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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为3000箱,6/7/8月,每月平均装运。我出口公司于6月份装运1000箱,并收妥款项。7月份由于货未备妥,未能装运。8月份装运2000箱。根据《UCP600》规定,银行不得拒付。()

题目

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为3000箱,6/7/8月,每月平均装运。我出口公司于6月份装运1000箱,并收妥款项。7月份由于货未备妥,未能装运。8月份装运2000箱。根据《UCP600》规定,银行不得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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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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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公司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数量为12000公吨。来证规定7、8、9、10月份分批等量装运。7月份装出3000公吨,8月份因货未备妥,没有装运。则()。

    • A、9月份可装两批,共6000公吨
    • B、8月份落空不补,9、10月份照装
    • C、8月份及以后各月均不得凭信用证装运支款
    • D、8月份的货物延至11月份

    正确答案:C

  • 第2题:

    根据UCP600的规定,除非信用证中明示不准分批装运,卖方有权分批装运。


    正确答案:正确

  • 第3题:

    某合同规定:6、7月份两批平均装运。中方公司收到外国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其中规定:装运不迟于7月31日。中方公司因货已备好,且信用证中没有规定必须分批装运。因此中方公司于6月5日一次全部装船并运出。请问:中方公司这样做是否妥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中方公司做法不妥。
    根据UCP500,允许分批装运,该信用证与合同不相冲突。
    中方公司这样做虽没违反信用证,但违反了合同,外商有权索赔或拒收货物。

  • 第4题:

    信用证中规定货物数量为3000箱,5、6、7月份分三批平均装运,出口方于5月份装运了1000箱,并交单议付。6月份由于货未备妥,未能装运,7月份装运了2000箱,根据“UCP500”规定,银行可以拒绝议付。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出口某商品2000箱,国外来证规定“2—5月每月平均装运”,卖方2月装500箱,3月装500箱,4月转300箱,5月装700箱,根据《500》,银行有权拒付4月和5月装运的1000箱货款。


    正确答案:正确

  • 第6题:

    问答题
    某合同规定:6、7月份两批平均装运。中方公司收到外国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其中规定:装运不迟于7月31日。中方公司因货已备好,且信用证中没有规定必须分批装运。因此中方公司于6月5日一次全部装船并运出。请问:中方公司这样做是否妥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中方公司做法不妥。
    根据UCP500,允许分批装运,该信用证与合同不相冲突。
    中方公司这样做虽没违反信用证,但违反了合同,外商有权索赔或拒收货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多选题
    信用证项下运输条款有哪些要求()
    A

    必须注明运输方式;

    B

    必须注明货物装运地和目的地;

    C

    应写明货物最迟装运日期。未规定此日期的,信用证到期日视为货物最迟装运日期。装运日期不得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

    D

    注明货物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未作规定的,视为允许货物分批装运和转运。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大豆2000公吨,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由于货源不足,我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重庆和武汉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当我方同时提交这两套提单要求银行付款时,银行以“在重庆和武汉分两次装运,不符合信用证‘不允许分批装运’的规定”为由拒付。请问,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银行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判断题
    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为3000箱,6/7/8月,每月平均装运。我出口公司于6月份装运1000箱,并收妥款项。7月份由于货未备妥,未能装运。8月份装运2000箱。根据《UCP600》规定,银行不得拒付。()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判断题
    合同中规定装运条款为“9/10月份装运”,我出口公司必须将货物于9月、1O月两个月内,每月各装一批。(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合同中规定“9/10月份装运”,表示卖方可从9月1日至10月31日这段时间内任何一天将货物装运。

  • 第11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我国对外出口1000公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装运港为天津新港。我出口方在规定期限内分别在大连、新港各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我方是否违约?银行是否有权拒付?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我某公司向非洲出口某商品15000箱,合同规定1月至6月按月等量装运,每月2500箱,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客户按时开来信用证上总金额与总数量均与合同相符,但装运条款规定为“最迟装运期6月30日,分数批装运”。我方1月份装出3000箱,2月份装出4000箱,3月份装出8000箱,客户发现后向我提出异议。你认为我方这样做是否可以?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可以。因为信用证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合同之外的法律文件,只要单证一致,即可收取货款。信用证中笼统规定“最迟装运期6月30日,分数批装运”,所以我方的做法是可以的。但为防止日后麻烦,我方应争取等量分批的做法,这样既符合了合同规定,又满足了信用证的要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凭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支付方式向某外商出售货物一批。该商按合同规定开来的信用证经我方审核无误。我出口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开往目的港的海轮,并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但装船完毕不久,海轮起火爆炸沉没,该批货物全部灭失。外商闻讯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你认为我出口公司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买方要求不合理。根据《2000年通则》对于CIF的解释,在CIF条件下,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界限是在装运港的船舷,即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一旦货物越过了装运港的船舷则风险由买方承担。此票货物起火时已是装运完毕,拿到提单即表示在运输途中,不管实际船只有没有出港,都是越过装运港船舷之后了,这种风险由买方承担。另外,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凭符合要求的单据收取货款,买方凭符合要求的单据支取货款。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此信用证的议付完全符合惯例,因此进口方无权追索货款。

