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如果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下列有关房产原值的确定方法正确的是()。
第5题:
关于自用的地下建筑计税公式正确的是()。
第6题: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以劳务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根据当地同类劳务的平均价格折算为房租收入,计征房产税
对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
第7题: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应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地下建筑物的原价折算为房产原值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按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
第8题:
房产原值不包括各种附属设备或配套设施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房产原值指的是扣除折旧、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第9题:
按房产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按开发面积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按购进土地时支付的价款确定计人房产原值的地价
第10题:
将单独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中央空调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未将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地下人防设施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将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停车场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将出租的房屋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后,不再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第11题:
以应税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
以房产原价的70%作为计税依据
若作工业用途,以房屋原价的10%~3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若作商业用途,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第12题: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20%)]×1.2%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20%)]×1.2%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下列关于现行房产税的说法中,表述不正确的有()。
第17题:
按照房产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第18题: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在征税范围内的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时,该原值不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为房产税纳税业务人
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的,税率为12%
第19题: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以劳务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根据当地同类劳务的平均价格折算为房租收入,计征房产税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
第20题: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计入房产原值,原配件的原值相应扣除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应将地下部分单独按照地下建筑的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商业用途地下建筑,以房产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不易损坏、不经常更换的部分,在将其价值计人房产原值时,不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第21题:
房产原值不包括各种附属设备或配套设施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房产原值指的是扣除折旧、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第22题:
房产税从价计征仅对于会计账簿上记载的房产按计税价值征税
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房产没有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
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备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
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由被投资方按从价计征房产税
第23题:
按房产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按开发面积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按购进土地时支付的价款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