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西欧中世纪的预成论。
第1题:
简述中世纪中期西欧法律的变化。
1、公元13世纪后,地方习惯逐渐被编纂为成文法典。起初由私人进行,后来出现官方汇编,著名的有法国的《诺曼底大习惯法典》、《波瓦西习惯集》,德国的《萨克森法典》、《施瓦本法典》等。
2、公元12世纪初始,首先在意大利,然后在法德展开了对罗马法的研究和应用,以补充法律的不足,这现象叫罗马法的复兴。
3、天主教教会以《格拉奇教令集》编纂为主要标志,发展为独立的法律体系,教会法和世俗法在调整范围上互有竞争,互不从属,但本质是一致的,这种法律二元化是西欧封建制法律的特点之一。
4、公元11世纪前后,随着西地中海海上贸易的复兴和自治城市的出现,西欧商法发展起来,商法渊源于各地的商业习惯,为解决其冲突,各城市逐渐形成了西欧统一的商法。
第2题:
简述西欧中世纪天主教会的地位。
第3题:
第4题:
下列哪些观念属于中世纪西欧的儿童观()。
第5题:
“预成论”的教学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哪几个方面()
第6题:
简述西欧中世纪儿童教育的儿童观与教育状况。
第7题:
简述西欧中世纪的性恶论。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性恶论
性善论
儿童中心
预成论
第12题:
第13题:
简述西欧中世纪的大学。
11世纪末,意大利出现最早的世俗大学博洛尼亚大学。12世纪后,其它国家和地区也相继出现大学,如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13世纪后,又出现维也纳大学、剑桥大学、海得堡大学、奥尔良大学、帕伦西大学(西班牙)、里斯本大学(葡萄牙)等。
中世纪大学摹仿城市的行会,形成学生和教师的特殊联合,“大学”一词就是指有权决定学校事务的学生同乡会和教师行会的联合。教师行会负责管理学生、制定教学内容、举行考试和授予学位等项工作;学生同乡会负责规定章程、聘任教授并监督他们的工作、确定学费金额和教学时间等事项。
中世纪的大学也像城市那样完全实行自治,不受任何上级管辖,也不受所在地方的限制。如果学校与市政当局发生矛盾,或对所在地条件不满意,便会搬迁到其它地方继续办学,因而有流动特点。大学的自治性还表现在它享有其它一些特权,如免税和免兵役,不受普通司法机关管辖等。
大学大学一般设四科:神科、文科、医科、法科。文科属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是拉丁语和“七艺”,“七艺”又分“三艺”和“四艺”,学生先学习“三艺”,即文法、修辞和逻辑,逻辑课学生要研读亚里斯多德的《工具论》,学习结束后通过考试获“学士”学位。然后再修“四艺”,即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理论。“四艺”学完后通过考试获硕士学位。取得硕士学位的学生有资格选修神、医、法三科中的一科,并在其中任何一科通过考试毕业后,获博士学位。
在三科当中,神科毕业生前途最好。同时,教会的势力也逐步渗透到大学,使经院哲学逐渐成为大学的主导内容,有自由思想的教师被教会排斥。14世纪以后,大学基本上处于教会控制之下,教会代表是学校管理者,教授则由教会任命,这表明西欧仍处在社会转型时期,世俗大学还未摆脱教会。不过,世俗大学比教会学校毕竟有了很大的进步,不仅生源广泛,教学内容也毕竟有了世俗的内容,这为新思想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第14题:
第15题:
预成论
是中世纪欧洲流行的一种不正确的儿童观,认为当妇女受孕时,一个极小的、完全成形的人就被植于精子或卵子中,人在创造的一瞬间就形成了。
略
第16题:
中世纪西欧儿童观包括()
第17题:
西欧中世纪的性恶论
第18题:
西欧中世纪的儿童观包括性恶论和()。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渐成论和速成论
定成论和预成论
渐成论和预成论
速成论和预成论
第23题:
性恶论
发展论
预成论
植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