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出售货物一批,合同规定凭信用证付款,买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由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时发货,以免影响对外信誉。()
第2题:
某出口合同规定:“7/8月份两批每月平均装运”,A公司于6月15日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其中规定“装运不迟于8月31日”。因A公司的货已全部备妥,信用证又未规定必须分期分批装运,A公司于7月10日一次装船运出。试问:A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第3题:
我国按CFR条件出口一批化工原料,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为3/4月,未注明可否分批。某公司订舱时因数量较大,没有足够的舱位,而必须分2至3批装运,对此,某公司是否应要求外商改证?
第4题:
我某公司出口英国某客商一批货物,数量为2000公吨。英方银行来证规定:“不得分批装运,且本信用证受UCP500的约束”。现假定我方货物分别处于天津和上海两地各1000公吨,且我方公司已订妥一艘驶往英国的货轮。该货轮于天津装船后,驶往上海装船,且船公司于天津、上海两地分别签发了海运提单。 我方公司提交两份不同装运港口的提单时,银行是否会议付该套单据?
第5题:
信用证中规定货物数量为3000箱,5、6、7月份分三批平均装运,出口方于5月份装运了1000箱,并交单议付。6月份由于货未备妥,未能装运,7月份装运了2000箱,根据“UCP500”规定,银行可以拒绝议付。
第6题:
我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最晚装运期为5月31日,信用证有效期为6月2日”。A公司备货出运,于5月25日取得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A公司应不迟于()向银行提交相关单据。
第7题:
对
错
第8题:
第9题:
5月25日
5月31日
6月1日
6月2日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中国A公司向法国B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8月份装运,B公司于8月10日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此证按《UCP500》规定办理。证内规定:装运期不得晚于8月15日。此时,中方已来不及办理租船订舱,立即要求B公司将装期延至9月15日。随后B公司来电称:同意展延船期,有效期也顺延一个月。A公司于9月10日装船,提单签发日为9月10日,并于9月14日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交银行办议付。问:中国A公司能否顺利结汇,请叙述理由。
第14题:
某大连公司收到一份信用证,其中规定:大豆40,000M/T;2011年8月到9月份装运,不准分批装运;信用证中规定装运港为大连/青岛;目的港为纽约。该公司于8月30日在大连港装运货物22,000公吨,装上东海号货轮V.198,;该货轮然后开往青岛港,该公司又于9月3日在青岛港装运货物18,000M/T装上,在装运完毕该货轮开往目的港纽约。请问某公司这种做法是否违反信用证规定?为什么?
第15题:
我某公司出口英国某客商一批货物,数量为2000公吨。英方银行来证规定:“不得分批装运,且本信用证受UCP500的约束”。现假定我方货物分别处于天津和上海两地各1000公吨,且我方公司已订妥一艘驶往英国的货轮。该货轮于天津装船后,驶往上海装船,且船公司于天津、上海两地分别签发了海运提单。 我方货物的出运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第16题:
某合同规定:6、7月份两批平均装运。中方公司收到外国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其中规定:装运不迟于7月31日。中方公司因货已备好,且信用证中没有规定必须分批装运。因此中方公司于6月5日一次全部装船并运出。请问:中方公司这样做是否妥当?为什么?
第17题:
我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商人于5月18日签订了一份出口精纺棉织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付款,装运期为10月份。 由于双方的疏忽,合同中未对信用证的种类予以规定。 我方收到国外客户开来的信用证后,发现该证也未规定信用证的种类。 该证是否要经过修改才可适用?《UCP500》和《UCP600》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
第24题: