案一不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方案二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方案二从整体税负上考虑更节税,李某应选择方案二经营。

  • 第5题:

    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报酬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同时李某每年要上缴承包费50万元,其余招待所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B.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C.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D.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经营成果都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答案:A,D
    解析:
    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其取得的报酬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李某参与分享承包招待所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经营所得”。

  • 第6题:

    李某2019年准备承包甲企业对外经营,李某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李某承包以后,工商登记仍为甲企业,李某约定每年上缴甲企业承包费10万元,剩余的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
    方案二:李某承包以后,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工商户,每年向甲企业支付10万元的承包费以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
    问题:从整体税负上考虑李某应选择何种方式经营,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方案一:首先,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被承包的企业均应先按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方案二: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承包人应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以方案一不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方案二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方案二从整体税负上考虑更节税,李某应选择方案二经营。

  • 第7题:

    张某在某市中心地段有一家餐厅,由于人流充足,生意很是红火。张某因身体状况不佳无力打理,遂由吴某承租下来。在承租合同中规定,吴某每年向张某支付20万元的承包费,其他的经营成果都归吴某所有。吴某在承包后,并未改变该餐厅的名称和变更工商登记,并仍按照原餐厅的名义经营。一年后,税务机关向张某发出了企业所得税限期缴纳通知书。张某辩解道,承租合同中明确规定除收取承包费外一切事宜都由吴某承担。你认为企业所得税应由谁承担?造成了哪一方的额外税负?这一问题应该怎样避免?


    正确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租赁经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名称、未办理变更工商登记的,并仍以被承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经营成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其全部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本案例中,虽然张某将餐厅承租给吴某,但由于吴某没有改变该餐厅的名称和变更工商登,并仍按照原餐厅的名义经营。因此,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发[1997]8号文件,要求张某按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本案例中,显然被承租人张某承担了额外税收负担。张某想要避免额外税收负担,应要求者承租人吴某改变餐厅名称,并另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张某承担税款,但适当提高承包费。

  • 第8题:

    某承包经营一国有企业,每年上缴承包费用5万元,该承包费用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单选题
    中国公民李某承包某企业,承包后未改变工商登记。2012年该企业税后利润200000元,按承包合同规定,李某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只能取得承包收入96000元,李某未在其他公司任职。2012年度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

    4140

    B

    4600

    C

    10250

    D

    35950


    正确答案: D
    解析:
    对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6000÷12-3500)×10%-105]×12=4140(元)。

  • 第10题:

    问答题
    计算题:2014年1月1日,张某与其所在的事业单位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经营招待所。2014年招待所实现承包经营利润150000元(含张某工资),按合同规定张某每年应上缴承包费30000元。清计算张某2014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张某应纳税所得额=150000-30000-(3500×12)=78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78000×30%-9750=13650(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小张承包某单位食堂,承包合同约定,小张每月需上缴10000元的承包费,缴纳承包费后食堂的经营成果归小张所有。小张的所得属于()。
    A

    工资薪金所得

    B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C

    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

    劳务报酬所得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的规定,小张承包的食堂如果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工商户”,小张的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如果食堂工商登记未变更,小张每月获得固定的报酬,小张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如果食堂工商登记未变更,小张上交固定的承包费后,剩余利润归小张所有,则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税。根据题意,小张的所得属于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 第12题:

    问答题
    张某在某市中心地段有一家餐厅,由于人流充足,生意很是红火。张某因身体状况不佳无力打理,遂由吴某承租下来。在承租合同中规定,吴某每年向张某支付20万元的承包费,其他的经营成果都归吴某所有。吴某在承包后,并未改变该餐厅的名称和变更工商登记,并仍按照原餐厅的名义经营。一年后,税务机关向张某发出了企业所得税限期缴纳通知书。张某辩解道,承租合同中明确规定除收取承包费外一切事宜都由吴某承担。你认为企业所得税应由谁承担?造成了哪一方的额外税负?这一问题应该怎样避免?

