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其职权有( )。
A.监督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
B.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
C.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D.有权解除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E.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第1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包括( )。
A、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B、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
C、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D、要求管理人、债务人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做出说明或提供相关文件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 )。
A.通过重整计划
B.监督管理人
C.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D.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