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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A市B区地方税务局认为一家化工厂有逃税行为,拟对该厂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查封了该厂的厂房、设备。该厂没有在法定期间提出听证申请,税务机关直接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该厂不服,以该处罚决定显失公正、查封措施违法为由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区税务局适用的法律依据错误,导致对事实的定性出现错误,遂改变了B区税务局的处罚依据,但没有改变处罚结果。该厂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变更行政处罚决定,并赔偿因查封而造成该厂的损失。经法院审理发现,该厂有擅自印制和非法使用发票的行为。根据以上条件,回

题目

某省A市B区地方税务局认为一家化工厂有逃税行为,拟对该厂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查封了该厂的厂房、设备。该厂没有在法定期间提出听证申请,税务机关直接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该厂不服,以该处罚决定显失公正、查封措施违法为由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区税务局适用的法律依据错误,导致对事实的定性出现错误,遂改变了B区税务局的处罚依据,但没有改变处罚结果。该厂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变更行政处罚决定,并赔偿因查封而造成该厂的损失。经法院审理发现,该厂有擅自印制和非法使用发票的行为。根据以上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税务机关的处罚行为,说法错误的是( )。

A.对于罚款的处罚,该厂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B.对于税务机关作出的查封行为,该厂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C.税务机关在作出查封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D.税务机关在作出的3万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E.在本案中,税务机关向当事人送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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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市B县国税局稽查局在对一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在去年偷逃税款50万元,于是向该厂下达了补缴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该厂对此处理不服( )。

    A.该厂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

    B.该厂应当先依照B县国税务局稽查局的纳税决定缴纳补缴的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C.该厂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该厂可以向B县国税务局稽查局提供相应的担保,在所提供的担保得到B县国税务局稽查局确认之日起3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纳税争议。纳税争议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申请人在中请行政复议前,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提供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其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第2题:

    甲企业对乙地方税务局对其作出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向丙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该案件审理过程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法院组成合议庭负责对该案件进行审判

    B.丙法院对甲和乙进行了调解

    C.乙地方税务局决定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D.丙法院判决变更乙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正确答案:B

  • 第3题:

    如果该市统计局对该厂给予行政处罚,而该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要提起行政复议,谁有权受理该厂的行政复议申请?( )


    正确答案:BC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该厂既可以向省统计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也就是说,省统计局和市人民政府均有权受理该厂的行政复议申请。

  • 第4题:


    建安工艺厂诉区税务局行政处罚案


    建安工艺厂位于河北省沧州市大林区,是一家生产工艺品的厂家。一日,该区税务局接到举报,称建安工艺厂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开具发票,偷逃国家税收。在接到举报后,该区税务局决定对该厂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厂不服,向沧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在市税务局受理复议申请后,区税务局立即组织调查并收集证据,发现建安工艺厂的确违反规定开具发票,并且广泛寻访有关人员,收集证人证言,以大量的证据支持自己的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建安工艺厂确有违反法律规定未开具发票且证据确凿,于是维持了区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建安工艺厂对区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于是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将该厂的起诉书副本等送达被告,要求被告按时提供有关材料,并按时应诉。但是被告没有向区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也没有派人参加诉讼。区人民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对该案进行了缺席判决,判决撤销区税务局作出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问题】


    1.在市税务局受理复议申请后,区税务局采取的组织调查,收集证人证言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本案中,市税务局的复议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3.在行政复议中,申请人建安工艺厂和被申请人区税务局可否自行和解?市税务局可否对它们进行调解?


    4.假设在诉讼过程中,建安工艺厂因为违法被依法撤销,且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时,本案应如何处理?


    5.区人民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可否对案件进行缺席判决?为什么?


    6.假设法院的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执行,则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写出两项即可。


    【参考答案】


    1.不合法。在市税务局受理复议申请后,区税务局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2.不正确,市税务局不能做出维持区税务局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因为区税务局的罚款行为证据不足,其“先决定,后取证”的做法是错误的。


    3.可以。申请人对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和解,也可以由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调解。


    4.法院应当终结诉讼。建安工艺厂作为法人因为违法行为被依法撤销后没有权利义务的承受人,即发生终结诉讼的后果。


    5.可以。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6.法院可以通知银行从区税务局的账户内划拨应当返还的10000元罚款;可以规定一定的履行期,期满之后对该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按日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若区税务局拒不履行判决,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
    解析:

    本案同样涉及税务机关,但必须注意的是,若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提起诉讼,不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要掌握清楚,不可一看到税务机关就判断为行政复议前置。关于税务机关需要行政复议前置的诉讼主要是关于纳税争议的,范围包括:交不交、谁来交、交多少、怎么算。


    除纳税争议以外的关于税收的争议,如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等,属于复议诉讼自由类型,既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 第5题:

    区税务局决定对某化工企业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给予50000元罚款的处罚。该企业认为罚款过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经复议审理,决定将罚款变更为30000元。该企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遂向法院起诉市税务局。法院经审理认为,30000元的罚款处罚也过重,显失公平。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法院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只能判决撤销区税务局的处罚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B.只能判决撤销区税务局和市税务局的决定,责令区税务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C.只能判决撤销市税务局的决定,但不得责令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D.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判决变更罚款数额

