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下列有关注册会计师利用外部专家工作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第5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明确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质量控制制度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提出的要求
质量控制制度只能合理保证注册会计师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报告
质量控制制度不仅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客户关系,同时规范保持具体业务
第6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监控项目合伙人的工作负荷及可供调配的项目合伙人数量,以使项目合伙人有足够的时间履行其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监控项目合伙人连续服务同一客户的期限及胜任情况
对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由于项目数量众多,往往会产生人员和项目组的矛盾
对于高风险的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规定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审计人员担任第二项目合伙人或质量控制复核负责人加强风险控制
第7题:
督导
咨询
监控
复核
第8题:
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两次将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结果,传达给项目合伙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
监控结果表明出具的报告不适当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定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同时征询法律意见
第9题:
参与业务执行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应承担该项业务的检查工作
选取单项业务进行检查只是监控过程的组成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采取其他适当形式和方法实施监控
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利用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检查及其他监控程序
在确定检查的范围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利用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来替代自身的内部监控
第10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两年至少一次将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结果,传达给项目合伙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能够在其职责范围内及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传达的信息包括“对已实施的监控程序的描述”
向相关项目合伙人以外的人员传达已发现的缺陷,通常不指明涉及的具体业务,除非指明具体业务对这些人员适当履行职责是必要的
传达的信息包括“如果相关,对系统性的、重复出现的缺陷或其他需要及时纠正的重大缺陷的描述
第11题:
确定所发现缺陷的影响与性质
适时将缺陷和补救措施告知相关人员
监控结果表明出具的报告不适当时的处理
定期告知监控结果
第12题:
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监控的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持续地考虑和评价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定期对每位合伙人至少选取三项已完成的业务对其工作底稿进行检查
持续监控的范围涉及每一质量控制要素,包括评估事务所负责质量控制手册的人员已确实履行职责
事务所监控过程分为持续监控和定期检查已完成的工作底稿两部分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全面质量控制政策应体现的要求的是()。
第17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明确质量控制制度的最终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仅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提出要求
质量控制制度只能合理保证注册会计师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报告
质量控制制度不仅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客户关系,同时规范保持具体业务
第18题:
就企业并购会计问题提供建议的会计师事务所技术部门人员,属于专家的范畴
外部专家需要遵守适用于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中的保密条款
外部专家不受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质量控制准则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约束
外部专家的工作底稿是审计工作底稿的一部分
第19题:
业务质量控制仅仅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经理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领导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领导责任
质量控制准则是每个注册会计师都必须遵守的技术标准
第20题:
外部专家需要遵守适用于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中的保密条款
外部专家不受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质量控制准则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约束
外部专家的工作底稿是审计工作底稿的一部分
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外部专家的工作并不减轻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意见承担的责任
第21题:
当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时,正在考虑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后任注册会计师
当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时,已经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后任注册会计师
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已经审计但需要重新审计时,接受委托执行重新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后任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以投标方式承接审计业务时,所有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均为后任注册会计师
第22题:
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应定期(至少5年)轮换一次项目合伙人
每项业务委派至少一名项目合伙人,这对于确保业务质量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项目合伙人负责组织对业务执行实施指导(事前)、监督(事中)与复核(事后)
第23题:
会计师事务所在使用质量控制准则时,需要结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质量控制准则适用于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
质量控制制度的目标旨在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性质和范围,取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运行特征以及是否是网络的一部分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