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的核算
甲企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2010年发生有关收入的经济业务如下:
(1)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一笔销售退回,退回上年销售的商品。商品货款为50 000元,税款为8 500元,成本为30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企业对此项应收款按2%计提坏账准备。
(2)1月20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成本为75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1 000 000元,税款为170 000元。销售时已知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但为了减少商品积压,将商品销售给乙公司,乙公司作为原材料核算。5月10日,得知乙公司经营情况逐渐好转,乙公司承诺近期付款。12月16日,乙公司由于缺少现金,经与甲企业协商,以其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 053 000元(不考虑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甲企业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不需要安装)。
(3)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1 530 000元,税款为260 100元。货款的现值为1 346 271元,成本为1 200 000元。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货款分5年付清,税款一次付清。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第1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其下属独立核算的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开据普通发票中注明货款36888元,已知甲公司适用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征收率为6%,则其应纳增值税为5359.79元。( )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为( )。
A.17%、6%
B.13%、17%
C.13%、6%
D.17%、4%
第5题:
第6题:
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国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当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11%、6%、0%四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