  • 第14题:

    根据《UCP600》规定,为规定装运期的信用证是无效的。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5题:

    出口合同规定××商品数量1200万米,7至12月每月各装运200万米,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付款,装运月份开始前15天买方负责将信用证开至卖方。买方按约如期于6月15日将信用证开给卖方,经审查信用证总量与总金额以及其他条款均与合同规定一致,但装运条款仅规定“允许分批”和最后装运日期为12月31日。由于出口企业备有库存现货,为争取早出口、早收汇,遂先后于7月20日和10月5日将货物分两批各600万米装运出口,由于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付款行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但事后不久,收到国外进口人电传,声称我出口企业违反了合同,提出索赔。对此,你认为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我出口企业对货物的装运确实违反了合同规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对买方的索赔进行理赔。理由如下:
    根据合同规定,我出口企业应在7月至12月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每月装运200万米。但我方并未违反信用证规定,因为信用证只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和最迟装运期,并未对分批装运做出具体要求,只要我方在最迟装运期之前将所有货物发运即可。

  • 第16题:

    某外贸公司与某外商初次交易,按CIF术语出售一批货物,出口合同的支付条款仅规定:“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在上海议付。”合同规定的交货条款为“7月在 中国港口装船,运往欧洲某港,不准转运”。货物备妥后,经再三催促,信用证于7月25日方才开到。由于直达船的船期每月均安排在月中,因此,要在7月间将 货物装运已无可能。为此,我方电请外商将信用证的装运期延至最迟8月31日,并将信用证议付到期日延至9月15日。由于此种货物市价下跌,该商非但不同意 延展信用证装运期和议付到期日,反而借口我未能在7月份装运而违反合同,向我方索赔。试分析在这笔交易中究竟是何方违约?我外贸企业应吸取什么教训?


    正确答案: 外商买方违约。因为以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的合同中,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信用证是卖方履约的前提,而导致本案卖方无法如期装运的原因是买方开来信用证太晚,所以卖方无需承担责任。
    我外贸企业也有失误,合同中未规定信用证开立的时限,以致买方对开证一拖再拖,从而使合同无法顺利进行。所以今后在使用以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的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信用证开立的时限,有利于督促买方如期开证。

  • 第17题:

    根据《UCP600》的规定,如果信用证中没有规定是否可以分批装运与转运,应理解为不允许分批装运与转运。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问答题
    某出口合同规定:“7/8月份两批每月平均装运”,A公司于6月15日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其中规定“装运不迟于8月31日”。因A公司的货已全部备妥,信用证又未规定必须分期分批装运,A公司于7月10日一次装船运出。试问:A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1)A公司的做法不妥。
    (2)根据UCP600,信用证未禁止分批装运,即允许分批装运,该信用证条款与合同无矛盾。
    (3)A公司将货物一次运出,尽管可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向银行收汇,但是,A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合同的交货条款,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提出损害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判断题
    信用证中规定货物数量为3000箱,5、6、7月份分三批平均装运,出口方于5月份装运了1000箱,并交单议付。6月份由于货未备妥,未能装运,7月份装运了2000箱,根据“UCP500”规定,银行可以拒绝议付。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某公司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数量为12000公吨。来证规定7、8、9、10月份分批等量装运。7月份装出3000公吨,8月份因货未备妥,没有装运。则()。
    A

    9月份可装两批,共6000公吨

    B

    8月份落空不补,9、10月份照装

    C

    8月份及以后各月均不得凭信用证装运支款

    D

    8月份的货物延至11月份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判断题
    根据UCP600的规定,除非信用证中明示不准分批装运,卖方有权分批装运。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的规定,如买卖合同规定立即装运,开来信用证的装运期规定为“尽速”装运,该装运期应理解为()。
    A

    开证行开出信用证之日起30天内装运

    B

    通知行通知信用证之日起30天内装运

    C

    受益人收到信用证之日起30天内装运

    D

    银行将不予置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期为4月30日,有效期为5月15日,我外贸公司于4月12日将货物装船并取提单,于5月6日向议付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按《UCP600》规定,银行应予议付。(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受益人必须在交单期内提交单据到银行,如无特殊规定,最迟交单日期不得迟于装运日期后21天。我外贸公司于4月12日装运,5月6日提交单据,已经超过21天,因此银行有理由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