    答案:D
    解析: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 第6题:

    下列对于税务行政复议的理解,正确的是( )。

    A.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C.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D.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A
    解析:
    选项B,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选项C,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选项D,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第7题:

    根据某公司原职工举报线索,某市税务稽查局对该公司纳税情况依法实施稽查后发现,公司在2008年度1~6月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未按规定申报、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编造虚假记账凭证、偷逃税款等行为。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公司补缴税款和追缴所偷税款,合计3000多万元。后来,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其各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合计1000万元。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合计罚款450万元。公司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公司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后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若市税务局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司对处罚不服,以市税务局稽查局为被告起诉;同时,对市税务局不作出复议决定也不服,以市税务局为被告起诉。两个起诉的效果是( )。

    • A、前一个起诉成立。后一个起诉不成立
    • B、后一个起诉不成立,后一个起诉成立
    • C、两个起诉均成立
    • D、两个起诉是否成立,目前没有规定

    正确答案:C

  • 第8题:

    某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肖某、李某和陈某在对市造纸阀门厂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厂偷逃税款,遂将其会计账簿带回所内查验。经查,认定其偷逃税3万元,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罚款6万元。该厂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在该厂拒不履行期间,税务局扣押了其生产设备,致其停产5个月,日常开支3.6万元,损失可得利润8.2万元,并会同公安局将其法定代表人梁某行政拘留15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此间,该厂并人华伟纸业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可通过哪几种方式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为什么?


    正确答案:市造纸阀门厂只能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起赔偿要求,而不得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因为本案中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问题在此之前并未得到确认,不能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 第9题:

    张某因不服税务局查封财产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查封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查封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解除对财产的查封,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0题:

    湖北省A市B区税务局对某企业的逃税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查封了该企业的厂房、设备。该企业不服,以该处罚决定显失公正、查封措施违法为由,向位于该市C区的市税务局提起行政争议,该市税务局改变了B区税务局的处罚决定,并解除了查封。但该企业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变更行政处罚决定,赔偿因查封而造成该企业的损失。经诉讼审理发现,该企业有擅自印制和非法使用发票行为。 对此类案件,企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不服,必须先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A、罚款行为
    • B、没收非法印制、使用发票所得的行为
    • C、查封、扣押行为
    • D、征税行为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某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肖某、李某和陈某在对市造纸阀门厂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厂偷逃税款,遂将其会计账簿带回所内查验。经查,认定其偷逃税3万元,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罚款6万元。该厂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在该厂拒不履行期间,税务局扣押了其生产设备,致其停产5个月,日常开支3.6万元,损失可得利润8.2万元,并会同公安局将其法定代表人梁某行政拘留15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此间,该厂并人华伟纸业有限公司。本案赔偿额如何确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本案中原告的赔偿额只能是因扣押措施而停产期间的日常开支,如其生产设备被扣押期间有毁损灭失的,也应予以相应的赔偿。其可得利润因不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故不计入赔偿范围。详见《国家赔偿法》第28条第(6)项、第(7)项。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企业对乙地方税务局对其作出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向丙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该案件审理过程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

    丙法院组成合议庭负责对该案件进行审判

    B

    丙法院对甲和乙进行了调解

    C

    乙地方税务局决定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D

    丙法院判决变更乙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审理。选项A,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选项B,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选项C,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选项D,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 第13题:

    该厂对B区地方税务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 )申请行政复议。

    A.A市地方税务机关

    B.B区人民政府

    C.B区国税局

    D.A市人民政府

    E.某省地方税务局


    正确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对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 第14题:

    根据以下条件:回答 80~84 题:

    某省甲市乙区税务局对某企业的逃税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查封了该企业的厂房、设备。该企业不服,以该处罚决定显失公正、查封措施违法为由,向位于该市丙区的市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该市税务局改变了乙区税务局的处罚决定,并解除了查封。但该企业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变更行政处罚决定,赔偿因查封而造成该企业的损失。经诉讼审理发现,该企业有擅自印制和非法使用发票行为。

    第 80 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 )对此行政案件有管辖权。

    A.乙区人民法院

    B.丙区人民法院

    C.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D.该省高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既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此案不属于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

  • 第15题:

