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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出租音响设备一套,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期为1年。合同生效后第三个月,( )。A.如果乙未经甲同意,将该套音响设备转租给丙,则甲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B.如果乙未经甲同意,将该套音响设备转租给丙,则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双倍租金C.如果乙经甲同意,将该套音响设备转租给丙,则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失效D.如果乙经甲同意,将该套音响设备转租给丙,丙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由丙向甲承担责任

题目

甲向乙出租音响设备一套,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期为1年。合同生效后第三个月,( )。

A.如果乙未经甲同意,将该套音响设备转租给丙,则甲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B.如果乙未经甲同意,将该套音响设备转租给丙,则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双倍租金

C.如果乙经甲同意,将该套音响设备转租给丙,则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失效

D.如果乙经甲同意,将该套音响设备转租给丙,丙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由丙向甲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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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将一套房屋出租给乙,约定租期为5年,租金每年1万元。未经甲同意,乙将该房出租给丙,约定租期为4年,租金每年15000元。甲于知道后的第9个月对乙、丙之间的转租合同表示异议。丙入住后,因与女友吵架,摔东西砸坏了房屋的地板。就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乙、丙之间的转租合同有效
    B.甲有权主张解除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其基于转租合同取得的租金差额
    D.甲有权要求乙赔偿地板损坏所造成的损失

    答案:B,C
    解析:
    依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6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甲在知道乙转租后的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转租,乙、丙间的转租合同有效。故选项A正确,B选项错误。依据《合同法》第225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乙转租收取的租金,对出租人不构成不当得利。故选项C错误。依据《合同法》第224条第1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故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正确选项为BC。

  • 第2题:

    甲在投标某施工项目时,为减少报价风险,与乙签订了一份塔吊租赁协议。协议约定, 甲中标后,乙按照协议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出租塔吊,如甲方未中标,则协议自动失 效。该协议是()。


    A.既未成立又未生效合同 B.附条件合同
    C.已成立但未生效合同 D.有效合同
    E.附期限合同

    答案:B,C,D
    解析:
    附生效要件合同包括附条件合同以及附期限合同。《合同法》第45条规定,附 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合同 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 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第3题:

    甲向乙出租音响设备一套,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期为一年。合同生效后第三个月,乙未经甲同意,将该套音响设备转租给丙。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B.甲无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有权要求乙双倍支付租金
    C.甲无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有权要求丙向其支付租金
    D.甲无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可待租期届满后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租赁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第4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A甲和乙约定10天后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卖给乙
    B.甲和乙约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在1周后生效
    C.甲和乙约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1年
    D.甲和乙约定如果年底甲不能还清欠款,甲将承担欠款总额10%的违约金


    答案:B,C
    解析:
    【详解】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以期限的到来决定其效力产生或终止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所附期限是将来确定发生的,这是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不同之处。A项中甲、乙约定10天后甲将自行车卖给乙,10天为甲履行合同的履行期,不是期限,故该行为不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B项甲、乙约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在1周后生效,即以1周作为期限,1周后合同生效,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C项甲、乙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为1年,即表明1年后甲、乙的合同终止,1年为期限,故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D项甲、乙约定到年底甲不能还清欠款,甲将承担违约金责任。年底虽为期限,但甲能否还清欠款是不确定的,故不是附期限而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第5题:

    甲在投标某施工项目时,为减少报价风险,与乙签订了一份塔吊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甲中标后,乙按照协议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出租塔吊,如甲方未中标,则协议自动失效。该协议是()。

    A、既未成立又未生效合同
    B、附条件合同
    C、已成立但未生效合同
    D、有效合同
    E、附期限合同

    答案:B,C,D
    解析:
    附生效要件合同包括附条件合同以及附期限合同。附条件的合同,指合同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一定期限作为合同生效或者终止的根据的合同。本题中,当事人双方约定甲中标后合同生效,甲方未中标则合同自动失效,既附了生效条件也附了解除条件,为附条件合同,因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而成立有效,但因生效条件未成就而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