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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由起诉时人数已经确定的共同诉讼人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代替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的代表人诉讼。它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①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
②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已经确定。这里所指是“确定”,应当是共同诉讼人基本情况的确定,
③多数当事人之间具有同一的诉讼标的或具有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因此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既可以是必要共同诉讼,也可以是普通共同诉讼。
④当事人推选出代表人。在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既可以由全体当事人共同推选出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出只代表该部分当事人的代表人。如果不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的,在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自己直接参加诉讼;在普遍共同诉讼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如果人数不多的,也可以直接参加诉讼。
(2)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在起诉时如果共同诉讼人的人数不能确定,则由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推选出代表人,代替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的代表人诉讼。它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①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并且起诉时人数仍未确定。这是与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根本区别。
②众多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这是当事人不确定时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有普遍共同起讼,才能适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如果人数不确定,就不能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
③当事人推选出代表人,在这类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只能由向人民法院登记了权利的那部分当事人推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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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A.起诉时,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的具体人数确定
    B.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有共同的或者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
    C.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其中二至五人代表全体当事人进行诉讼
    D.人数众多的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共同的,或者属于同一种类

  • 第2题:

    简述人数不确定代表人诉讼中的特殊程序。


    参考答案:

    (1)管辖法院
    相关法院协商确定,无法协商确定的,通过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公告程序
    受理案件后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法院登记,公告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0日
    (3)权利人登记程序
    登记者应证明与对方的法律关系和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可另行起诉,无正当理由未登记的,视为放弃诉讼权利,不参加推选代表人,但不影响其享有的实体权利
    (4)推选或者商定诉讼代表人
    当事人选定、法院与当事人商定、法院指定
    (5)裁判的效力
    裁判效力具有扩张性
    裁判效力仅拘束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对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来说,裁判具有预决效力,可以裁定直接适用法院对代表人诉讼已经作出的裁判,无须另行作出裁判。


  • 第3题:

    简述代表人诉讼的种类


    参考答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由起诉时人数已经确定的共同诉讼人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代替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的代表人诉讼。它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①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
    ②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已经确定。这里所指是“确定”,应当是共同诉讼人基本情况的确定,
    ③多数当事人之间具有同一的诉讼标的或具有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因此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既可以是必要共同诉讼,也可以是普通共同诉讼。
    ④当事人推选出代表人。在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既可以由全体当事人共同推选出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出只代表该部分当事人的代表人。如果不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的,在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自己直接参加诉讼;在普遍共同诉讼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如果人数不多的,也可以直接参加诉讼。
    (2)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在起诉时如果共同诉讼人的人数不能确定,则由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推选出代表人,代替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的代表人诉讼。它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①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并且起诉时人数仍未确定。这是与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根本区别。
    ②众多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这是当事人不确定时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有普遍共同起讼,才能适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如果人数不确定,就不能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
    ③当事人推选出代表人,在这类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只能由向人民法院登记了权利的那部分当事人推选出来。


  • 第4题: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指的是哪一种制度()?

    A.普通共同诉讼

    B.必要共同诉讼

    C.代表人诉讼

    D.共同诉讼


    参考答案:A

  • 第5题:

    简述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正确答案: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有:诉讼时效按其适用范围可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后者在适用效力上优于前者。 

  • 第6题:

    行政诉讼中诉讼代理人的种类有()。

    • A、法定诉讼代理人
    • B、指定诉讼代理人
    • C、委托诉讼代理人
    • D、法定代表人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下列属于代表人诉讼的要件有()

    • A、诉讼标的共同或者属于同一种类
    • B、当事人人数众多
    • C、诉讼代表人合格
    • D、法院认为有必要合并审理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代表人诉讼的种类

    正确答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由起诉时人数已经确定的共同诉讼人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代替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的代表人诉讼。它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①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
    ②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已经确定。这里所指是“确定”,应当是共同诉讼人基本情况的确定,
    ③多数当事人之间具有同一的诉讼标的或具有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因此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既可以是必要共同诉讼,也可以是普通共同诉讼。
    ④当事人推选出代表人。在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既可以由全体当事人共同推选出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出只代表该部分当事人的代表人。如果不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的,在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自己直接参加诉讼;在普遍共同诉讼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如果人数不多的,也可以直接参加诉讼。
    (2)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在起诉时如果共同诉讼人的人数不能确定,则由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推选出代表人,代替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的代表人诉讼。它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①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并且起诉时人数仍未确定。这是与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根本区别。
    ②众多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这是当事人不确定时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有普遍共同起讼,才能适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如果人数不确定,就不能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
    ③当事人推选出代表人,在这类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只能由向人民法院登记了权利的那部分当事人推选出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代表人诉讼制度与诉讼代理制度的区别。

    正确答案: (1)产生的根据不同。诉讼代表人由众多当事人一方推选或人民法院与之商定产生,而诉讼代理人则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产生;
    (2)与诉讼标的的利益关系不同。诉讼代表人本身也当事人,他与其所代表的众多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或相同的利益,是代表众多当事人实施诉讼行为。而诉讼代理人却不是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仅仅是代理当事人为一定的诉讼行为;
    (3)诉讼行为的后果不同。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既及于代表人自己,也及于被代表的众多当事人;而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的诉讼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参加诉讼的目的不同。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既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是为了维护其所代表的众多当事人的利益,而诉讼代理人则只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代表人与法定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的区别。

