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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拟设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实物作价出资3万元;乙、丙为有限合伙人,各以5万元现金出资,丙自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纳出资;甲执行A企业事务,并由A企业每月支付报酬3000元;A企业定期接受审计,由甲和乙共同选定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A企业的盈利在丙未缴纳5万元出资前全部分配给甲和乙。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可否约定每月支付给甲3000元报酬?简要说明理由。 (2)合伙协议有关乙参与承办审计的会计

题目

甲、乙、丙拟设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实物作价出资3万元;乙、丙为有限合伙人,各以5万元现金出资,丙自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纳出资;甲执行A企业事务,并由A企业每月支付报酬3000元;A企业定期接受审计,由甲和乙共同选定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A企业的盈利在丙未缴纳5万元出资前全部分配给甲和乙。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可否约定每月支付给甲3000元报酬?简要说明理由。 (2)合伙协议有关乙参与承办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约定可否被视为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简要说明理由。 (3)合伙协议可否约定A企业的利润全部分配给甲和乙?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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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丙拟设光华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光华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丙为有限合伙人。乙以劳务作为出资,丙以价值5万元的实物出资,丙自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纳出资;乙执行光华企业事务;光华企业的盈利在丙未缴纳5万元出资前全部分配给甲和乙。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约定乙以劳务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合伙协议有关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合伙协议可否约定光华企业的利润全部分配给甲和乙?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合伙协议约定乙以劳务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2)合伙协议有关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光华企业的利润全部分配给甲和乙。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2题:

    甲、乙、丙拟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以其出资金额的2倍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B.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C.丙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丙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答案:C
    解析:
    ( 1)选项 A:普通合伙人甲应当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2)选项 B:有限合伙人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3)选项 C:有限合伙人丙能否以其财产份额出质,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 4)选项 D:有限合伙人丙不得执行合伙事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 第3题:

    甲、乙、丙拟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为有限合伙人。下列合伙协议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B.甲以其出资金额的两倍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C.丙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丙是合伙事务执行人

    答案:C
    解析:
    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因此选项A错误;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此选项B错误;有限合伙人以其财产出质的,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没有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其财产出质,因此选项C正确;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选项D错误。

  • 第4题:

    (2013年)甲、乙、丙拟设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实物作价出资3万元;乙、丙为有限合伙人,各以5万元现金出资,丙自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纳出资;甲执行A企业事务,并由A企业每月支付报酬3000元;A企业定期接受审计,由甲和乙共同选定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A企业的盈利在丙未缴纳5万元出资前全部分配给甲和乙。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可否约定每月支付甲3000元报酬?简要说明理由。
      (2)合伙协议有关乙参与承办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约定可否被视为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简要说明理由。
      (3)合伙协议可否约定A企业的利润全部分配给甲和乙?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每月支付甲3000元的报酬。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本题中,甲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甲执行合伙事务并向其支付报酬是符合规定的。
      (2)不视为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④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⑧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本题中,乙参与选定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3)合伙协议可以约定A企业的利润全部分配给甲和乙。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5题:

    (2015年)甲、乙、丙拟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为有限合伙人。下列合伙协议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B.甲以其出资金额的2倍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C.丙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丙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答案:C
    解析:
    (1)选项A:有限合伙人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2)选项B:普通合伙人甲应当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丙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4)选项D:有限合伙人丙不得执行合伙事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