    正确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租赁经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名称、未办理变更工商登记的,并仍以被承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经营成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其全部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本案例中,虽然张某将餐厅承租给吴某,但由于吴某没有改变该餐厅的名称和变更工商登,并仍按照原餐厅的名义经营。因此,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发[1997]8号文件,要求张某按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本案例中,显然被承租人张某承担了额外税收负担。张某想要避免额外税收负担,应要求者承租人吴某改变餐厅名称,并另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张某承担税款,但适当提高承包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承包一商店,按承包合同规定,其只向发包方缴纳一定的费用,其余经营成果归王某自己所有,则王某所得应按( )项目征税。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个体工商产生产、经营所得

    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正确答案:D
    解析:承包者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照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如果承包者按合同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者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 第14题:

    2004年5月,刘某与A村签订了耕地承包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相关证件。合同约定刘某承包刘家坟地块6.5亩,承包期为30年。同年9月刘某又与宋某签订了承包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刘某将其承包刘家坟地块中的耕地部分(4.6亩)土地经营权以每亩0.5万元有偿转让给宋某所有,并由宋某承担每年向A村交纳土地承包费用,期限为28年。合同签订后,宋某一次性给付刘某转让费2.53万元。后来,宋某每年按时向村委会交纳土地承包费,村委会均开具了专用收款收据。

    问:刘某与宋某签订的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


    答案:
    解析:
    合法。刘某已与A村签订了耕地承包合同,并办理了相关证件,实际上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刘某某在依法取得合同约定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可以合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以可以得出刘某与宋某签订的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是合法的。

  • 第15题:

    某化工厂违规排放污水,严重污染环境,并致使李某承包的附近鱼塘鱼苗死亡大半,导致经济损失5万余元。在该案中,下列哪些单位或个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A.李某
    B.李某的亲友
    C.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
    D.李某所承包鱼塘的发包方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公益诉讼、当事人适格
    讲解:李某所承包的鱼塘因该化工厂的行为遭受损失,李某具备诉的利益,有权提起民事诉讼,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也可以就此侵害环境案件提起公益诉讼,选项C正确。在该案中,李某的亲友和发包方因不具备诉的利益,不是适格的当事人,因此不能提起民事诉讼。答案选择A、C。

  • 第16题:

    假定2019年3月1日,张某与某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承包期为3年,合同约定张某每年应从承包经营利润中上缴承包费3万元。2019年张某的承包经营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为( )元。

    A.72000
    B.80000
    C.60000
    D.30000

    答案:B
    解析:
    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30000+5000×10=80000元。

  • 第17题:

    王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王某承包收入20万元,王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张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张某工资5000元,同时张某每年要上交承包费60万元,其余招待所经营成果归张某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B.王某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C.张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D.张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经营成果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答案:A,D
    解析:
    王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其取得的承包收入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张某参与分享承包企业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经营所得”项目。

  • 第18题:

    小张承包某单位食堂,承包合同约定,小张每月需上缴10000元的承包费,缴纳承包费后食堂的经营成果归小张所有。小张的所得属于()。

    • A、工资薪金所得
    • 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C、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 D、劳务报酬所得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计算题:2014年1月1日,张某与其所在的事业单位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经营招待所。2014年招待所实现承包经营利润150000元(含张某工资),按合同规定张某每年应上缴承包费30000元。清计算张某2014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张某应纳税所得额=150000-30000-(3500×12)=78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78000×30%-9750=13650(元)。

  • 第20题:

    单选题
    中国公民李某承包某企业,承包后未变更工商登记。2014年该企业税后利润为200000元,按承包合同规定,李某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只能取得承包收入80000元,2014年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

    5446.67

    B

    6900

    C

    6446.67

    D

    2540


    正确答案: B
    解析: 80000元为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3500)×10%-105]×12=2540(元)。

  • 第21题:

    判断题
    某承包经营一国有企业,每年上缴承包费用5万元,该承包费用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张某承包经营一国有企业,每年上缴承包费用5万元,该承包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承包收入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同时李某每年要上交承包费50万元,其余招待所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B

    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C

    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D

    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经营成果都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正确答案: A,D
    解析:
    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其取得的承包收入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李某参与分享承包企业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