    正确答案: 代表人是根据代表人诉讼制度产生,代表与自己居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法定诉讼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诉讼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诉讼代表人是代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进行诉讼的主要负责人
    区别为:
    A.代表对象不同
    代表人代表与自己处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
    法定诉讼代表人代表法人
    诉讼代表人代表“其他组织”
    B.取得代表资格的条件不同
    代表人取得资格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自己为与被代表人处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当事人选定、当事人与法院协商确定、法院指定
    法定诉讼代表人取得资格须:自己系被代表法人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无须诉讼行为能力)
    诉讼代表人取得资格须:自己系被代表的“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无须诉讼行为能力)
    C.代表权限不同
    代表人的代表权限要受被代表当事人授权范围的限制,其他两者不受限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以及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区别。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属于代表人诉讼的要件有()
    A

    诉讼标的共同或者属于同一种类

    B

    当事人人数众多

    C

    诉讼代表人合格

    D

    法院认为有必要合并审理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A.在起诉时,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的具体人数不确定
    B.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有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
    C.依法定的三种方式从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中产生出二至五人作为代表人
    D.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属于同一种类

  • 第14题:

    简述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


    参考答案:

    (1)拘传
    适用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者
    (2)训诫
    适用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一般是违反法庭规则的人)
    (3)责令退出法庭
    适用于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
    (4)罚款
    适用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
    (5)拘留
    适用于妨害民事诉讼情节严重者
    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


  • 第15题:

    诉讼代表人的基本条件是()

    A、应当是共同诉讼人或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诉讼当事人

    B、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C、具备与该诉讼相适应的能力

    D、能善意的履行诉讼代表人的职责


    参考答案:A,B,C,D

  • 第16题:

    简述行政诉讼撤诉的种类。


    正确答案: 依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撤诉分为三种类型:
    (1)原告申请撤诉。申请应为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得到法院的准许。
    (2)被告改变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得到原告的同意,原告申请撤诉,这种撤诉亦要法院审查准许。
    (3)视为申请撤诉。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并没有明确表示撤诉的意思,但由于其在诉讼中消极的诉讼行为,法院可推定其意图撤销诉讼,此种撤诉即是“视为申请撤诉”。

  • 第17题:

    简述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正确答案: 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其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同意才对其发生效力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对其他当事人生效。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生效。

  • 第18题:

    什么是代表人诉讼?它的意义是什么?它有哪些种类?


    正确答案: 1.代表人诉讼:是指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不可能或者没有必要全体参加诉讼,由其中一人或者数人作为代表人进行的诉讼,法院对该诉讼的裁判对于全体当事人均发生法律效力。
    2.意义:一方面,使当事人提起诉讼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有了法律上的依据,从而使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受到法律的切实保障;另一方面,它为规范我国正在全国实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同时,也表明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和民事诉讼立法有了新发展。
    3.代表人诉讼分为两种:即起诉时人数确定的与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前一种实际上为共同诉讼,后者为实质上的代表人诉讼。

  • 第19题:

    简述代表人诉讼制度与诉讼代理制度的区别。


    正确答案:(1)产生的根据不同。诉讼代表人由众多当事人一方推选或人民法院与之商定产生,而诉讼代理人则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产生;
    (2)与诉讼标的的利益关系不同。诉讼代表人本身也当事人,他与其所代表的众多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或相同的利益,是代表众多当事人实施诉讼行为。而诉讼代理人却不是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仅仅是代理当事人为一定的诉讼行为;
    (3)诉讼行为的后果不同。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既及于代表人自己,也及于被代表的众多当事人;而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的诉讼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参加诉讼的目的不同。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既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是为了维护其所代表的众多当事人的利益,而诉讼代理人则只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 第20题:

    问答题
    什么是代表人诉讼?它的意义是什么?它有哪些种类?

    正确答案: 1.代表人诉讼:是指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不可能或者没有必要全体参加诉讼,由其中一人或者数人作为代表人进行的诉讼,法院对该诉讼的裁判对于全体当事人均发生法律效力。
    2.意义:一方面,使当事人提起诉讼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有了法律上的依据,从而使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受到法律的切实保障;另一方面,它为规范我国正在全国实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同时,也表明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和民事诉讼立法有了新发展。
    3.代表人诉讼分为两种:即起诉时人数确定的与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前一种实际上为共同诉讼,后者为实质上的代表人诉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正确答案: 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其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同意才对其发生效力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对其他当事人生效。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生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A.在起诉时,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的具体人数不确定
    B.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有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
    C.依法定的三种方式从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中产生出二至五人作为代表人
    D.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属于同一种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性质。

    正确答案: A.代表人诉讼制度具有利用同一诉讼程序解决多数人诉讼的功能,体现了与共同诉讼制度的共性
    其区别在于,共同诉讼制度要求当事人全体共同进行诉讼,而代表人诉讼制度只要求由部分当事人代表全体当事人进行诉讼
    B.代表人诉讼制度具有通过他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功能,体现了与诉讼代理制度的共性
    区别在于,代表人是当事人,代理人不是当事人;代表人产生于当事人推选、法院与当事人协商、法院指定,不存在类似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情形,即不存在法律直接规定代表人的情形;代表人与被代表人之间不需要特定人身关系,法定诉讼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相反;代表人不能实行有偿代表,委托诉讼代理人可能有偿代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构成条件。

    正确答案: ①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
    ②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已经确定;
    ③众多当事人之间具有共同的或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
    ④当事人推选出若干代表人。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