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韩耀、顾飞三人合伙开办了饭香快餐连锁店,3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陈文负责对外开拓市场业务,韩耀和顾飞负责店内经营。陈文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排挤竞争对手,在未告知韩耀、顾飞的情况下散布谣言,称竞争对手闻就香快餐公司(以下简称“闻就香公司”)在其食品中使用了地沟油。网民吴石将该条消息张贴到蝴蝶网站上,引来许多网民批评,致使闻就香公司营业额明显下降。3月23日,闻就香公司接到为民律师事务所发来的传真称:可以为闻就香公司代理对饭香快餐连锁店的诉讼,费用3万元,是否愿意,请在3日内回复。闻就香公司3月25日回复:“可以考虑代理事宜,但费用太高,2万元可接受,具体情况待我公司开董事会后确定。”4月10日,闻就香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起诉饭香快餐连锁店。闻就香公司认为,为民律师事务所没有知名律师,于是委托博法律师事务所王天有律师代理诉讼,并在4月20日与博法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王天有律师代理案件后,于4月30日向饭香快餐连锁店发去“律师函”称:饭香快餐连锁店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否则将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饭香快餐连锁店接函后回复称:“陈文不是其合伙人和员工。”王天有律师此时获知,陈文已在3日前退伙。5月3日,闻就香公司派代表与蝴蝶网站交涉,要求即刻删除有关批评性评论。蝴蝶网站以国家法定假日期间有关工作人员不在为由,没有立即删除。5月8日,蝴蝶网站删除相关批评网页。5月23日闻就香公司提起对饭香快餐连锁店的诉讼。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TSE}问题:
{TS}在本案中,陈文散布闻就香公司使用地沟油的行为属于( )。
A.陈文的个人行为
B.饭香快餐连锁店的侵权行为
C.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D.侵害他人身份权的行为
E.事实行为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米多工作室是沈某、陈某和徐某共同设立的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沈某和徐某以资金出资,陈某以劳务出资;沈某不从事具体的合伙事务执行,由陈某和徐某负责合伙事务的执行,但陈某对外签约权仅限在10万元以下;沈某不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但是三人平分企业收益。关于合伙协议所约定的事项,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第9题:
郭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欠韩某借款10万元迟迟不能归还。与此同时韩某也欠该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一直未能归还。以下几个解决方案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第10题:
王曼无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陈阳借款
兰艺咖啡店应以全部财产对陈阳承担还款责任
王曼不承担对陈阳的还款责任
兰艺咖啡店、王曼和罗飞对陈阳的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11题: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
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亏损由该合伙人承担
第12题:
陈东可以同时具有合伙人身份
对陈东的聘任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陈东作为经营管理人,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合伙企业对陈东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21题:
关于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形式,下列说法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第22题:
有效,但是对陈某的对外签约权限制只对企业内部有效
无效,陈某不能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有效,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体现即可
部分无效,沈某、陈某和徐某三人必须共同承担企业亏损,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