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该厂房应设置自喷系统。丙类多层厂房最大防火分区面积应为4000×2=8000<8500 m2。因此,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不合理,需要设置至少两个防火分区。
2.(1)本题中,建筑面积为60 m2的中间仓库与其他部位采用耐火极限3.00 h的防火墙,不合理。应采用4.0h的防火墙。
(2)本题中,办公区、休息区与其他部位采用耐火极限2.00 h的防火隔墙、1.50 h的楼板,通过该门进行疏散,不合理。应采用耐火极限2.5 h的防火隔墙和1.0 h的楼板进行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1)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 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 h的防火隔墙和1.00 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
2)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 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丁、戊类中间仓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 h的防火隔墙和1.00 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4)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2条和第3.3.3条的规定。
(3)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 h。
3.(1)本题中,消防车道距离建筑外墙4m,不合理。应至少为5 m。
(2)本题中,仅在该厂房的第二、第三层设置消防救援窗口,不合理。应该每层都设置。
(3)本题中,在厂房的第二、第三层均设置了两个消防救援窗口,不合理。该厂房每层应划分为至少两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两个消防救援窗口,故每层应至少设置4个消防救援窗口。
(1)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 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 m。
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2)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
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是根据近些年我国建筑发展和实际灭火中总结的经验教训确定的。
过去,绝大部分建筑均开设有外窗。而现在,不仅仓库、洁净厂房无外窗或外窗开设少,而且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如商场、商业综合体、设置玻璃幕墙或金属幕墙的建筑等,在外墙上均很少设置可直接开向室外并可供人员进入的外窗。而在实际火灾事故中,大部分建筑的火灾在消防队到达时均已发展到比较大的规模,从楼梯间进入有时难以直接接近火源,但灭火时只有将灭火剂直接作用于火源或燃烧的可燃物,才能有效地灭火。因此,在建筑的外墙设置可供专业消防人员使用的入口,对于方便消防人员灭火救援十分必要。
救援窗口的设置既要结合楼层走道在外墙上的开口,还要结合避难层、避难间以及救援场地,在外墙上选择合适的位置进行设置。
(3)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 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 m,间距不宜大于20 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说明:本条确定的救援窗口大小是满足一个消防员背负基本救援装备进入建筑的基本尺寸。为方便实际使用,不仅该开口的大小要在本条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增大,而且其位置、标识设置也要便于消防员快速识别和利用。
4.(1)本题中,车间之间通过净宽度均为1.30 m的疏散走道分隔,不合理。最小疏散走道宽度为1.40m。
(2)本题中,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均不大于75 m,不合理。应不超过60 m。
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下表的规定计算确定。但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0 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0 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0m。
5.(1)本题中,与南侧的某金属抛光车间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该车间耐火等级为二级且为高层,防火间距12 m,不符合要求。最小防火间距应为13 m。
(2)本题中,北侧的某单层甲醇仓库,防火间距14 m,不符合要求。最小防火间距应为1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