    某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肖某、李某和陈某在对市造纸阀门厂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厂偷逃税款,遂将其会计账簿带回所内查验。经查,认定其偷逃税3万元,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罚款6万元。该厂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在该厂拒不履行期问,税务局扣押了其生产设备,致其停产5个月,日常开支3,6万元,损失可得利润8,2万元,并会同公安局将其法定代表人梁某行政拘留15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其间,该厂并入华伟纸业有限公司。
    问题:(1)谁有权以原告身份起诉?为什么?
    (2)行政相对人可通过哪几种方式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为什么?
    (3)谁为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什么?
    (4)本案赔偿额如何确定?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市造纸阀门厂有权以原告身份起诉。详见《国家赔偿法》第6条。值得注意的是,《行政赔偿规定》第16条规定,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行政机关撤销、变更、兼并、注销,认为经营自主权受到侵害,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原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对其享有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具有原告资格。二者因起诉原因不同而原告资格不同。同时,梁某也可以对行政拘留处罚提起行政诉讼。(2)市造纸阀门厂只能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起赔偿要求,而不得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因为本案中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问题在此之前并未得到确认,不能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3)某市南关区税务局为赔偿义务机关。详见《国家赔偿法》第8条。本案中,虽有行政复议程序,但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故应以作出原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又因为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是南关区税务局的派出机构,其行为是以税务局的名义作出,应由区税务局承担责任。
    (4)本案中原告的赔偿额只能是因扣押措施而停产期间的日常开支,如其生产设备被扣押期间有毁损灭失的,也应予以相应的赔偿。其可得利润因不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故不计入赔偿范围。详见《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6项、第7项。

  • 第16题:

    下列表述中,不符合税务行政复议管辖规定的是( )。

    A.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C
    解析:
    选项C: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 第17题:

    有人举报某建筑企业有偷税行为。经过税务检查,某市区税务局认定,该企业发生偷税行为,依法核定应纳税额为15万,税务机关于2018年3月15日作出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的决定。该企业对该处理决定不服,于2018年4月1日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2018年5月15日,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该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关于该案例中涉及的行政行为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这是行政公定力的体现
    B.税务检查和行政处罚均属于要式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
    C.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属于行政司法行为
    D.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事先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E.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范围限于较大数额的罚款、吊销税务行政许可的案件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诉讼是司法行为,不是行政行为。

  • 第18题:

    某企业因违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而被当地县环保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该厂提出听证申请,环保局拒绝。该企业遂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环保局应当告知该企业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 B、环保局拒绝听证是违法的
    • C、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将导致行政处罚决定停止执行
    • D、即使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湖北省A市B区税务局对某企业的逃税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查封了该企业的厂房、设备。该企业不服,以该处罚决定显失公正、查封措施违法为由,向位于该市C区的市税务局提起行政争议,该市税务局改变了B区税务局的处罚决定,并解除了查封。但该企业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变更行政处罚决定,赔偿因查封而造成该企业的损失。经诉讼审理发现,该企业有擅自印制和非法使用发票行为。 若该企业先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后向C区人民法院起诉,则()。

    • A、由B区人民法院管辖
    • B、由B区和C区人民法院共同管辖
    • C、由B区人民法院和C区人民法院协商,协商不成,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D、由B区人民法院和C区人民法院协商,协商不成,由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某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肖某、李某和陈某在对市造纸阀门厂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厂偷逃税款,遂将其会计账簿带回所内查验。经查,认定其偷逃税3万元,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罚款6万元。该厂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在该厂拒不履行期间,税务局扣押了其生产设备,致其停产5个月,日常开支3.6万元,损失可得利润8.2万元,并会同公安局将其法定代表人梁某行政拘留15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此间,该厂并人华伟纸业有限公司。谁为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什么?


    正确答案:某市南关区税务局为赔偿义务机关。详见《国家赔偿法》第8条。本案中,虽有行政复议程序,但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故应以作出原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又因为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是南关区税务局的派出机构,其行为是以税务局的名义作出,应由区税务局承担责任。

  • 第21题:

    某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肖某、李某和陈某在对市造纸阀门厂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厂偷逃税款,遂将其会计账簿带回所内查验。经查,认定其偷逃税3万元,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罚款6万元。该厂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在该厂拒不履行期间,税务局扣押了其生产设备,致其停产5个月,日常开支3.6万元,损失可得利润8.2万元,并会同公安局将其法定代表人梁某行政拘留15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此间,该厂并人华伟纸业有限公司。谁有权以原告身份起诉?为什么?


    正确答案: 市造纸阀门厂有权以原告身份起诉。详见《国家赔偿法》第6条。值得注意的是,《行政赔偿规定》第16条规定,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行政机关撤销、变更、兼并、注销,认为经营自主权受到侵害,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原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对其享有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具有原告资格。二者因起诉原因不同而原告资格不同。同时,梁某也可以对行政拘留处罚提起行政诉讼。

  • 第22题:

    某省某市机械厂12月份实际完成工业产值980万元,但由于该厂统计员是刚从其他机械厂转来的,不熟悉相关的统计报表制度,结果将该月的工业产值错误计算为1080万元,该厂的统计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在未对该数据依法进行核定的情况下,就同意将此统计结果报送给统计部门,致使该厂12月份的工业产值多报10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 如果该市统计局对该厂给予行政处罚,而该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要提起行政复议,谁有权受理该厂的行政复议申请?( )

    • A、国务院
    • B、该省统计局
    • C、该市人民政府
    • D、该市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B,C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

    除另有规定外,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

    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应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D

    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 C,B
    解析: 选项C://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应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D://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