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1986年4月16日生)于2005年5月6日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笔记本电脑3台,被抓获后将财物交出,本案中,( )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A、甲的年龄
B、甲盗窃物品的价值
C、该单位办公室的防盗措施
D、甲犯罪后的态度
E、2002年“五一节”期间放长假的事实
第1题:
村民甲和村民乙有仇,晚上村民甲持刀潜入村民乙家,将村民乙和他的妻子杀死,顺便把村民乙家600元现金和价值3000元的财物拿走,同时将村民乙刚满6个月的儿子抱走,以5000元价格卖给700公里外的丙家。后来村民甲被公安机关抓获。
第2题:
第3题:
甲因屡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被领导按规定处以扣减奖金。为报复领导,其于一日夜晚带着汽油、火柴等作案工具潜入单位仓库,准备放火烧毁的单位生产设备,从而使生产不能正常进行。但其在倒洒汽油后准备点燃火柴时,被及时赶到的单位保卫人员抓获。甲的行为成立
A.放火罪的犯罪预备
B.放火罪的犯罪未遂
C.放火罪的犯罪既遂
D.故意毁坏财物罪
第4题:
某甲因屡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被领导按规定处以扣减奖金,为报复领导,于一日夜晚带着汽油、火柴等作案工具潜入单位仓库准备放火烧毁单位生产设备,从而使生产不能正常进行,但在其倒洒汽油后准备点燃火柴时,被及时赶到的单位保卫人员抓获。甲的行为成立( )。
A.放火罪的犯罪预备
B.放火罪的犯罪未遂
C.放火罪的犯罪既遂( ⊙o⊙ )
D.故意毁坏财物罪
第5题:
17周岁的职高学生陈某,于2000年10月5日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手提电话5部。下列哪项不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A.陈某的年龄
B.陈某盗窃的事实
C.2000年国庆节期间放长假的事实
D.被盗物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