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甲、自然人乙、个人独资企业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亦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
B.乙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
C.三方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乙按固定数额分配红利而不承担亏损
D.三方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普通合伙人可以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题目中甲是国有独资公司,因此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甲作为有限合伙人,而不能设立普通合伙企业;选项A的说法错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本题没有说明乙为有限合伙人,所以一般情况下乙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B的说法是错误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普通合伙企业的利润应该共同分配、风险应该共同负担,而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可以不共同分配,但是对风险,不能由部分合伙人承担,C的说法错误。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